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2-078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22年11月22日16时3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百
秀路399号中企联合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
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圣杰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于圣杰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
决,董事会秘书衣志波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
次与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
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数量、
预留授予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与预留授予权益数
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
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11
月22日,并同意公司以12.5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17.46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73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