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 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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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莞市诗恩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诗恩科技”)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东莞市欧朋达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欧朋达”)100%股权转让事项。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决定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东莞欧朋达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
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诗恩科技尚未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公司亦未履行股权
过户手续。
   二、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受到疫情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受让方诗恩科技调整战略
定位,提出终止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与诗恩科技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决定
终止前述股权转让事项。
   同时,公司根据当前自身及市场情况,经审慎考虑后,与东莞市东实产城发
展有限公司及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清溪奋达项目转让意向协
议》,拟将东莞欧朋达所持有的清溪奋达科技园一期项目资产进行转让。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决
定终止东莞欧朋达 100%股权转让事项,并与诗恩科技签署了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股权转让终止事
项是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双方均无需承
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诉讼请求。由于
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尚未正式实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未对该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会计追溯或调整,本次股权转让终止事项不会对公
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以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基于对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的考虑,公司与新受让方就东莞欧朋
达持有的资产达成合作意向,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调整,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
产业布局,发挥资产最优效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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