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
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其他情况,且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徐承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夏丽君女士为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林永涛先生、侯波先生、王晓义先生、王旭阳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孙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刘立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
(下接签署页)
— 1 —
(此页无正文,为《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魏安力 曲国霞 孟红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