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事如神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大网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
场参会的,请严格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务必确保本人体温
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登记,符合当地疫情防控政
策要求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到达会场
并参与签到登记以确认参会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到达现场但未能及时参加
会议登记的股东、代理人及其所持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不得通过现场
投票方式表决。
四、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
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
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五、大会召开期间,股东的发言或质询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
扼要。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
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
事如神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
议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事如神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1 日 15: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 18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楼 14 楼会
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烈先生
四、会议议程:
序号 议 程
事如神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之一)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变更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4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最近一年(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事如神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始
何时成 近三年签署或
项目组 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 为本公司
姓名 为注册 复核上市公司
成员 上市公 本所执业 提供审计
会计师 审计报告情况
司审计 服务
项目合
伙人/签
孙玉霞 2010 年 2008 年 2020 年 5 月 2022 年 超过 5 家
字注册
会计师
签字注
册会计 金红霞 2020 年 2012 年 2022 年 2家
月
师
质量控
制复核 王其超 2001 年 1999 年 2009 年 7 月 2022 年 超过 5 家
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事如神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特征、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拟定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0 万元整,其
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80 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整,
与上一年度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01 年-2021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勤
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
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强化公司治理,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变更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
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
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事如神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