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
(星期一)下午 15:0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所持(代表)股份 82,837,6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835%。
所持(代表)股份 82,801,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561%。
份 36,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
所持(代表)股份 36,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6,0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82,801,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5%;反对 36,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36,02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贞、常梦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