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美晨生态 公告编号:2022-095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
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与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
协议》,潍坊市城投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11,802,30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 21.62%)的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性权利,不可撤
销地委托给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行使,委托期限为 36 个月(3 年),自《表决
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在表决
权委托生效后,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将拥有公司 21.6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宁波国丰科
技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宁波
国丰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的新增
股份,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宁波国丰科技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
约后,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有关
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