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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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91     公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2-09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
                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惠云钛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云钛业 ”“发行人”或“公
司”)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以下简称“《可转债
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2022 年 7 月修订)》(深证上[2022]728 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惠云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22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主要事项如
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1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
时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9,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
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14,7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
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
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
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惠云钛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
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2 年 11 月 21 日(T-2 日)公布的《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惠云
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惠云转债本次发行 49,000.00 万元(共计 4,9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2 年 11 月 23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
发行结果如下: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惠云转债总计为 3,077,489 张,即 307,748,900.00 元,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62.81%。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惠云转债总计为 1,822,510
张 , 即 182,251,000.00 元 , 占 本 次 发 行 总 量 的 37.19% , 网 上 中 签 率 为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
购 数 量 为 106,436,875,63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10,643,687,563 个 ,起 讫 号 码 为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11 月 24 日(T+1 日)组织摇
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号码将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公告。投资 者根据中签号 码,确认认 购可转债的数
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 10 张(即 1,000 元)惠云转债。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类别                                       中签率
                (张)              (张)
      原股东           3,077,489      3,077,489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06,436,875,630      1,822,510   0.0017122918%
      合计      106,439,953,119      4,899,999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
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1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三 、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惠云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查询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T-2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广东惠云钛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
行公告》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明川
  联系人:李燕敏
注册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
联系电话:0766-849520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联系电话:0769-22113725、0769-23320291
                             发行人: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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