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 2022-054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陈皓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5,733,170股,
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0731%。其中:
(一)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71,872,846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2368% 。
(二)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860,324股,占公司
股份总额0.8364%。
(三)出席现场股东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6人,代
表股份数量为3,860,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64%。
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因有其他公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线上参加会议,经过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皓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
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制选举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
周伟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5,656,4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其中
中小股东 同意 3,783,625 票 ,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同意175,656,4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其中
中 小股东 同意 3,783,625 票 ,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同意175,656,4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其中
中小股东 同意 3,783,625 票 ,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同意175,656,4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其中
中小股东 同意 3,783,625 票 ,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上述非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制选举陈朝阳先生、张国清先生、阳建勋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5,730,3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其中
中小股东 同意 3,857,525 票 ,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同意175,730,3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其中
中小股东 同意 3,857,525 票 ,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同意175,730,3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其中
中小股东 同意 3,857,525 票 ,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上,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周伟松先生、陈朝阳先生、张国
清先生、阳建勋先生7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算。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制选举黄劲松先生、庄伟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5,666,1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9%;其中
中小股东 同意 3,793,325 票 ,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同意175,740,0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39%;其中
中小股东 同意 3,867,225 票 ,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新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黄劲松先生、庄伟聪先生与公司另一职工代表监事杨明
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算。上述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
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
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简历信息详见2022年10月31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科华数据本次会议
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