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0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6,546,264,7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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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派发现金 654,626,477.8 元(含税)
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元;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
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转股价格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
整,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31)
,关于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
披露。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11 月 25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2 年 11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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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东堤北路 9 号
咨询联系人:柯昕
咨询电话:0766-2292926
传真电话:0766-2292613
六、备查文件
件。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