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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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2-063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江小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江小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
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
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
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
反法律法规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和林微纳
股票代码           688661
法定代表人          骆兴顺
董事会秘书          赵川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 80 号
联系电话           0512-87176306
互联网地址          www.novosns.com
电子信箱           zqb@uigreen.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26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 80 号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1)。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江小三,其基本情况如下:
      江小三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
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1999 年 10 月,担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1999 年
担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以上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
利于对公司高管和骨干员工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激励对象的条件。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
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 80 号
  收件人:赵川
  电话:0512-8717630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江小三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小三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
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
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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