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星: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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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159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8月24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财务类
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
公司未出现《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
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向深交所申请撤
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11月25日,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财务类退市风
险警示的申请。
复牌。
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保持不变,公司股票简称由“*ST星星”变更为“ST星星”,股
票代码仍为“3002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股票种类、简称、代码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年11月29日开市起复牌;
限制仍为2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 据《上市规
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8月24日被深交所实施财
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星星科技”变更为“*ST星星”,股票代码仍
为“3002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 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89)。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且最近
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
破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 重整程序。
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
示的条件,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10
月18日,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
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46)。
  三、公司股票交易撤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319030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1,835.1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490.2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104.81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
《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
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同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撤销财务类退市
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
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2)。
  四、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且最近
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其
他风险警示的撤销条件尚未达成,因此,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10.3.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11月28日开市起停牌
一天,并于2022年11月29日开市起复牌。
告知书》【处罚字〔2022〕161号】,并于2022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公司研究,公司不进行陈述
和申辩,不要求举行听证会。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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