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必康: 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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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 必康      公告编号:2022-130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控
股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科技”)拟以人民币 21 亿
元的交易总对价将所持有的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星际”、
                                 “标
的公司”
   )100%股权出售给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九州
星际”)(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质押至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承诺需征得“18 必康 01”债债权人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的同意。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仍未取得“18 必康 01”债债权人的同意,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存在无法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可能,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公司为南京星际混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际混改”)
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99%,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市国资集团、
市紫金集团、市城建集团、市交通集团、市新工集团、市旅游集团、市安居集团、
市东南集团间接持有该公司权益。星际混改已缴纳股权转让协议定金,公司要求
其按协议约定时间全额到位股权转让款,如果星际混改资金没有全额到位,本次
股权转让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解决公司逾期债务,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化解公司经
营风险,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拟向南京九州星际出
售其持有的九州星际 100%股权,本次交易合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1 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交易转让的股权价格以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为依据确定,基准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九州星际截止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价值为 210,749.97 万元。九九久科技拟以评估价值为准转让九州星际 100%
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
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5MAC3AJJK22
 法定代表人       胡苏迪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东路 58 号 203-112 室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 年 11 月 16 日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服装服饰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渔需物资销售;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的控制关系
  南京九州星际的出资人包括南京星际混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占比 99%;南京观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占比 1%。南京九州星际的控
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交易对手的出资人情况及其控制关系:
  星际混改成立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注册资本 30,100 万元,系一家为专项
投资星际并购项目所设立的合伙企业,其出资人包括: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
司,出资占比 66.45%;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占比 26.58%;
南京市紫金新势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占比 6.64%;南京
观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占比 0.33%。上述出资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混改基金”)
  国资混改基金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基金围绕
做优做强做大国有资本的目标定位,以推进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为主线,采
取基金化运作方式,吸引和带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提升国
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效益。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市紫金集团(出资
占比 37.5%)、市城建集团(出资占比 22.5%)、市交通集团(出资占比 10%)、
市旅游集团(出资占比 10%)、市安居集团(出资占比 10%)、市东南集团(出
资占比 10%)间接持有国资混改基金。为优化地方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
发展,国资混改基金先后投资支持了润和软件、康尼机电、苏宁易购等民企纾困
项目。国资混改基金的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创新投资集团”)
  市创新投资集团成立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南京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市紫金集团(出资占比 56%)、市新工集团(出资
占比 25%)、市城建集团(出资占比 15%)、市东南集团(出资占比 4%)间接持
有市创新投资集团。市创新投资集团主要从事南京市引导基金投资管理以及区域
创新创业项目直接投资等业务,围绕 P-S-D 三大板块开展运作,受托管理基金规
模近 300 亿元,与国内头部机构已发起设立超过 100 支子基金,基金总规模超
关系结构图如下:
  (3)南京市紫金新势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
势能基金”)
  新势能基金成立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注册资本 2 亿元,系南京市紫金同舟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其出资人包括:市创新
投资集团,出资占比 49%;南京市建邺区东南高新产业发展基金企业,出资占比
比 10%;南京市溧水盛世科创基金合伙企业,出资占比 7%;南京市紫金共创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出资占比 3%;南京市紫金同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出资占比
  (4)南京观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有资本”)
  观有资本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曾先后发起或
参与设立紫金医药、紫金普拓、紫金巨石、紫金观萃和新兴零售等多只合伙企业。
其出资人为江苏苏美达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资本”),出资占比
  同上。
  (四)关联关系与诚信情况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南京九州星际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经在相关网站查询,南京九州星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23MABPCBWGXH
  法定代表人    周新基
  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向海大道 26 号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20 日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
  经营范围     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
           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资产的权属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标的公司 100%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标的资产的历史沿革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
产的议案》。九九久科技为完善其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效率,进
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和资产结构,九九久科技拟将现有的纤维业务板块相关的
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至新设全资子公司九州星际。九州星际成立方式为
新注册,由九九久科技 100%全资设立。同时,相关人员亦转移至九州星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四)标的资产的主营业务
  九州星际新材料产品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该产品下游的用途十分广泛
且在进一步拓展中,主要可应用于安全防护、家用纺织、国防军需装备(轻质高
性能防弹板材、防弹头盔、软质防弹衣、防刺衣),还可以应用于航空航天复合
材料、远洋航舶、海军舰艇绳缆、远洋捕鱼拖网、深海抗风浪网箱和体育用品器
材、建筑工程加固等高性能复合材料。该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防切割手套、家纺
制品、缆绳、渔网、鱼线、户外运动穿戴用品、防弹头盔、防刺衣等。九州星际
目前主要通过与下游具备军工资质的优质客户开展战略合作的方式向军工方向
拓展。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85,505,826.14         1,179,474,477.83
  负债总额              120,560,380.76            96,824,157.62
  净资产             1,364,945,445.38         1,082,650,320.21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73,953,205.54           712,730,143.63
  营业利润              138,996,640.10           159,296,012.18
  净利润                82,844,607.66           118,510,466.4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六)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九
州星际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2021-2022.6 备
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2】京会兴昌华专字第 010233 号)。
   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和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九州星际股权全部
                     (和汛评报字[2022]第 067 号),
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七)合并范围变更、资金占用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再包含九州星际。截至本次董
事会召开日,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为九州星际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九州
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两笔贷款提供担保。第一笔贷款金额 1000 万元,
贷款期限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6 日,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该笔贷款
将由江苏九州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偿还完毕。第二笔贷款金额 1900 万
元,贷款期限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贷款银行如东县农村商
业银行正在办理新的授信,贷款担保人为九州星际,预计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完成
担保人变更。如新的授信在交易完成前未能批准,江苏九州星际高性能纤维制品
有限公司将提前偿还该笔贷款,解除九九久科技的担保责任。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借用九州星际资金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是根据和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对
标的资产价值所作的专项评估报告协商确定,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截止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评估价值 210,749.97 万元为最终转让价款依据。
   五、本次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一)交易方案和价格
标的资产。
资产转让价格为 2,100,000,000(大写:贰拾壹亿)元整。
  (二)交易价款的支付
  (1)定金:本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5,000 万元
(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转为定金);
  (2)首付款:标的资产交割日起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 70,000 万
元(含已支付的定金 5,000 万元);
  (3)尾款:标的资产交割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 140,000 万元。
  (三)标的资产的交割
权利限制;乙方确保按照延安必康 2022 年 6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通过并公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议案》和评估
报告评估对象范围内涉及的应划转至丙方资产、负债、人员完成登记、交付、转
移等必需手续或经得甲方书面认可的划转安排,且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也不
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但丙方基于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办理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除外。
的资质证书、行政许可在标的资产交割前已全部办理完毕,或者作出甲方书面认
可的办理承诺和妥善安排。
证,资料文件由丙方建档存管。
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依法承担作为标的资产所有人的相关责
任和义务,乙方自交割日起对标的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处罚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目标公司因此承担的全部损失。目标公司实际
承担后,乙方应当在目标公司实际承担后 15 日内给予目标公司同等金额的赔偿,
目标公司实际损失超过 3,000 万元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交割先决条件,并以取得甲方书面确认交割先决条件满足的函件作为交割先决条
件满足的证明。
  (四)过渡期安排
括本协议签署时尚未分配的目标公司以往的利润、收益、红利、股息),均由交
割日后目标公司的股东享有,乙方对其不主张任何特别的分配权利。如目标公司
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的,则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方式承担。
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1)核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
  (2)查阅目标公司的资质、证照、合同、协议、账册、财务记录、数据及
其他文件;
  (3)与目标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员工讨论目标公司的业务、事务、财务
及会计事项等;
  (4)审阅甲方为进行本次交易而要求审阅的其他必要信息。
  (1)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及适用合同的约定,保持与过去一致的经营方式
持续正常地经营业务;
  (2)支付或履行相关债务、税费及其他应到期债务;
  (3)尽最大努力维持其资产处于和现有状况同等条件下的合理损耗、折旧;
  (4)尽最大努力保持完整的现有组织结构、部门经理及以上职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骨干,以及与客户、供应商及其他交易方之间的关系;
  (5)采取合理必要的行动完成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一切努力促使
交割先决条件的满足;
  (6)保证现有业务组织的完整;
  (7)维持所有经营资产和设备(包括任何自有或经许可持有的知识产权)
处于正常运营和良好保养状态;
  (8)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对知识产权进行注册、维续和更新;
  (9)在交割日前处理和解决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瑕疵或者作出妥
善安排。
  (1)增加、减少、分配、发行、收购、偿还、转让、质押、赎回或授予目
标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或股本权益(实施本次交易除外);
  (2)宣布、支付和进行任何股息、红利或向股东进行任何分配;
  (3)托管、解散、清算目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
  (4)设立任何子公司、收购任何其他实体中的任何股权、资产或其他利益
或成为任何收购的一方或实施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投资;
  (5)涉及(或导致)目标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行为(实施本次交易除外);
  (6)发行债券或其他债权类证券;
  (7)在日常经营过程之外,出售、购买、转让、出租、承租、抵押、质押
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目标公司价值高于目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价值的 10%
(如涉及多次处置,该等拟处置资产价值累计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价
值的 10%)的任何资产;
  (8)产生任何金额高于目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价值的 5%的债务或
资本支出,日常营业范围内产生的除外;
  (9)财务状况发生金额在目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价值的 5%以上的
不利变化,或者发生了目标公司正常业务以外的交易、行为并对目标公司产生金
额在目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价值的 10%以上的不利影响;
  (10)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为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权;
  (11)将目标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以上职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的薪酬待遇或其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职务发明及保
密协议作出修改;
  (12)任何可能对本协议陈述与保证事项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或不作为;
  (13)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在交割日后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被摊薄或目标
公司的估值下降的行为或不作为,或其他任何会直接或间接改变甲方拟享有的权
利的行为或不作为。
  (五)丙方公司治理
或重新制定公司章程,按照公司法和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治理。
东利益的原则确定。
  (六)税费承担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各自承担。
  (七)陈述与保证
  (1)甲方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从事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且
其经营活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甲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内部批准、授权;甲方签署本协议
不会导致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的章程及甲方的其他内部规定;
  (3)甲方向本协议其他方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
有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4)甲方将依约签署与本次交易交割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与其他方共同
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交易的审批或变更手续,并依约协助办理任何与其他方有关
的审批或申请程序;
  (5)甲方确认已依据对其适用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任何隐瞒、遗漏及误导性陈述的情形。除已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外,甲方不
存在其他债务(如或有负债等)及其他将导致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履约能力产生重
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6)甲方支付的价款来源合法,不存在此等款项及其支付被政府有关部门
进行处罚、收缴、追索等法律风险。
  (1)乙方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从事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且
其经营活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标公司的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已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核准、
许可、证照、登记、备案;
  (2)乙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内部批准、授权;乙方签署本协议
不会导致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乙方的章程、延安必康的章程等内部规定及乙方
的其他内部规定;
  (3)乙方向甲方及双方单独或共同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
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依法形成和取得,内容真实、准确和有效,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乙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股权权属清晰,确保交割日将持
有的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
  (5)乙方确保目标公司截止交割日的资产(包括土地、厂房、机器设备、
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行政处罚、诉讼、仲裁及其他法
律争议的情形,保证不会因交割日前目标公司资产存在的瑕疵被政府部门处罚,
或被第三方索赔,否则乙方将承担该等责任;
  (6)乙方保证已将目标公司截止交割日的所有负债(与担保合并)向甲方
完整披露,目标公司不存在已事先书面向甲方披露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尚未了
结的诉讼、仲裁、尚未了结的行政处罚及其他或有负债事项;
  (7)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期间,乙方确保目标公司正常运营,不
出现目标公司重大减值或遭受重大资产损失或严重经营困难等重大不利情形。
  (1)乙方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开展与丙方相同、相似或
相竞争的业务;
  (2)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关联方不得劝诱、招揽或聘用丙方核心人员
和技术人员;
  (3)乙方及其关联方协助目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维护与目标公司有重要业
务往来的相关方的良好关系;
  (4)乙方及其关联方在目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融资活动中,
基于乙方系目标公司设立股东等原因需要乙方协助、配合的事项予以协助、配合;
  (5)乙方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司或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或其他事务的相关
信息予以保密;
  (6)乙方及其关联方在标的资产交割后,仍应当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
用的原则协助、配合甲方处理本协议未尽事宜。
  (八)不可抗力
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地震、台风、洪水、战争、动乱、罢工、疫情、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合同履行
产生法律障碍、政府原因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通知其他方,并在 5 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该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
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情况,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
协议。
  (九)违约责任
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
时履行,并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
的实际损失。
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的,乙方有权没收其交纳的定金;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
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双倍返还甲方交纳的定金,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本协议
对违约责任另有其他约定的,违约方还应当按照其他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应当在延安必康股东大会或其他决策机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之日起 3 日内向
甲方返还已付定金,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甲方应支付未支付交易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还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按照甲方已支付交易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还已付交易价款,赔偿损失。
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议案》的要求和评估报告评估对象范围完成资产划转的,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完成资产划转;乙方未按照甲方改正要求履行或者未作出妥善安
排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支付交易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完成资产划转;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
议,并要求乙方在解除通知发出后 3 日内返还已付交易价款赔偿损失。
  (十)争议解决
  各方对本协议约定事项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同等作准。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修改或补充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签订补充协
议的,补充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本协议的适用。
因下列任一情形而提前终止:
  (1)本次交易未得到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2)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的约定解除本协议;
  (3)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九州星际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若后期新
增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出售资产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
  南京九州星际出资人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支
付能力,公司认为其履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本次交易目的、存在风险
  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将回笼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
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的实施内
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事项以最终交易进展为准。
  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将
本次交易提交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转让协议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为“18 必康 01”债增加增信措施,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将所持江苏
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质押至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承诺需征得“18 必康 01”债债权人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的同意。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仍未取得“18 必康 01”债债权人的同意,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存在无法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可能,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转让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相对方为南京九州星际,
该公司为星际混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99%,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通过市国资集团、市紫金集团、市城建集团、市交通集团、市新工集团、市旅
游集团、市安居集团、市东南集团间接持有该公司权益。星际混改已缴纳股权转
让协议定金,公司要求其按协议约定时间全额到位股权转让款,如果星际混改资
金没有全额到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九、对公司的影响
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
有利于公司加快解决债务风险和经营困难,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十、监事会意见
  本次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可以解决公司逾期债务,缓解公司资金
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化解公司经营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
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和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和汛评报字[2022]第 067 号),本次股权交易定价合理。本次股权转让是基于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解决公司逾期债务,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改善
公司财务状况,化解公司经营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能力,符合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本次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备查文件
   《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 2021-2022.6 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022]京
会兴昌华专字第 010233 号);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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