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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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
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海南橡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的如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北京海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的议案
  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商发 29.34%股权通过协议方式全部转让给公司控股股
东海垦控股集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剥离不良低效资产,提升公
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资产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价格公允,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地完成了各项
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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