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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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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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
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
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
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
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
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意,
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大会主持人将按照
其持有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如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
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六、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
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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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
处理。
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八、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反复,鉴于疫情防控需要,
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
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
股东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查看 24 小时内的健康码和行程卡,体温正常者方可参
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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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二)14:45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8 日 9:15-15:00。
会议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科林电气南区会议室
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等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主持人:董事长张成锁先生
会议议程:
一、全体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签到;
二、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三、董事长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四、现场推举除律师外的其他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负责现场监票和计票;
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
是否为特别决议
序号 议案名称
事项
议案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否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
交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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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东或股东代表问询或发言、现场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并公布各议案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确认表决结果,发表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九、通过会议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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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大家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考虑到公司
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3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
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257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要分布
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24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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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
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
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1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蔺彦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具有 10 年证券业务服务
经验,参与及承办过中青旅、碧水源、北京科锐、先进数通、北方创业、中电广
通、中原特钢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参与多家公司 IPO 申报审计工作、
财务尽职调查及专项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大信会计所拟派出 10 人的工作小组来保证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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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本期审计费用 7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
审计收费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量、工作性质、专业技能及公司业务规
模等来确定,较上期无变化。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已为公司提供 11 年审计服务。2021 年度,中
兴华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
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不再聘中兴华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经
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大信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前任会
计师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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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的规定和其
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
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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