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2-07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 监事会会议召 开情况
次 会 议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2 年 11 月 13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室召开。
会议。
件 和 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为了保证监事会工作的延续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
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代表监事 2 名。
经广泛征集股东意见后,公司股东推荐谌军波先生和罗俊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
分之一的情形。
本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将采用累积
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计算。近期,公司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职工监事与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
责。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
谌军波先生简历:
谌军波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
学(武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士学历。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在中国航天科技集
团工作,任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09年9月在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工作,任工程师;2009年9月加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部门总监、主任等
职务。现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办主任。
谌军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具备上市公
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监事的能
力。
谌军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罗俊平先生简历:
罗俊平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
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深圳大学MBA,硕士学历。2008年7月至2015年2月在海能
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行销工程师、销售经理、市场部副总监;2015年2月
至2015年11月,在深圳市杰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海外市场总监;2015年11月至今,
在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市场战略副总监、部门总监。现任海能达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欧洲地区部总监。
罗俊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具备上市公
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监事的能
力。
罗俊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