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公告:2022-076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
以下决议: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
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不再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对象由 367 人调整为 348 人,因激励对象减少而产生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1,889 万股 A
股普通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草案)》”)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
决议公告:2022-076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首次授予 348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
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上述 348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条件均已成就。
同意以 2022 年 11 月 24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348 名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 1,889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详见同日
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