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
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提前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与
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
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我们同
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将《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向公司关联方借款
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
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谭青、张信任、范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