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 关于资产重组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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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 鲁西 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化工”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鲁西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预案》(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
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
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
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具体方式为公司通过向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鲁西集团”)的全部股东(中化投资、中化聊城、
财信控股和聚合投资)发行股份的方式对鲁西集团实施吸收
合并。鲁西化工为吸收合并方,鲁西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
中化投资、中化聊城、财信控股和聚合投资为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鲁西化工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鲁
西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
利与义务,鲁西集团将注销法人资格,鲁西集团持有的公司
控股和聚合投资将直接持有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股
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
市。
     二、历次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经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鲁西化工,证券代码:000830)自 2022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了停牌进展公告,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暨
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行股份购买资产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4)等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鲁西
化工,证券代码:000830)自 2022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
起复牌。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
次交易的各项工作。2022 年 5 月 28 日、2022 年 6 月 28 日、
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
申请本次交易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即延期至
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延期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鲁西化工
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刊
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再次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
  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主体、中介机构及主管部门分布在
北京、上海、山东省聊城市和山东省济南市等不同地区。上
述地区 2022 年 5 月以来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新冠疫情:
  (一)本次重组涉及北京地区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受疫情影响,北京市多个区实行居家办公,公司向相关
部门报送审批材料、现场沟通、补充材料递交等均受到不同
程度的影响。
  (二)本次重组多家中介机构的主要办公地位于北京、
上海和山东省。
  受疫情影响,多家中介机构的主要人员无法到公司现场
办公,财务数据及相关资料无法及时更新,对项目进度产生
一定程度的影响。
  自首次董事会召开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
交易的各项工作,受疫情影响,公司向相关部门报送审批材
料、现场沟通、补充材料递交等进度不及预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
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
复发展的通知》之相关规定:“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
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
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
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
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银发[2020]29 号)》的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
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
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
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
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
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
     鉴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披露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经公司申请,本次资产重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
间延期 1 个月,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之前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综合以上原因,公司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
知。
     四、本次重组再次延期情况和后续工作安排
  受各地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经公司申请,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本次资产重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再
次延期 1 个月,即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前。
  公司将全力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
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
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以及获
得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
的公告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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