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科技: 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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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96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 22 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和股票
期权数量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
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云之家 ERP 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
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了本次
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激励对象
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员、公司其他管理层、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子公司管理层、子公
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
励对象均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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