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107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座 8 楼大会议室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4,16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4,15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413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 134,1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134,1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134,1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表决结果:当选。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 134,1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134,1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表决结果:当选。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 134,1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134,1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
   表决结果:当选。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4,1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 %; 反 对 0 股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表决情况:同意 134,1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林晓春、韩雯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书。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天精装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