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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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作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收购前,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慧网电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宝馨智慧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投资建设电锅炉及蓄热设施参
与机组深度调峰,为使江苏宝馨智慧能源的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及提高慧网电力未
来业务拓展的决策效率,江苏宝馨智慧能源决定收购慧网电力少数股东所持股
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慧网电力将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整合资源、提高决策效率,并有利于完善江苏宝馨智慧能源的产业布局,提升公
司综合竞争力,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需要,对公司的长
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收购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
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凌云志 ________________
    姚立杰 ________________
    高鹏程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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