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高乐股份
股票代码:002348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翔宇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朐县冶源镇白塔桥村11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 署日期:2022年11月 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高乐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高乐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高乐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 王翔宇
甲方1:杨广城
甲方2: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转让方、甲方 指
甲方3: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4: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
标的股份 指 转让方合计持有 的公司52,475,840股股 份
本协议 指 本次交易股份转让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准则第15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一定的尾数差异,均系
四舍五入形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翔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72419910104****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朐县冶源镇白塔桥村112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高乐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上市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祥和实业 603500 5.0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可公司投资价值,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对公司未
来充满信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高乐
股份拥有权益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
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高乐股份52,475,8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00% 52,475,840 5.54%
王翔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52,475,840 5.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司、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52,475,840股,占总
股本的5.54%。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将由0%变更
为5.54%。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甲方1:杨广城,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P701***(6)。
甲方2: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甲方3: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4: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王翔宇,身份证号:37072419910104****。
(甲方1、甲方2、甲方3及甲方4合称“甲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甲方拟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2,475,840股无限售流通
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54%)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乙方有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一)转让标的及价款支付
其中,甲方1杨广城转让19,407,200股股份(占比2.05%)、甲方2普宁市园
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转让6,400,000股股份(占比0.68%)、甲方3普宁市新南华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6,104,000股股份(占比0.64%)及甲方4兴昌塑胶五金厂
有限公司转让20,564,640股股份(占比2.17%)。
(1)本次协议转让取得交易所合格确认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30%款
项;
(2)标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剩余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二)股份交割
确认申请。
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三)税费承担
因本次协议转让产生的税费由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主体各自
承担。
(四)甲方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且对于标的股份的处置,已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标的股份之上如设定质押
或其他权利限制的,应在过户前解除。
何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不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协议或
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
主体的各项资格要求。
(六)过渡期间的安排
协议任何一方如发生可能对本次股份转让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
知另一方,上述重大影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履约有有重
大影响的诉讼、仲裁、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监管机构的调查、批文、
指示。
他内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股东责任和义务。
(七)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
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
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存在欺诈或虚假成份,则
该方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认、过户登记手续的相关义务的,经另一方(守约方)合理催告后十个工作日
内仍未纠正的,则每逾期一个自然日,违约方应按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每日万
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
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条件、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
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高乐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翔宇(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高乐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
份有限公司
市
股票简称 高乐股份 股票代码 00234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山东省临朐县冶源
王翔宇
名称 通讯地址 镇白塔桥村112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 是□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0%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52,475,84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持股比例:5.54%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本次变动比例:5.54%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是□否□其它□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
续增持 高乐股份拥有权益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 是□ 否□
√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