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79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和材料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同意
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瑞
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公告
编号:2022-08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
意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瑞芯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宜;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
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计划有关的协议;
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
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2)。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