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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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
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查,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一)公司事前就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通知了我们,我
们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相关
材料,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公司2022年前期发生的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分析了其与关联方增加关联交易金
额的必要性。
  (二)公司拟审议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
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
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宁红涛、熊海涛、任雪峰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实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有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阮锋       沈肇章      张孝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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