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2-091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1 月 2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136)。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38)。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
日为2022年7月26日,归属股票数量360.30万股,归属人数49人。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间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2022 年 11 月 11 日,胡庆周先生被动减持部
分股份,为避免短线交易,胡庆周先生放弃已获授但尚未完成归属的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 63.00 万股股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及资金安排,拟放弃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
授尚未归属的 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共计 87.00 万股。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7.00 万股,涉及的激励对象 2 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未侵犯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归属条件成就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必要的
批准与授权;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内归属;本次作废事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和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