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电连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拟续聘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能够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 青
李 勉
卢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