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董事会对经理层选聘职权,推进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规范化运作,根据证监会、国资委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
人事相宜,坚持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坚持依法依
规依纪。
成员选聘工作方案,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层成员。
确的业绩观,具备现代化管理能力,具有务实清廉的作风。
需结合本方案“2.0.1”规定,明确特殊的任职资格。
分工协助总裁履行相关职权。
应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拟定工作方案并报公司党委前置研究。
察人选素质、能力、业绩和廉洁从业等方面情况。
事项报告、任职公示等工作程序。
出建议,董事会对人选进行审议并作出聘任决定。
最多连任三届。
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权责与禁止事项、绩效考核、薪酬待遇、退出规定、责任追究等内容。
合、以定量为主的方式确定每位经理层成员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内
容及指标。
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调整,调整后需重新签订责任书。
态化任期管理。
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
个人支出。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谋取利益。
因公(私)出国(境)、任职回避等规定。
以及董事会认定为不适宜继续聘任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退出。
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保密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