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伦: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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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ST海伦            公告编号:2022-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根据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于 11 月 18 日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陈庆军列席了本次会议。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内容
  (一)美通等股东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限公司、朱邦、蔡雷、田志宝、郭晓峰、陈庆军、张秀伟与尹亚平(以下简称“美
通等股东”)向董事会发送《关于提请召开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临
时股东大会的函》等提请材料,提请函主要内容如下:
  MEI TUNG(CHINA) LIMITED(以下简称“美通”)系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哲”)的股东,现持有海伦哲 86,436,070 股股份,
占海伦哲总股本的 8.30%;徐州国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系海伦
哲的股东,现持有海伦哲 9,600,000 股股份,占海伦哲总股本的 0.92%;朱邦系
海伦哲的股东,持有海伦哲 2,906,371 股股份,占海伦哲总股本的 0.28%;蔡雷
系海伦哲的股东,持有海伦哲 2,598,092 股股份,占海伦哲总股本的 0.25%;田
志宝系海伦哲的股东,持有海伦哲 2,381,880 股股份,占海伦哲总股本的 0.23%;
郭晓峰系海伦哲的股东,持有海伦哲 1,227,198 股股份,占海伦哲总股本的 0.12%;
陈庆军系海伦哲的股东,持有海伦哲 952,752 股股份,占海伦哲总股本的 0.09%;
张秀伟系海伦哲的股东,持有海伦哲 805,278 股股份,占海伦哲总股本的 0.08%;
尹亚平系海伦哲的股东,持有海伦哲 512,104 股股份,占海伦哲总股本的 0.05%。
以上股东合称“美通等股东”,合计持有海伦哲 107,419,745 股股份,占海伦哲
总股本的 10.32%。
  根据《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鉴于:
海伦哲存在巨大退市风险;一旦公司退市,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都将面临重大损
失。
制亟待完善。
独立董事。
  为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确保海伦哲的正常运行,避免海伦哲因未能按期披露
定期报告导致退市,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九条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第四十九条,美通等股东现联合提请海伦哲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期间内的任一交易日在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
司徐州本部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法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免除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金诗玮董事职务的议案》
  拟免除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金诗玮董事职务。
  议案 2:《关于免除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薄晓明董事职务的议案》
 拟免除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薄晓明董事职务。
 议案 3:《关于免除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戴董事职务的议案》
 拟免除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戴董事职务。
 议案 4:《关于免除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童小民董事职务的议案》
 拟免除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童小民董事职务。
 议案 5:《关于免除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超董事职务的议案》
 拟免除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超董事职务。
 议案 6:《关于免除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邓浩杰董事职务的议案》
 拟免除海伦哲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邓浩杰董事职务。
 议案 7:《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高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选举窦立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选举尹亚平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选举陈慧源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选举丁芸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选举马慧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各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海伦哲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其简历另
附。
 议案 8:《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吕民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选举王春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选举格桑穷达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各候选人中,王春华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吕民远、格桑穷达已承
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均符合海伦哲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其简历另附。
  议案 9:《关于免除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雨华监事职务的议案》
  拟免除海伦哲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李雨华监事职务。
  议案 10:《关于免除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陈悠监事职务的议案》
  拟免除海伦哲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陈悠监事职务。
  议案 1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彭少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止。
  选举涂为东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止。
  上述各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海伦哲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其简历另附。
  请公司董事会自收到本函之日起十日内发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股 东大会的
书面反馈意见。
  (二)中天泽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提请函 2),提请函 2 的主要
内容如下:
  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现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哲”或“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海伦哲
为 17.13%。根据《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本集团具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效资格。
      海伦哲公司治理的混乱状态已经持续超过一年,董事会无法有效运作,定期
报告无法按时披露,公司已面临退市风险。为化解公司治理面临的困难局面,本
集团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顶航慧恒”) 于
转让本集团持有的海伦哲 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并将本集
团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
托给顶航慧恒行使。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本集团持有的
公 司 表 决 权 比 例 将 变 更 为 10.28% 。 江 苏 省 机 电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时(延时除外)被司法拍卖,如该次司法拍卖成功并完成交割,本集团持有的表决
权比例将进一步降低至 4.18%。《股份转让协议》亦约定了董事会、监事会改选
及董监事提名的相关内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完成后,本集团将不再是公
司的控股股东。
      鉴于以上情况,本集团提请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 14:00 在深圳金
茂 JW 万豪酒店行政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以下议案:
      选举姜海雁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姜海雁女士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海伦哲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其简历另附。
      (三)顶航慧恒向董事会发送《推荐函》
      顶航慧恒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向海伦哲董事会发送《推荐函》,推荐函主
要内容如下:
      根据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我公司推荐陆一菁、马潇
清出任“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独董)。
      上述各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海伦哲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其简历另附。
      (四)董事会具体议案情况
 议案
                            表 决 事 项
 序号
议案
                         表 决 事 项
序号
     的 议案》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独立董事黄华敏提出以下意见:本董事会决议公告时,请将股东提请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同时予以公告。
   独立董事杜民提出:同意独立董事黄华敏意见。
   董事马超、邓浩杰提出以下意见:本人同意将美通提请的议案及候选人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中天泽以及顶航慧恒提名的董事人选仅提供了简单的工作经历,本人认为中
天泽、顶航慧恒应补充相应的材料。
   《 关 于 召 开 临 时 股 东大 会的 公 告》 详见 公 司同 日披 露于 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附件:董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高鹏先生
  高鹏先生,汉族,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机械制造与计算机控制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先后任职航空航
天部148厂,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高鹏先生未持有海伦哲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
所规定的情形。
  (二)窦立峰先生
  窦立峰先生,汉族,195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EMBA硕士。先后任职南京741厂,中山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有线电厂有限公司,江苏阳光紫金电子有限公
司。
  窦立峰先生未持有海伦哲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
所规定的情形。
  (三)尹亚平先生
  尹亚平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先后任职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截至发出本函日,尹亚平先生直接持有海伦哲股份512,104股,为持股5%以
上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所规
定的情形。
  (四)陈慧源女士
  陈慧源女士,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先后任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徐工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
  截至发出本函日,陈慧源女士直接持有海伦哲股份280,000股,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
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五)丁芸女士
  丁芸女士,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
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沛县人民检察院,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区分局,徐州
市公安局。
  丁芸女士未持有海伦哲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
所规定的情形。
  (六)马慧君女士
  马慧君女士,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先后任职江苏中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兴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
化学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华舫元德置业有限公司。
  马慧君女士未持有海伦哲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
所规定的情形。
  (七)姜海雁女士
  姜海雁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EMBA。
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深圳中航产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未持有海伦哲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下属企业员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
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八)陆一菁先生
  陆一菁,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北京大
学EMBA。2006年至2011年任上海吉盈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2018
年任上海嘉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2022年任香港嘉银证券有限公
司CEO,2022年至今任香港嘉实国际证券VaR家族办公室总经理。
  未持有海伦哲股份,除上述职务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第
  (九)马潇清女士
  马潇清,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管理学
学士。2004年至2007年任南京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新闻部记者、副主任;2007年至
年任江苏国泰集团(002091)下属地产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上海菁捷
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合伙人。
  未持有海伦哲股份,除上述职务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第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吕民远先生
  吕民远先生,汉族,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先后任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布兰肯(徐州)金属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
  吕民远先生未持有海伦哲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
所规定的情形。
  (二)王春华先生
  王春华先生,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注册会计师。先后任职湖北金茂会计师事务所,三九企业集团,深圳毅华
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王春华先生未持有海伦哲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
所规定的情形。
  (三)格桑穷达先生
  格桑穷达先生,藏族,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先后任职西藏那曲经济委、西藏交通厅计财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在工程机械、资产管理及对外协调方面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
  格桑穷达先生未持有海伦哲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彭少江女士
  彭少江女士,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
审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任职四川省简阳市审计事务所,广东星光机电有限公
司,佛山市志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致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彭少江女士未持有海伦哲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
所规定的情形。
  (二)涂为东先生
  涂为东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税务局,荆州区地税局,永泰集团有
限公司。2016年9月至今任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涂为东先生未持有海伦哲股份,除上述职务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
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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