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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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对外投资取得方正科技 5.49%股权暨与华发科技产业及其指定主体共
同参与方正科技重整计划执行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将有效巩固和深化公司 PCB 业务
板块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高增长,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取得方正科技 5.49%股权暨与华发科技产业及其指
定主体共同参与方正科技重整计划执行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签署:
初大智
刘   晖
侯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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