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9 杰赛债 债券代码:149013.SZ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 95 号)
公司债券(第一期)
关于董事长及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人员调整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意见以及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科技”或“发行人”)出具
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简称:19 杰赛债
债券代码:149013
发行主体: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4 亿元人民币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48%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12 月 19 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2 月 19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2022 年 12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了《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主要内容如下:发行人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发行人董事会同意选举徐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
发行人董事会同意调整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调整
后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徐艳(主任)、吉树新、萧端、齐德昱、唐清泉;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马作武(主任)、徐艳、吉树新、萧端、齐德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唐清泉(主任)、许锦力、马作武、萧端、朱海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萧端(主任)、许锦力、苏晶、马作武、唐清泉。
新任发行人董事长基本情况如下:
徐艳,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 年 9 月生,毕业于华南理工
大学电信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第七研究所课题负责人、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所长助理、副
所长。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未持有发行人股
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
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
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发行人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七
研究所存在关联关系。
三、影响分析
根据该公告内容,本次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的变更属于发行人经
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及发行人已发行债券的还本付息不
会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将
严格按照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之重大事
项,中信证券作为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
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
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
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