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2-094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一),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 9:15-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室。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0,490,2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3.26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0,471,95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23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8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2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86%。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0,490,25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489,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6.721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