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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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2-005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以下使用主体含子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25,432,70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6.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451,068.5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245,421.4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862 号)。
同时,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合计                 102,509.00        79,424.54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暂
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
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
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
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及时控制风险;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
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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