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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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2
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范劲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持公司股份 133,625,63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5.79%,计算相关比例
时,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
本”均以 2022 年 11 月 24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后的股本总数 239,509,009 股为依据,下同)的大股东范劲松先生计划自本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日收到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劲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大股东(控股股东、实
  范劲松   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133,625,635           55.79%
        总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本部分)
   ;
的 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
派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范劲松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
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的减持计划为:1、减持数量:本人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第
二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且减持不影响本人对公司的控制
权;2、减持方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根据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3、减持
价格: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
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
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
行减持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劲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范劲松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范劲松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
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范劲松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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