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2-080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
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甲 2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
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
达。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鹰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相关议案。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公司具体
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2020年第十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调整议案,主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中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锁定期、募
集资金数量及用途等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司于 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0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根据公司于 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及2021年12
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
期延长12个月,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即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3日。
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有效期延长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