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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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铭达
股票代码:002947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荆世平
住 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荆京平
住 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荆江
住 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天平
住 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夏琛
住 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累计减持达到 5%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
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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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荆世平、荆京平、荆江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指 荆天平、夏琛
一致行动人
公司、上市公司 指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
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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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世平先生
姓名 荆世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60403196907******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京平女士
姓名 荆京平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60403196709******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江先生
姓名 荆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41621197703******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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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天平先生
姓名 荆天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60403197101******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夏琛女士
姓名 夏琛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10221197708******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15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荆世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2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荆天平先生、荆京平
女士、荆江先生系荆世平先生的兄弟姐妹,其中荆京平女士持有公司 3.37%的股份、荆江先
生持有公司 1.06%的股份;夏琛女士系荆天平先生的妻子,持有公司 4.60%的股份;上述人
员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
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它境内或境外任何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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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原因系自身资金需求,其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
的股份减少,累计减持达到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决定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持或减持,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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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二、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77,899,679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76,130,503 股的 44.23%,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世平先生本次权
益变动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60,354,870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76,130,503 股的 34.27%。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京平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 7,337,728 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 176,130,503 股的 4.17%;信息披露义务人荆江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
夏琛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8,097,5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76,130,503 股
的 4.6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世平先生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及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311,01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678%,信息披露义务人荆
京平女士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4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至 2022 年 4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减持前直接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直接持有的股份
股东名称 占当时总股本 占当时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荆世平 60,354,870 34.27 69,150,313 30.21
荆京平 7,337,728 4.17 7,704,242 3.37
荆江 2,109,581 1.20 2,433,655 1.06
夏琛 8,097,500 4.60 10,526,750 4.60
合计 77,899,679 44.24 89,814,960 39.24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系公司在 2022 年 3 月 23 日进行权益分派前各股东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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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股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系公司 2022 年 3 月 23 日进行权益分派以及上述股
东减持后直接持有的股数。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世平先生所持股份中 19,912,000 股处于质押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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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
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大宗交易 2022 年 5 月 15.18 1,700,000 0.7427
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荆世平 2022 年 7 月 16.38-19.72 1,951,060 0.8523
集中竞价
集中竞价 2022 年 10 月 23.99 534,400 0.2335
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
合计 9,311,018 4.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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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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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世平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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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京平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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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江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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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天平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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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夏琛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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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昆山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恒铭达 股票代码 00294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荆世平、荆京平、荆江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称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请注明)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69,802,179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39.63%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本次变动数量:11,446,582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00%
及变动比例 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79,288,210 股
持股比例:34.6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
否拟于未来 12 个 续 增持恒铭达股票,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月内继续增持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否?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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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荆世平
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荆京平
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荆 江
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名: 荆天平
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名: 夏 琛
日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