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光
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总经理辞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黄宣泽先生此次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
与实际情况一致。
黄宣泽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
员职务。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聘任新任总经理工作。黄宣泽先生的辞职不会
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黄宣泽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
职务。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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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华夏 马洪 王征 孙晋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