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11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
间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董事长戚金兴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主持会议,根据《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莫建华先生代为
主持会议。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2,157,185,463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9.33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022,961,67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5.01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134,223,785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4.31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172,052,391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5.52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表 决 结 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议案
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
律意见书》认为: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