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0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
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天津长荣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苑泽明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苑泽明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
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
发布信息的行为。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系基于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
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同时征求本公司全体股东对于其他拟于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的投票
意见,并将按被征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 于 本次 股东 大 会召 开的 详细 情 况, 参见 公司 于 同日 在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9)。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苑泽明女士,其基
本情况如下:
苑泽明女士: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历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天津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研究院
副院长、天津财经大学大公信用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教授,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
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出席了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制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
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12月1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
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12月06日至12月07日期间(每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的时间
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与南开二马路交口长荣大厦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收件人:江波、王广龙
电话:022—26986268
传真:022—26973430
邮政编码:30010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苑泽明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
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苑泽明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所持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受托人行使,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钩
提案名称
编码 的项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的议案》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议案》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
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
漏选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
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
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和比例: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12月1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
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
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