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晶科能源 股票代码:688223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1 号)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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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
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
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券,即
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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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
内容。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
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
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
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期
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有条件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
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
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
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回售条款,包括有条件回售条款和附加回售条款,回售
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
性要求,在满足回售条款的前提下,公司可转债持有人要求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公司将面临较大可转换公司
债券回售兑付资金压力并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针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本公司聘请了东方金诚进行资信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
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东方金诚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
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
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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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
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
转债的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事项说明及承诺如下:
(1)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①本人/本公司将根据按照《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
晶科能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并将严格履行相应
信息披露义务。
②若晶科能源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最后一
次减持公司股票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将不
参与晶科能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③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参与晶科能源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自本
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
持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所持有的晶科能源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债。
④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
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
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
⑤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可转债的,本
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因减持公司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独立董事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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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②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
束,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③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些年光伏行业发展迅速,产业链各环节龙头企业依靠资金、技术、成本和渠道优
势,不断扩大规模,纷纷进行扩产或围绕行业上下游延伸产业链,行业资源向少数光伏
企业进一步集中,使得光伏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行业产能的扩产及技术进步,光
伏产品价格逐步降低,光伏企业在成本管控及产品性能上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此外,
近年来部分中国光伏企业纷纷在以东南亚为代表的海外区域新建产能并加大海外市场
的开拓力度,加剧了海外市场的竞争程度。因此,产业链的加速淘汰和集中度的进一步
提升,以及市场布局的加快将使得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严重的供需紧张情况。硅料环节因扩产周期长、下游需求旺盛等因素影响,出现短期结
构性供需关系的不平衡,硅料价格呈现快速上涨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硅料采购平均单
价分别为 58.37 元/千克、61.17 元/千克、158.41 元/千克和 220.26 元/千克,上涨明显。
公司毛利率和利润水平受硅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虽然我国光伏产业链发展基本完整,
各环节供给关系总体较为均衡,但仍然会出现阶段性、结构性或特殊事件导致的短期供
给失衡和价格波动,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急剧波动且公司未能有效做好供应链管理,
则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或生产成本大幅波动,从而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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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剔除双反保证金、201 关税和运费调整的影响)分别
为 22.74%、22.60%、20.18%和 17.22%,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毛利率主要受光伏组件
产品毛利率影响。受益于光伏技术进步、规模化经济效应、供应链竞争加剧以及电站开
发商经验积累的影响,近十年间全球光伏发电成本迅速下降。未来随着技术水平的继续
提高,光伏行业各环节的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预计将呈下降趋势,从而导致组件毛利率
下降的风险。
(四)国际贸易保护政策风险
出于保护本土产业的目的,美国、欧盟、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均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
过“双反”调查、保障措施或关税壁垒。自 2011 年以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于中国大
陆的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双反调查,开始对相关光伏产品征收保证金,公司不排除
未来发生双反保证金补缴或者退税减少的风险。2022 年 2 月,印度政府决定对进口光
伏组件征收 40%的关税,对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 25%的关税,以此保护本地制造业发
展。2022 年 3 月,美国商务部决定对所有使用中国物料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及柬
埔寨完成组装并出口美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规避调查立案;2022 年 6 月,
美国总统公告宣告美国国内电力供应进入紧急状态,在公告后的 24 个月内或在紧急状
态解除前(以较早发生者为准),对上述东南亚四国免征新的双反税;随后,美国商务
部表示反规避调查程序仍将继续,反规避调查结果将在前述美国总统公告所述 24 个月
届满或电力供应紧急状态解除后实施。目前反规避调查案件还在进行中,公司不排除上
述调查最终裁决导致公司在越南、马来西亚生产并出口到美国的产品被征收双反税的可
能。
除通过上述“双反”调查、保障措施或关税壁垒外,公司还可能遭遇以其他争议问
题为借口对中国企业设置的贸易壁垒。2021 年 6 月至今,美国政府以所谓“强迫劳动”
为由对国内某企业发布暂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
,且以执行所谓的《强迫劳动
预防法案》(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以及相关执行策略为借口,暂停公司
出口至美国的部分光伏产品办理清关手续。公司正在准备产品原材料的追溯性说明文件
以证实其产品不适用相关规则,或将相关货物运离美国并出口至其他国家或地区。报告
期内,公司对北美地区的组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75.50 亿元、100.76 亿元、66.12 亿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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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近年来,全球主要经济体之间贸易摩擦加剧,公司无法排除未来在境外市场遭遇新
的贸易摩擦,导致地区销售收入下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可能。
(五)境外市场经营风险
公司积极推进生产和销售全球化,已经在马来西亚和美国设立了海外生产基地,并
在全球十余个国家设立了海外销售子公司,基本实现全球化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境外
业务集中在欧洲、东南亚、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产品累计销往全球 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境外生产、销售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国
际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还可能面临国际关系变化
及相关国家非理性竞争策略等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境外业务经营失败或遭
受境外经营损失的风险。
(六)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 N 型组件及配套产能将在现有基础上实现
提升,产能、产量提升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供货能力,但是产能扩张
将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产品质量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现阶段,光伏行业龙头企
业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抢占市场份额,均在积极扩大产能,使得未来市场竞争更加激
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行业市场空间、技术发展趋势及发展战略综合考虑而
确定,存在市场开拓不力、营销推广不达预期等可能性,由此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详细内容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五/(二)本次发行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
情况”。
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情况、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详细内容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十三、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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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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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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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促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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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术语
晶科能源/公司/本公司
指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晶科有限 指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JinkoSolar Investment Limited),系一家注册
晶科能源投资 指
于中国香港的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JinkoSolar Holding Co., Ltd.,系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纽约证券
晶科能源控股 指
交易所股票代码:JKS
本次发行上市 指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 指 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饶佳瑞 指 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上饶润嘉 指 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上饶卓领贰号 指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上饶卓群 指 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上饶卓领 指 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上饶凯泰贰号 指 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上饶凯泰 指 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宁波晶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以员工持股为主要目
宁波晶鸿 指
的设立的合伙企业
上饶市晶海宏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以员工持股为主要
晶海宏远 指
目的设立的合伙企业
浙江晶科 指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四川晶科 指 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 指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晶科进出口 指 晶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滁州晶科 指 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义乌晶科 指 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海宁阳光科技小镇 指 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新疆晶科 指 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曾用名为上饶
上饶晶科 指
市晶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绿能 指 晶科绿能(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玉环晶科 指 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晶科能源/公司/本公司
指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鄱阳睿力信 指 鄱阳县睿力信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晶科慧能电力配售 指 上饶市晶科慧能电力配售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瑞旭实业 指 瑞旭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浙江晶科新材料 指 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嘉兴科联 指 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曾用名为晶科
海宁晶科 指
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
上海绿能企业管理 指 上海晶科绿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晶科产业发展 指 上饶市晶科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楚雄晶科 指 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海宁晶袁 指 海宁晶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金昌晶科 指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玉山晶科 指 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丰城晶科光伏材料 指 丰城市晶科光伏材料,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肥东晶科 指 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发行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晶科慧能技术服务 指 晶科慧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控制的境内企业
江苏晶科天晟 指 江苏晶科天晟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参股企业
晶科中东 指 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瑞士 指 JinkoSolar (Switzerland) AG,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加拿大 指 JinkoSolar Canada Co., Ltd.,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澳洲 指 Jinko Solar Australia Holdings Co. Pty Ltd.,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JINKOSOLAR COM?RCIO DO BRASIL LTDA.,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
晶科巴西 指
业
晶科墨西哥 指 JinkoSolar Mexico S.DE R.L. DE C.V.,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德国 指 JinkoSolar GmbH,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日本 指 Jinko Solar Japan KK.,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印度 指 JinkoSolar Trading Private Limited,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JINKOSOLAR ENERJ? TEKNOLOJ?LER? ANON?M ??RKET?,发行人
晶科土耳其 指
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韩国 指 Jinko Solar Korea Co., Ltd.,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越南 指 JinkoSolar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美国控股 指 JinkoSolar (U.S.) Holding Inc.,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美国 指 JinkoSolar (U.S.) Inc.,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美国工厂 指 JinkoSolar (U.S.) Industries Inc.,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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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公司/本公司
指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晶科马来科技 指 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BHD.,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丹麦 指 Jinko Solar Denmark ApS,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778.SH),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晶科科技 指
境内企业
信义光能 指 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0968.HK)及其下属企业,光伏玻璃供应商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600438.SH)及其下属企业,电池片供应商,硅片
通威股份 指
换电池片业务的主要硅片销售客户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3806.SH)及其下属企业,胶膜
福斯特 指
供应商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865.SH)及其下属企业,光伏玻璃
福莱特 指
供应商
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电池片供应商,硅片换
江西展宇 指
电池片业务的主要硅片销售客户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SH)及其下属企业,电池片供
爱旭股份 指
应商,硅片换电池片业务的主要硅片销售客户
新特能源 指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799.HK)及其下属企业,硅料供应商
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电池片供应商,硅
润阳股份 指
片换电池片业务的主要硅片销售客户
江苏中润光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电池片供应商,硅片
中润光能 指
换电池片业务的主要硅片销售客户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303.SH)及其下属企业,硅料供应
新疆大全 指
商
晶澳科技 指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59.SZ),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隆基绿能 指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012.SH),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天合光能 指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688599.SH),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重要境内子公司 指 上饶晶科、海宁晶科、四川晶科、浙江晶科贸易有限公司、滁州晶科、
新疆晶科、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晶科进出口、嘉兴晶科光伏系统发展
有限公司和玉环晶科
重要境外子公司 指 5%以上的境外控股子公司,重要境外子公司包括晶科中东、晶科美国、
晶科美国工厂、晶科马来科技和晶科丹麦
重要子公司 指 重要境内子公司及重要境外子公司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或租赁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0,000 平方米
主要土地 指
以上生产经营用地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或租赁的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的
主要房屋 指
生产经营用房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正在使用或预计可能使用的已注
主要商标 指
册商标权
主要专利 指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及产品所使用的已获授予专利权
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正在使用或预计可能使用的已登
指
权 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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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公司/本公司
指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正在使用或预计可能使用的已登
主要域名 指
记域名
WONG POON CHAN LAW & Co.、CAREY OLSEN HONG KONG
LLP 、 Al Tamimi & Company Ltd. 、 GreenbergTraurig, PA 、 DHH
Washington DC Law Office, P.C.、K. N. Lee & Associates、Bech-Bruun
境外律师
指 Law Firm P/S、Fish & Richardson P.C.、MS Hasche Sigle Partnerschaft von
Rechtsanw?lten und Steuerberatern mbube、Corrs Chambers Westgarth、
WongPartnership LLP、CMS Hasche Sigle, Hong Kong LLP、DLA Piper
UK LLP等境外律师事务所
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以及和法律函件,包括《晶科
能源投资法律意见书》 《晶科能源控股法律意见书》 《迪拜法律意见书》
《晶科美国工厂法律意见书》《晶科美国法律意见书》《晶科马来科技
境外法律意见书
指 法律意见书》 《晶科丹麦法律意见书》 《美国专利诉讼法律意见书》 《德
国专利诉讼法律意见书》 《澳洲专利诉讼法律意见书》《新加坡产品质
量争议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西班牙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 《英国仲
裁案件法律意见书》及《美国双反法律意见书》等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中信建投/中信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证券
天健/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杜/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NYSE/纽交所 指 The New York Stock Exchange,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募集说明书 指
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公司法》 指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 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证券法》 指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国家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国家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际能源署(IEA) 指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晶科能源/公司/本公司
指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
指 Inter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Agency
(IRENA)
GLOBALDATA PLC(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DATA.L),是一家提
GlobalData 指 供行业战略报告、行业预测报告、行业报告等研究的商业信息和服务
供应商
IHS Markit Ltd.(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INFO.N),是一家全球金
IHS Markit 指
融信息服务供应商
《可再生能源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非政府性国际电工标准
IEC 标准 指
化机构,有一系列的标准和详细的指南
SEMI 是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主要为半导体制程设备提供一套实用的
SEMI 标准 指
环保、安全和卫生准则
《公司章程》 指 根据上下文意所需,发行人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指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
《受托管理协议》 指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指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则》
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9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募集说明书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
中国境内/中国大陆 指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
术。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电池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
光伏/光伏发电 指
成。光伏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
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纯度为 99.9999%以上的高纯硅材料,主要制造方法有改良西门子法和
硅料/多晶硅料 指
流化床法
硅的单晶体,具有基本完整的点阵结构的晶体,是一种优质的半导体
单晶硅 指
材料
单质硅的一种形态,是光伏电池与半导体设备的主要原材料。根据纯
多晶硅 指
度,多晶硅可分为光伏级多晶硅与电子级多晶硅
由多晶硅原料通过直拉法(CZ)、区熔法(FZ)生长成的棒状的硅单
硅棒/单晶硅棒 指
晶体,晶体形态为单晶
由多晶硅原料通过真空感应熔炼或定向凝固工艺生长成的锭状多晶硅
硅锭/多晶硅锭 指
体,晶体形态为多晶
拉棒 指 将多晶硅料拉制成单晶硅棒的过程
铸锭 指 将各种来源的硅料高温熔融后通过定向冷却结晶,使其形成硅锭
硅片 指 由单晶硅棒或多晶硅锭切割形成的方片或八角形片
电池/电池片/太阳能电 太阳能发电单元,利用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的辐射光能通过半导体材
指
池/太阳能电池片/光伏 料转化为电能的一种器件,又称为“光伏电池”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电池/光伏电池片
具有封装及内部连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不可分割的最小
组件/电池组件/光伏组 光伏电池组合装置。光伏电池组件是由一定数量的光伏电池片通过导
指
件/太阳能电池组件 线串并联连接并加以封装而成。光伏电池组件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
部件
由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光伏支架和系统配线构成的作用同发电机
光伏发电系统 指
的系统
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
装机容量 指 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这种装置的发电
功率就是装机容量
瓦(W)、千瓦(KW)、
电的功率单位,为衡量光伏电站发电能力的单位。
兆 瓦 ( MW )、 吉 瓦 指
(GW)
集中式光伏电站 指 指直接并入高压电网的光伏电站/发电系统
又称分散式光伏发电或分布式供能,是指在用户现场或靠近用电现场
分布式光伏电站 指
配置较小的光伏发电供电系统
光伏电池衡量太阳电池把光能转换为电能的能力,即最佳输出功率与
转换效率 指
投射到其表面上的太阳辐射功率之比
P 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三价元素(如硼) ,使之取代晶格中硅
P型 指
原子的位置,就形成 P 型半导体硅片
N 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晶格中硅
N型 指
原子的位置,就形成了 N 型半导体硅片
钝化发射极和背面接触电池(Passivated Emitter and Rear Contact),指
利用负电材料在电池片背面形成钝化层,并作为背反射器,增加长波
PERC 指
光的吸收。同时在背面开孔形成局域接触,增加 p-n 极间的电势差,
降低电子复合,提高效率
具有本征非晶层的异质结(Heterojunction with Intrinsic Thin Layer),
HJT/HIT 指 指在硅衬底表面依次插入本征非晶硅层和掺杂非晶硅层构成 P-N 异质
结,且通过插入的本征非晶硅层进行表面钝化来提高转化效率的技术
叉指状背接触电池(Interdigitated Back Contact),指把正、负电极都置
IBC 指 于电池背面,正面不设置电极,避免正面的电极反射一部分入射光带
来的光学损失
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unnel Oxide Passivated Contact),指在电池背
TOPCon 指 面制备一层超薄氧化硅,然后再沉积一层掺杂多晶硅薄层,二者共同
形成了钝化接触结构
不同于常规白色背板,透明背板有较高的透射率,大部分光线可以透
透明背板 指
过背板,外观呈透明状
电池主栅数量多于 5 根,比如 6 主栅,9 主栅,12 主栅均可称为多主
多主栅 指
栅
将禁带宽度不同的亚电池组成叠层太阳电池的技术,按亚电池数目可
叠层 指 分为双结和多结电池,其可有效增加太阳电池对入射光的能量吸收,
从而提高转换效率
半片/切半 指 将电池利用激光切成一半再做互联制作组件的技术
光伏建筑一体化,即 Building Integrated PV,PV 即 Photovoltaic。是一
BIPV 指
种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
光伏焊带又称镀锡铜带或涂锡铜带,分汇流带和互连条,应用于光伏
焊带 指
组件电池片之间的连接,发挥导电聚电的重要作用
叠焊 指 将电池片激光切半后,使用柔性焊带及定制工装,基于当前焊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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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池片相互搭接焊接的技术
Potential Induced Degradation,即电势诱导衰减,指组件长期在高电压
工作,在盖板玻璃、封装材料、边框之间存在漏电流,大量电荷聚集
PID 指
在电池片表面,使得电池片表面的钝化效果恶化,导致填充因子、短
路电流、开路电压降低,使组件性能低于设计标准
光伏电池封装胶膜的一种,乙烯醋酸乙烯酯,一种热固性有粘性的胶
EVA 指
膜,用于放在夹胶玻璃中间
除光伏组件以外的系统成本,主要由逆变器、支架、电缆等主要设备
BOS 指 成本,以及土建、安装工程、项目设计、工程验收和前期相关费用等
部分构成
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
双反 指
反补贴调查
依据美国 201 条款(指美国 1974 年贸易法 201-204 节,现收在美国
法典 2251-2254 节)对进口至美国的产品进行全球保障措施调查
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Technischer ?berwachungs Verein(德语),即技术监督协会,德国官方
T?V/TUV 指 授权的政府监督组织,经由政府授权和委托,进行工业设备和技术产
品的安全认证及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的评估审核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即保险商试验所,美国最有权威的、世
UL 指 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民间机构,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
营安全证明业务
Deutscher Kraftfahrzeug überwachungsverein,即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
是世界知名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主要从事车辆检测、理
DEKRA 指
赔与专家评估、产品测试与认证、工业检验、审核、培训及临时雇佣
等业务。
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是由中国政
府批准设立的质量服务机构,致力于通过认证、检测、标准制定等高
CQC 指
技术及专业服务积极响应政府倡导和政策指引,帮助客户提高产品和
服务质量,为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提供技术支持。
Power (Beijing) Certification Centre,即电能(北京)产品认证中心有
PCCC 指
限公司,是国内首家服务电力、专门从事机电产品认证的权威机构。
毫米(mm)、微米(μm) 指 长度单位,1 微米=0.001 毫米
千瓦时(kWh) 指 能量单位,指一小时所消耗的能量,1 千瓦时=1,000 瓦*3,600 秒
千克(kg) 指 重量单位,1 千克=1,000 克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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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nko Solar Co., Ltd.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1 号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 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晶科能源
股票代码 688223.SH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董事会秘书 蒋瑞
联系电话 021-51808688
互联网地址 www.jinkosolar.com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 万元(含 1,000,0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确定。
(三)证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五)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量为不超过 1,000,000.00 万元(含 1,0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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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
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
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
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
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具体发行
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
前协商确定。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
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万元,具体包括: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
律师费用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资信评级费用 【】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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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安排以及停复牌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年【】月【】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2)
【】年【】月【】日
网上路演、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T-1)
【】年【】月【】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下、网上申购日
(T)
【】年【】月【】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T+1)
【】年【】月【】日 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网下
(T+2) 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网上、网下到账情况分别验资
【】年【】月【】日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认最终配售结果
(T+3)
【】年【】月【】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4)
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
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本次可转债发行承销期间公司股票正
常交易,不进行停牌。
(十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二)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可转债无持有期限制。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面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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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
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五)评级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评级
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本次可转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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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
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
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
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
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
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
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
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
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
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
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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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
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十条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如公司董事会未能按本规则规定履行其职责,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书
面提议,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
作出决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
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债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
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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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
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者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内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并说明原因,但不
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
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的,召
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
知。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及表决方式;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4)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5)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债券持有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6)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0日,并不
得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3日。于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可转债持
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召开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场所由公司提供或
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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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亦可采取网络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为债券持有人参加会议提供便
利。债券持有人通过上述方式参加会议的,视为出席。
符合本规则规定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机构或人员,为当次会议召集人。
召集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本规则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应召集人要求对其他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由召集人根据本规则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决定。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
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
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10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5日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
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权的比例和临时提案内容。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
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
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
表决。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由债券持
有人自行承担。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
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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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
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
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
示;
(4)授权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
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债券持有
人会议召集人。
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本
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和合法性进行验证,
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本次可转债的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公司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公司应积极配合召集人
获取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无偿提供给召集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公司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
如公司董事会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
所代表的本次债券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
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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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的要求,公司应委派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受适用法律和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债券持有人
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或者代表的本
次可转债张数总额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下列机构和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发行人(即公司)或其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债券托管人、债券担保人(如有)以及经会议主席
同意的本次债券的其他重要相关方,上述人员或相关方有权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就相
关事项进行说明。除该等人员或相关方因持有公司本次可转债而享有表决权的情况外,
该等人员或相关方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无表决权。
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复会及改变会议地点。经会议决议要求,
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议不得对原有会
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做出决议。
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
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
权。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
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会
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
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
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
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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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
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对应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
计入投票结果。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
表的本次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2)上述公司股东、发行人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人由会议主
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
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及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
程。
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
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点票;
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
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
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
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
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
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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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
债的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的,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
对发行人有约束力外:
(1)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发行人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发
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交易日内将决议
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告中应列明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方式、
召集人和主持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
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及占本次可转债总张数的比例、每项拟审议事项
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内容。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名称或姓名;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以及会议见证律师、计票人、监
票人和清点人的姓名;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及出席
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占公司本次可转债总张数的比例;
(4)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答复或说明
等内容;
(7)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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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应当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债券
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召集人(或其委托的代表)、见证律师、
记录员和监票人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授权
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突发
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不能正常召开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于干扰会议、寻衅滋事和
侵犯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
容与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七)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且不得向
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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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
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
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
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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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
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
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或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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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
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九)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
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
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
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
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
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
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九)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
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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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还本付息期限、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
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
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
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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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
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具体发行
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
前协商确定。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住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1 号
董事会秘书 蒋瑞
联系电话 021-51808688
传真 021-5180866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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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保荐代表人 陈昶、张世举
项目协办人 沈谦
其他项目组成员 杨传霄、王延辉、林家辉、张马克
联系电话 021-68824278
传真 021-68801551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玲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7-18 层
经办律师 王宁远、张明远、宋方成
联系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 010-58785599
(四)审计机构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王国海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经办注册会计师 向晓三、蒋舒媚、周冀、沈祥红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磊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院 3 号楼 2048-80
经办评级师 段莎、何阳
联系电话 010-62299782
传真 010-62299803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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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行 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0114020104040000065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
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二)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
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四)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
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一)违约事件
根据《受托管理协议》,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第一项:在本期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发行人方未能偿付到期应付
本金和/或利息;
第二项: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一项所
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
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
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第三项: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可转债的还
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可转债的
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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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
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第五项: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
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受
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第六项: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
《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
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五个交易日内告知全体可转债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发生第一项违约事件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
议,按照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提起民事
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等有关法律程序;在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或未能形
成有效会议决议的情形下,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
定接受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可转债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
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在知晓发行人发生第二至六项违约事件的,并预计发行人将不能偿还债务时,
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并可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等监管机构。
(1)如果发生《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一违约事件且该等违约事件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交易日仍未得到纠正,可转债持有人可按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可转债
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期可转债本金和相应利
息,立即到期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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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采取了下述救济措施,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可
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有关取消加速清偿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取消加速清偿的
决定:
①受托管理人收到发行人或发行人安排的第三方提供的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
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所有到期应付未付的本期可转债利息和/或本金、发行人根
据《受托管理协议》应当承担的费用,以及受托管理人根据《受托管理协议》有权收取
的费用和补偿等;或
②《受托管理协议》所述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可转债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
式豁免;或
③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3)本条项下可转债持有人会议作出的有关加速清偿、取消或豁免等的决议,须
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可转债持有人(或
可转债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
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
偿。
双方同意,若因发行人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承诺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可
转债发行、上市交易的申请文件或募集说明书以及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披露的其他
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本协议或与本期可转
债发行、上市交易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或上市规则,从而导致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
受补偿方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
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给予赔偿(包括但不
限于偿付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就本赔偿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
用),以使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免受损害,但因受托管理人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
间重大过失而导致的损失、责任和费用,发行人无需承担。
(三)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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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
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受托管理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通过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
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七、债券受托管理情况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券均视
作同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公司与
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陈昶、张世举
电话:021-68824278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关于本次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
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等内容参见本节“六、发行人违约责任”。上述内容仅列示了
本次可转债之《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受托
管理协议》全文。《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置备于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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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
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享有发行人 0.4753%权
益,具体如下:
保荐机构
持有发行人股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间接持股
权比例
比例
中信建投 0.0690% 2020 年增资入股 0.0690%
投资有限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公司 0.4000% IPO 战略配售 0.4000%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资
北京春霖 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
股权投资 的有限合伙企业,中信建投资本
中心(有限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春霖股权
合伙)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12%出资
份额
合计 0.5380% - - 0.4753%
除上述关系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
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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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迭代风险
光伏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近些年在拉晶、硅片、电池片、组件等方面涌现了大
量的新技术和新工艺,要求行业内企业准确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加大研发力度,持续提
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化能力。若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发展趋势,对行业关键技术的
发展动态、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方向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未能对具备市场潜力的技
术投入足够的研发力度,或前沿光伏技术出现革命性突破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则可能
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从而使得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二)技术失密的风险
光伏行业具有技术密集的特点,公司自主掌握了拉晶/铸锭、硅片、电池片和组件
等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该等技术及相关光伏产品是保持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基础,是
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因此,公司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技术管
理和保密制度,且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尽管公司采取了多项核心技术的保
密措施,公司未来仍存在核心技术被他人抄袭、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
流失等导致的核心技术泄密风险,从而将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些年光伏行业发展迅速,产业链各环节龙头企业依靠资金、技术、成本和渠道优
势,不断扩大规模,纷纷进行扩产或围绕行业上下游延伸产业链,行业资源向少数光伏
企业进一步集中,使得光伏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行业产能的扩产及技术进步,光
伏产品价格逐步降低,光伏企业在成本管控及产品性能上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此外,
近年来部分中国光伏企业纷纷在以东南亚为代表的海外区域新建产能并加大海外市场
的开拓力度,加剧了海外市场的竞争程度。因此,产业链的加速淘汰和集中度的进一步
提升,以及市场布局的加快将使得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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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严重的供需紧张情况。硅料环节因扩产周期长、下游需求旺盛等因素影响,出现短期结
构性供需关系的不平衡,硅料价格呈现快速上涨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硅料采购平均单
价分别为 58.37 元/千克、61.17 元/千克、158.41 元/千克和 220.26 元/千克,上涨明显。
公司毛利率和利润水平受硅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虽然我国光伏产业链发展基本完整,
各环节供给关系总体较为均衡,但仍然会出现阶段性、结构性或特殊事件导致的短期供
给失衡和价格波动,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急剧波动且公司未能有效做好供应链管理,
则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或生产成本大幅波动,从而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剔除双反保证金、201 关税和运费调整的影响)分别
为 22.74%、22.60%、20.18%和 17.22%,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毛利率主要受光伏组件
产品毛利率影响。受益于光伏技术进步、规模化经济效应、供应链竞争加剧以及电站开
发商经验积累的影响,近十年间全球光伏发电成本迅速下降。未来随着技术水平的继续
提高,光伏行业各环节的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预计将呈下降趋势,从而导致组件毛利率
下降的风险。
三、宏观环境风险
(一)政策波动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太阳能光伏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全球光伏国家产业政策关联度
较高,政策扶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业的景气程度。国际市场中,欧盟、美国、
印度等国家和地区曾对中国光伏电池类产品采取贸易调查,例如美国“双反”调查、美
国 201 调查、印度保障措施调查、印度反倾销调查等,这类国际贸易政策给我国光伏企
业的经营环境及海外市场拓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国内,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链
的发展,自 2018 年“5·31 政策”开始,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也不断调整,光伏电价政策
多次调整且总体呈下降趋势,平价上网成为既定趋势,光伏逐步进入无补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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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能源消费结构升级的背景下,各个国家正大力扶持光伏电站的建设,若未来
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相关的政府扶持政策、税收政策或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盈利水平。
(二)境外市场经营风险
公司积极推进生产和销售全球化,已经在马来西亚和美国设立了海外生产基地,并
在全球十余个国家设立了海外销售子公司,基本实现全球化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境外
业务集中在欧洲、东南亚、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产品累计销往全球 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境外生产、销售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国
际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还可能面临国际关系变化
及相关国家非理性竞争策略等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境外业务经营失败或遭
受境外经营损失的风险。
(三)国际贸易保护政策风险
出于保护本土产业的目的,美国、欧盟、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均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
过“双反”调查、保障措施或关税壁垒。自 2011 年以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于中国大
陆的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双反调查,开始对相关光伏产品征收保证金,公司不排除
未来发生双反保证金补缴或者退税减少的风险。2022 年 2 月,印度政府决定对进口光
伏组件征收 40%的关税,对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 25%的关税,以此保护本地制造业发
展。2022 年 3 月,美国商务部决定对所有使用中国物料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及柬
埔寨完成组装并出口美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规避调查立案;2022 年 6 月,
美国总统公告宣告美国国内电力供应进入紧急状态,在公告后的 24 个月内或在紧急状
态解除前(以较早发生者为准),对上述东南亚四国免征新的双反税;随后,美国商务
部表示反规避调查程序仍将继续,反规避调查结果将在前述美国总统公告所述 24 个月
届满或电力供应紧急状态解除后实施。目前反规避调查案件还在进行中,公司不排除上
述调查最终裁决导致公司在越南、马来西亚生产并出口到美国的产品被征收双反税的可
能。
除通过上述“双反”调查、保障措施或关税壁垒外,公司还可能遭遇以其他争议问
题为借口对中国企业设置的贸易壁垒。2021 年 6 月至今,美国政府以所谓“强迫劳动”
为由对国内某企业发布暂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
,且以执行所谓的《强迫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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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法案》(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以及相关执行策略为借口,暂停公司
出口至美国的部分光伏产品办理清关手续。公司正在准备产品原材料的追溯性说明文件
以证实其产品不适用相关规则,或将相关货物运离美国并出口至其他国家或地区。报告
期内,公司对北美地区的组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75.50 亿元、100.76 亿元、66.12 亿元和
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近年来,全球主要经济体之间贸易摩擦加剧,公司无法排除未来在境外市场遭遇新
的贸易摩擦,导致地区销售收入下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可能。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境外销售通常以美
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汇率存在短期波动的情形,对
公司汇兑损益产生影响。若未来人民币处于持续的升值通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五)全球物流市场波动风险
受全球新冠疫情快速发展、欧美国家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境外消费市场需求增加
的综合叠加影响,全球物流市场产生连锁效应,出现船舶延误,货柜短缺,运费价格持
续上涨的情况。虽然各船运公司增加运力投入,但腹地运力仍然紧张,导致有效运力供
需矛盾问题较为严峻。如全球物流市场无根本性好转,可能导致公司物流成本上升,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疫情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
成损害,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导致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
四、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权比例较低的风险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晶科能源控股,截至 2022 年
低。且晶科能源控股存在可转债尚未转股及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假设上述可转债全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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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为晶科能源控股的股票且上述期权全部行权,则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合计持有晶
科能源控股的股权比例将进一步稀释至 23.48%。若其他股东通过二级市场持续增持晶
科能源控股股票,或者第三方发起收购,则晶科能源控股可能面临控制权转移的情况,
进而影响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控制权,可能对发行人经营管理或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
响。
(二)实际控制人不当干预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其通过晶科能源控股等主体对发行人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具有重大影响,可实际控制发行人的经营决策。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整
套公司治理制度,避免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但如果实际
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
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可能引发实际控制人不当干预的风险。
(三)全球化经营带来的内控管理风险
发行人境内控股子公司分布于江西上饶、浙江海宁、四川乐山等多个地市;海外子
公司布局美国、马来西亚、日本等国家及西欧、拉美、澳洲、东南亚等地区。由于各子
公司地理位置、当地监管要求、政治文化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公司组织结构及管理体
系较为复杂,对公司内部管理、统筹规划、生产组织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本次股
票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保持满足前述要求的管理水平,
将无法保证公司运作机制的有效运行,可能因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到位产生内控管理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偏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9.94%、75.24%、81.40%和 77.05%,高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来,若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甚至下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
或者难以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将对公司资金链产生一定压力,从而对发
行人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56,549.54 万元、464,404.9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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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15.29%。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张,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不
能严格控制风险、制定合理信用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有效的催款责任制,将
会影响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若未来出现销售回款不顺利或客户财务状
况恶化的情况,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从而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
(三)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35,095.18 万元、836,293.55 万元、
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竞争风险加剧及公司存货管理水平下降,引致公司存货出现积压、
毁损、减值等情况,将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部分货币资金受限的风险
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经营活动形成的定期存
单、保证金等属于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报告
期各期末,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745,429.08 万元、839,495.01 万元、
请投资者关注部分货币资金受限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的风险
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因被依法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
业、小型微利企业等,使用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公司所属的光伏行业属于国家
政策支持的新能源行业,政府部门对于行业内企业的相关产能建设、研发成果会予以一
定的补贴支持。未来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满足税收优惠条件无法继
续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将导致公司税费上升,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
时,政府补助发放的时间及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国家调整政府补助政策,可能
会减少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法律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尚未了结的且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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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或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金额尚未确定的诉讼、仲裁案件共 5 起,上述诉讼及
仲裁均因发行人的日常经营活动所引起,不排除未来出现新的诉讼、仲裁纠纷,从而对
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诉讼、仲裁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十/(二)重大仲裁、诉讼及其
他或有事项”。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及严谨的论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
况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能够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对全面提升公司竞
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可能因
技术障碍、投资成本、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等方面出现的不利变化,可能面临项目无法
按期、充分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主要投向于优质光伏产品的产能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实施进度主要根据发行人及行业过往建设经验确定,项目预计效益主要根据可行
性研究报告编制时点的市场购销价格、历史经验以及未来预测市场情况等测算得出,综
合考虑了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各种因素。若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项目管理和实施
等方面的不可预见风险,或项目建成后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
价格下滑、下游需求不及预期、原辅材料成本上升等情形,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现效益低于、晚于预期效益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后,发行人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项目投入运营后,
将相应增加较多折旧摊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拥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项目顺利实施后预
计效益能够较好地消化新增资产折旧摊销的影响,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建设
到产生效益需要时间周期,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实现的因素较多,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项目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或晚于预
期,则新增折旧摊销将影响公司经营利润,从而致使公司因折旧摊销大幅增加而存在未
来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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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 N 型组件及配套产能将在现有基础上实现
提升,产能、产量提升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供货能力,但是产能扩张
将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产品质量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现阶段,光伏行业龙头企
业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抢占市场份额,均在积极扩大产能,使得未来市场竞争更加激
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行业市场空间、技术发展趋势及发展战略综合考虑而
确定,存在市场开拓不力、营销推广不达预期等可能性,由此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落实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 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
生产线项目部分用地正在履行相应土地出让程序,尚未取得土地证书。根据对相关主
管部门的访谈及相应的投资协议、土地合规性审查意见书、出具的说明等,上述土地
无法获得的风险很低。即便如此,公司仍无法完全避免相关土地出让程序较长,从而
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落实的风险。
八、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风险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
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
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期
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有条件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
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
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
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回售条款,包括有条件回售条款和附加回售条款,回售
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
性要求,在满足回售条款的前提下,公司可转债持有人要求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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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公司将面临较大可转换公司
债券回售兑付资金压力并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若未来公司遇到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及回款情况远低于预期
或者其他融资渠道收紧受限等状况,公司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或将恶化故而造成本息
兑付压力增大,在上述情况下本次可转债投资者或将面临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利息无法兑
付的风险。
(三)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未能转股的风险
对于投资者方而言,公司股票价格在未来呈现不可预期的波动,故而存在转股期内
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者超过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可能性,
在这种情况下将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此外,在转股期内,若可转债达到赎回条件
且公司行使相关权利进行赎回,亦将会导致投资者持有可转债的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
收入减少。
对于公司方而言,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
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则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金和利息,从而增加公司的
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四)可转债投资价值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存续期限较长,而影响本次可转债投资价值的市场利率高低与股票
价格水平受到国际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等诸多
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故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时,可转债的
价值可能会随之相应降低,进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五)转股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
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一定程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从投入到
产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故可能存在公司利润增长幅度小于总股本及净资产增加幅度
的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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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可转债转股价格未能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中已设置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但未来在触发转
股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市场因素、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财务状况
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进而未能实施。若发生上述情况,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
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无法实施的风险。
此外,若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获股东大会通过,但修正方案中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公司之后股票价格仍有可能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上述情况的发生仍可能导致投资者持有本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能实施转股的风险。
(七)资信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东方金诚评级,其中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公司
所处经营环境或自身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会导致发行人的资信评级与
本次债券评级状况出现不利变化,进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八)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没有担保人为本次债券
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债券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九)股票及可转债价格波动风险
可转债作为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
率水平、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情况较为复杂。其中因可转债附有转股权
利,通常可转债的发行利率比相似评级和期限的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更低;另外,由于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格,随着市场股价的波动,可能会出现转股价格高于
股票市场价格的情形,导致可转债的交易价格降低。因此,公司可转债在上市交易及转
股过程中,可转债交易价格均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或价值背离,甚至低于面值的情况,从
而可能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
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可转债特殊的产品特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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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本总额为 1,000,000 万股,其中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
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
中心(有限合伙)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
中心(有限合伙)
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
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资睿盈(平潭)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
业(有限合伙)
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785,824,000 77.86% -
二、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一)公司科技创新水平
公司是全球知名的光伏制造企业,2016-2019 年蝉联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第一名,
是中国光伏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国家工信部首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全国
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公司拥有高效的科研平台,目前已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科研平台认定,以及 13 个省级科研平台和 1 个省级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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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团队,晶科能源配套独立的分析测试实验室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实验室认证,并获得美国 UL 实验室、德国 TUV NORD 等第三方机构国际
资质认可。依托国家级、省级的科研平台,公司秉持高效率和成本优势并存的理念开展
工作,进行高效电池和组件的产业化研究,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在电池片转换效率和
组件功率方面先后多次突破行业量产或实验室测试纪录,在核心技术及研发方面具有行
业领先优势。
(二)公司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和措施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专注于光伏行业的深耕发展,不断构筑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和技术壁垒。公司已经形成了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依托国家级科研平台、博士后工作
站等创新平台,在研发体系、技术创新思路、研发激励机制、技术保护和人才培养、研
发投入等方面明确了创新机制。
公司注重产品创新和技术开发,在多年的发展中积累了雄厚的研发实力并保持持续
的创新能力,拥有行业内经验丰富的研发和技术人员,公司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
企业技术和研究开发中心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依托,建立了全面、高效的研发组织
体系。
公司研发组织体系主要由晶体材料研发中心、电池研发中心、组件与系统研发中心、
系统化技术整合中心以及产品/项目管理中心等 5 个中心和 1 个技术专家组构成,各研
发中心根据研究内容及方向,划分多个二级研发部门,涵盖了从光伏材料开始到终端成
果转化过程的各个研发环节,各部门互相合作,有序开展研发工作,保证了公司在技术
上的持续创新。公司的研发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晶体材料研发中心主要负责晶硅材料开发、晶硅生产技术升级等研发工作;电池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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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中心主要负责光伏电池基础性研究、电池新材料研究、电池技术开发与应用、新型电
池结构和工艺的开发等研发工作;组件与系统研发中心主要负责组件技术、BIPV、储
能、光伏系统技术与系统信息化技术的开发等研发工作;系统化技术整合中心通过对新
产品可量产指标进行改善、产品及工艺标准等形成中试示范,推进新产品转量产过程;
产品/项目管理中心主要统筹研发体系管理及考核,负责产品规划、新产品开发管理、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实验室资源管理及重大专项项目申报等。
公司秉承“探索一代、研发一代、量产一代”的研发思路,确立了“高效率、低成
本、智能化、信息化”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
公司研发部门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对光伏产品以及市场趋势的分析、评估、升级来促
进产品正向的更新迭代,并促进行业从“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模式转变为“以研发为
导向”的研发模式。新技术通常从“探索”可行性开始,通过不断突破瓶颈的“研发”
和“开发”,逐步实现产品的“量产”。在整个过程中,研发中心不断更新、完善新技术
的开发过程,在追求产品的“高效率、低成本”的同时,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信
息化”,以高效、快速、准确的途径完成新技术开发。
光伏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光学、材料学、力学、无机化学、微电子学工
程学、环境科学等多门学科,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能力是行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为鼓励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与应用,公司制定了合理的研发工作考核及奖惩机
制、有效的研发激励机制,将创新成果作为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技术革新、
新产品开发、优质专利申请均明确了奖励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的管理与保护,积极通过专利申请和非专利技术保密相结合
的方式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此外,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不断完善员工培训机制、
薪酬奖金分配制度政策,加强研发部门文化建设,鼓励团队之间的技术交流,并定期组
织与外部行业专家进行研讨交流,保持研发团队对市场趋势和行业新技术发展的敏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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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近些年行业技术水平的快速进步对光伏产品效能的
提升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为提升研发水平、保持自身创新能力,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为公司研发体系建设、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研发设备
的升级以及研发环境的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为公
司持续创新和技术储备提供保障。
三、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二)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拥有“拉棒—硅片—电池片—组件”垂直一体化产能,生产基地分布我国江
西、浙江、四川、新疆、安徽、云南(在建)、青海(在建)、甘肃(在建)等 8 个省、
自治区和马来西亚、美国、越南(在建)3 个国家,发行人以当地设立的子公司为主体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此外,发行人还拥有境内外销售型子公司,主要职能为光伏组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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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型子公司,主要职能为股权投资、业务支持或无实际经营等。截
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拥有 68 家控股子公司1,其主要职能分布情况如下:
基地及类型简称 子公司构成 主要职能定位
新疆(伊犁)基地 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硅棒生产与销售
青海(西宁)基地 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硅棒生产与销售
四川(乐山)基地 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乐山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硅棒、硅片生产与销售
甘肃(金昌)基地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 硅片生产与销售
云南(楚雄)基地 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电池片生产与销售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晶科能源
浙江(海宁、玉环、 电池片、组件研发、生产
(义乌)有限公司、晶科新材料(义乌)有限公司、玉环晶科能
义乌)基地 与销售
源有限公司、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滁州、合肥)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晶科能源 电池片、组件研发、生产
基地 (肥东)有限公司 与销售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丰城
市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晶科能 硅片、电池片、组件及部
江西(上饶)基地
源(鄱阳)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上 分辅材研发、生产与销售
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
硅棒、硅片、电池片、组
越南基地 Jinko Solar (Vietnam)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件的生产与销售
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BHD、Jinko Solar (Malaysia) SDN
马来西亚基地 电池片、组件生产与销售
BHD、Jinko PV Material Supply SDN. BHD
美国基地 JinkoSolar (U.S.) Industries Inc. 组件生产与销售
晶科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晶科贸易有限公司、瑞旭实业有限公
司、嘉兴晶科光伏系统发展有限公司、鄱阳县睿力信科技有限公
司、青海晶科贸易有限公司、JinkoSolar (U.S.) Inc.、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JinkoSolar GmbH、Jinko Solar Japan KK.、
销售型子公司 JinkoSolar (Switzerland) AG、Jinko Solar Australia Holdings Co. Pty 光伏组件等产品销售
Ltd.、Jinko Solar Denmark ApS、Jinko Solar Korea Co., Ltd.、
JinkoSolar Canada Co., Ltd.、JinkoSolar (Vietnam) Company
Limited、JinkoSolar (Italia) S.r.l.、JinkoSolar Trading Private Limited、
PT JINKO SOLAR INDONESIA、Jinko Solar Nigeria Fze
晶科能源(哈密)有限公司、海南晶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海宁
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嘉兴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西晶科储
能有限公司、海宁晶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饶市晶科能
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晶科绿能(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上饶市
晶科慧能电力配售有限公司、上海晶科绿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业务支持或无
其他类型子公司
晶科能源(东营)有限公司、晶科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实际经营
上饶市绿骏贸易有限公司、上饶市晶科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JinkoSolar (U.S.) Holding Inc.、JinkoSolar Hong Kong Limited、
JINKOSOLAR CHILE SPA.、JinkoSolar Comércio Do Brasil Ltda.、
JINKOSOLAR ENERJ? TEKNOLOJ?LER? ANON?M ??RKET?、
JinkoSolar Mexico S.DE R.L. DE C.V.
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另外,发行人于 2010 年 8 月 3 日设立 1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上饶市晶科能源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编号:人社
民 3623004000022 号)。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
源(上饶)有限公司、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数
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晶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存在部分股东为固
定收益出资,发行人对上述子公司实际享有权益比例均为 100.00%。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名称 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5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0,1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41,16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工业园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主要业务 硅棒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工业园区 A 区
(万元) 308,602.49 51,607.16 464,060.20 7,570.00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2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十字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公司持股 65.47%;乐山市五通桥区桥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股权结构
主要业务 硅棒、硅片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十字街 10 号
(万元) 942,031.71 455,866.10 965,786.17 7,993.39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8 月 2 日
注册资本 205,498.84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5,498.8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 5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主要业务 电池片、组件研发、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 58 号
(万元) 955,079.34 362,330.81 1,483,566.00 17,572.32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357,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13,827.1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江路 1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公司持股 25.21%;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科联、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浙江
股权结构
晶科、海宁晶袁合计持股 74.79%
主要业务 电池片、组件研发、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 89 号
(万元) 817,117.77 471,167.35 1,042,932.18 23,773.12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9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诚信大道 1555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公司持股 55.00%;浙江义乌高新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21.47%;义乌
股权结构
市弘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3.53%
主要业务 组件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诚信大道 1555 号
(万元) 737,140.66 156,375.67 1,108,807.28 2,482.87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玉环经济开发区靖海路 5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主要业务 光伏组件生产与销售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玉环经济开发区靖海路 5 号
(万元) 112,421.21 26,546.20 213,469.47 1,987.80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4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5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55%;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5%
主要业务 硅片、电池片、光伏组件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
(万元) 885,943.10 396,511.70 1,199,169.69 4,002.38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主要业务 组件辅材的生产与销售
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发展大道南侧办公楼幢 1-1、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万元) 238,550.88 37,361.99 394,052.10 -15,292.61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1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 18 号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公司持股 55%;来安县经开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股权结构
主要业务 光伏组件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 18 号
(万元) 581,336.38 218,143.40 824,307.40 1,207.39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晶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主要业务 光伏组件等产品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旭日片区
(万元) 131,612.51 18,197.64 353,138.98 457.87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浙江晶科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6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 58 号行政楼四楼 404 室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科持股 100%
主要业务 光伏组件等产品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 58 号行政楼四楼 404 室
(万元) 54,161.90 5,120.73 339,416.18 30.42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嘉兴晶科光伏系统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26 日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 58 号行政楼三楼 305 室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科持股 100%
主要业务 光伏组件等产品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 58 号行政楼三楼 305 室
(万元) 43,760.74 5,134.42 228,865.13 60.84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
成立时间 2015 年 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405,707,000 林吉特
No. 116, 2nd Floor (Room 1), Wisma Tan Ah Chye, Jalan Sungai Pinang,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主要业务 电池片、光伏组件生产与销售
No. 116, 2nd Floor (Room 1), Wisma Tan Ah Chye, Jalan Sungai Pinang,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万元) 424,368.56 59,158.09 423,716.07 -50,473.82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JinkoSolar (U.S.) Industries Inc.
成立时间 2017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500 美元
注册地址 3511 Silverside Rd., Ste. 105, Wilmington, DE 19810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子公司晶科美国控股持股 100%
主要业务 光伏组件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3511 Silverside Rd., Ste. 105, Wilmington, DE 19810
(万元) 497,746.19 51,926.40 548,315.47 -250.98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JinkoSolar (U.S.) Inc.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成立时间 2010 年 8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0.5 美元
注册地址 595 Market Street, Suite 2200,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94105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子公司晶科美国控股持股 100%
主要业务 光伏组件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595 Market Street, Suite 2200,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94105
(万元) 335,654.75 61,799.27 156,752.87 2,782.68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6 日
注册资本 50,202,000 阿联酋迪拉姆
Unit No: 1805-001, Mazaya Business Avenue BB1, Plot No: JLTE-PH2-BB1,
注册地址
Jumeirah Lakes Towers, Dubai, UAE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主要业务 光伏组件销售
Unit No: 1805-001, Mazaya Business Avenue BB1, Plot No: JLTE-PH2-BB1,
主要生产经营地
Jumeirah Lakes Towers, Dubai, UAE
(万元) 414,716.22 29,693.85 789,521.31 23,978.17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名称 Jinko Solar Denmark ApS
成立时间 2020 年 5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丹麦克朗
注册地址 Langelinie Allé35, 2100 K?benhavn ?, Denmark
法定代表人 李仙德
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子公司晶科瑞士持股 100%
主要业务 光伏组件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Langelinie Allé35, 2100 K?benhavn ?, Denmark
(万元) 148,750.79 -4,075.78 314,583.97 -3,070.54
注: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共有 2 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股东情况
内蒙古自治
新特能源持股 82.00%;晶
内蒙古新 区包头市土
月9日 元 与销售 股子公司晶科产业发展持
有限公司 型工业园区
股 9.00%
管委会 210 室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
四川永祥 四川省乐山
月 28 日 元 与销售 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有限公司 龙翔路 999 号
(四)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注销的子公司相关信息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三/(三)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制关系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86,207.20 万股股份,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占
发行人总股本的 58.62%,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
化。
(1)晶科能源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JinkoSolar Investment Limited)
注册地 中国香港
注册证书编号 No.1086646
已发行股份 2,000,000 股普通股
已发行股本 1,738,421,237 港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10 日
RM 803, 8/F., Yue Xiu Building, 160-174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
注册地址
Kong
晶科能源投资董事会由 3 名董事构成,分别由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
董事会构成
华担任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晶科能源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似的情形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港元) 出资比例(%)
股东构成
晶科能源控股 1,738,421,237.00 100.00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晶科能源投资股东情况
晶科能源控股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 100%的股权,并间接持有发行人
年 5 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JKS。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JinkoSolar Holding Co., Ltd.
注册地 开曼群岛
上市地 纽交所
股票代码 JKS
已授权股份 500,000,000 股普通股
已授权股本 10,000 美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3 日
上市时间 2010 年 5 月 14 日
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注册地址
晶科能源控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由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曹海云、
董事会构成
Wing Keong Siew、Steven Markscheid 及刘迎秋担任,其中李仙德担任董事长
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三人共同构成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其中李仙德与李仙华
系兄弟关系,陈康平系李仙德配偶的兄弟。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已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约定,同意各方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行使表决权时均保持一致行动,
如经各方充分磋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以李仙德的意见为准,三人具有一致行
动关系。协议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各方不再直接/间接持有晶科能源股份之日止。
晶科能源控股系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分别通过 Cypress Hope Limited、Charming Grade Limited
及 Talent Galaxy Limited 间接持有 Brilliant Win Holdings Limited、Yale Pride Limited 及
Peaky Investments Limited100%股权,进而分别间接持有晶科能源控股 28,222,108 股、
和 3.72%,合计持有晶科能源控股 25.19%的表决权。晶科能源控股其他股东的表决权比
例与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合计表决权比例有较大差距,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可
实际支配的晶科能源控股股份表决权对晶科能源控股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晶科能源控股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 100%的股权,晶科能源投资持有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586,207.2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8.62%。此外,李仙德为上饶润嘉的
实际控制人、上饶卓群的普通合伙人,陈康平为上饶卓领、上饶卓领贰号的普通合伙人,
李仙华为上饶凯泰、上饶凯泰贰号的普通合伙人,该等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发行人
综上,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三人能够共同实际支配发行人的行为,拥有对发行
人的控制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且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
情况如下:
李仙德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地址为上海市浦
东新区,身份证号码 3326271975XXXXXXXX。
陈康平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地址为上海市静
安区,身份证号码 3326271973XXXXXXXX。
李仙华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地址为浙江省嘉
兴市,身份证号码 3326271974XXXXXXXX。
(二)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质押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除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
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上饶市弘信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
金能私募基金管理(海南)
有限公司
上饶市长鑫企业管理中心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98.33%出资份额,上饶市弘信股
(有限合伙) 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67%出资份额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上饶市长鑫壹号企业管理中 上饶市长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99.00%出资份额,
心(有限合伙) 上海晶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00%出资份额
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 上饶市长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99.00%出资份额,
心(有限合伙) 上饶市弘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出资份额
上饶市长鑫叁号企业管理中 上饶市长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99.23%出资份额,
心(有限合伙) 上饶市弘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0.77%出资份额
上饶市长鑫伍号企业管理中 上饶市长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99.17%出资份额,
心(有限合伙) 上饶市弘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0.83%出资份额
嘉兴金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上饶市长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99.01%出资份额,
(有限合伙) 金能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持有 0.99%出资份额
嘉兴金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上饶市长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99.01%出资份额,
(有限合伙) 金能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持有 0.99%出资份额
嘉兴金岳一期创业投资合伙 上饶市长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76.92%出资份额,
企业(有限合伙) 金能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持有 1.28%出资份额
嘉兴金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金能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持有 14.29%出资份额,
(有限合伙) 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JinkoSolar Sweihan (HK)
Limited
Sweihan Solar Holding JinkoSolar Sweihan (HK) Limited 持股 50.00%,Axia Power
Company Limited Holding B.V.持股 50.00%
Sweihan PV Power Company Sweihan Solar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持股 40.00%,Sweihan
PJSC Energy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持股 60.00%
JINKOSOLAR SPAIN
HOLDING S.L.U.
JinkoSolar LATAM Holding
Limited
JinkoSolar Argentina I
Limited
JINKOSOLAR
INVESTMENT PTE. LTD.
Jinko Renewable Energy JINKOSOLAR INVESTMENT PTE.LTD.持股 99.90%,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持股 0.10%
R.L. de C.V.
Energía Solar Cuncunul S. de JINKOSOLAR INVESTMENT PTE.LTD.持股 99.90%,
R.L. de C.V. JinkoSolar LATAM Holding Limited 持股 0.10%
Energía Solar Cuncunul S. de R.L. de C.V.持股 90.00%,Jinko
Lightening PV Park, S. de
R.L. de C.V.
除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情况如下:
序
类别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号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类别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号
Brilliant Win Holdings
Limited
上饶市卓信股权投资管理 李仙德持有 99.99%出资份额,上饶市卓远科技
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持有 0.01%出资份额
实际控制人李 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 李仙德持有 99.90%出资份额,上饶市聚琮科技
业 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 李仙德持有 10.00%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
(有限合伙) 合伙人
海南晶能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上饶市韵成企业管理中心 海南晶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20.00%出
(有限合伙) 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南晶源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上饶市信源多科技有限公
司
上饶市嘉信股权投资管理 陈康平持有 99.99%出资份额,上饶市信源多科
中心(有限合伙) 技有限公司持有 0.01%出资份额
实际控制人陈 上饶市嘉成科技发展中心 陈康平持有 99.00%出资份额,上饶市信源多科
康平控制的企 (有限合伙) 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出资份额
业 上饶市嘉成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 陈康平持有 99.99%出资份额,其配偶梁敏持有
中心(有限合伙) 0.01%出资份额
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 陈康平持有 10.00%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
(有限合伙) 合伙人
嘉兴卓领私募基金管理有 陈康平持有 99.00%出资份额,其配偶梁敏持有
限公司 1.00%出资份额
上饶市柏新股权投资管理 李仙华持有 0.01%出资份额,上饶市远信实业有
实际控制人李 中心(有限合伙) 限公司持有 99.99%出资份额
仙华控制的企 上饶市求索股权投资管理 李仙华持有 99.00%出资份额,上饶市远信实业
业 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持有 1.00%出资份额
海宁市云顺工贸合伙企业 李仙华持有 10.4478%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
(有限合伙) 务合伙人
上饶市求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浙江新瑞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伙)持股 8.80571%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类别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号
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 李仙华持有 10.00%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
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人
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 李仙华持有 99.99%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
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人
江西省晶科房地产开发有 上饶市卓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60.00%,上饶市
限公司 信源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0.00%
李仙德持有 27.7647%出资份额,陈康平持有
上饶市欧宝通科技发展中 有 0.4706%出资份额,上饶市信源多科技有限公
心(有限合伙) 司持有 0.4706%出资份额,上饶市润弘股权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52.9412%出资份额,
上饶市卓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饶市欧宝通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上饶市信源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0.40%
上饶市欧宝通实业有限公 上饶市欧宝通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司 100%
李仙德持有 0.60%的出资份额,陈康平持有
上饶市润弘股权投资管理 0.40%的出资份额,Tanka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 99.00%的出资份额,李仙德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上饶市润弘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实际控制人李 上饶市晶科恒耀地产有限
仙德和陈康平 公司
伙)持股 14.2857%
共同控制的企
上饶市晶科胜嘉地产有限
公司
乐山市晶科胜嘉地产有限
公司
乐山市晶科欧金房地产有
限公司
上饶市晶科欧金地产有限
公司
滁州市晶科恒耀地产有限
公司
上饶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上饶市卓信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伙)持股 40.00%
实际控制人李 JinkoSolar Holding Co., 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合计持有 25.19%的表
仙德、陈康平、
Ltd. 决权
李仙华共同控 Jinkosolar Household PV
制的
Ltd.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类别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号
JinkoSolar Jinkosolar WWG
Holding Co., Investment Co., Ltd.
Ltd.及其控制 JINKOSOLAR POWER
Jinkosolar WWG Investment Co., Ltd.持股
LIMITED
穗佳有限公司(CANTON JINKOSOLAR POWER ENGINEERING GROUP
BEST LIMITED) LIMITED 持股 100.00%
Wide Wealth Group 穗佳有限公司(CANTON BEST LIMITED)持
Holdings Limited 股 100.00%
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分别通过其控制的上饶
市卓信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
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股
实际控制人李 上饶市晶科包装新材料有
仙德、陈康平、 限公司
制的晶科新能 上饶市晶科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司及其控制的
公司
上饶市卓安传动科技有限
公司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系(注)
注: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包括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股票代码:601778.SH)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五、报告期内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之“第八节/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
前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正常。
(二)本次发行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等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情况相挂钩。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是否参与本次可转
债认购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情况”。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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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人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李仙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至 2003 年,任浙江快达公司总经理;2003 年至 2004 年,任玉环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总经理;2004 年至 2006 年,任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7 年至 2009
年,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2010 年至 2020 年 12 月,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会主席;2014
年 9 月至今,任晶科科技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会主席、首
席执行官;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康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至 2006 年,任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7 年至今,任晶科能源控股
董事;200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晶科能源控股 CEO;2014 年 9 月至今,任晶科
科技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仙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 年至
肖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
册会计师。2007 年 3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5 月,
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上海辰韬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8 年 3 月至今,任海南兴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
责人、管理合伙人;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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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益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江西景德镇陶瓷大学助教;1999 年 9 月至 2002 年 6 月,于
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习;2002 年 7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讲师;2007 年
学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2020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金融学院党委书
记;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文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
年 7 月至 1985 年 9 月,任天津仪表无线电学校讲师;1985 年 9 月至 1988 年 7 月,于
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1988 年 7 月至 1991 年 9 月,任天津师范大学实验中心
工程师;1991 年 9 月至 1994 年 9 月,于中科院长春物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学习;1994
年 9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中科院化学所博士后;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北京
市太阳能研究所研究员; 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美国纽约州健康署 Wadsworth
中心研究助理;2000 年 6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美国 Toledo 大学物理与天文系研究助理;
今,任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研究员、太阳电池技术研究室主任;2020 年 8 月至今,
任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施俊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7 月,于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2004 年 8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
北京大学讲师、副教授;2012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管
理学教授;2020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孙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大专学历。1991 年 7 月
至 1997 年 10 月,任上海大力神起重机厂工程师;1997 年 10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上
海樱花塑料有限公司工厂长;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赛德(上海)日用包装有
限公司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上海方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经理;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通用硅(昆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上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组件事业部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江苏晶科天晟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王正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9 年
年 12 月,任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历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产品经理、副处长;2018 年 5 月至今,任中伟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兴投(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2018 年 6 月至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今,
任北京滴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栾雨龄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法务总监;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晶科有限监事;
陈康平先生:简历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六/(二)/1、董事会成员”。
曹海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
晶科能源控股首席财务官;2017 年 6 月至今,任晶科科技监事会主席;2020 年 12 月至
今,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苗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
年 8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营销副总裁;2011 年 5 月至 2019 年 2 月,
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会秘书;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晶科能源控股首席营销
官;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金浩先生:澳大利亚籍,198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晶科能源控股首席科学家、
研发副总裁、首席技术官;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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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上
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室高级副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子公司高级经理、总监;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
客户总部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志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CIMA
(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中建西部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2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裁;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金浩先生:简历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六/(二)/3、高级管理人员”。
张昕宇先生:中国国籍,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8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研究员;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电池研
发总监。
郭志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 6 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获硕士研究生学位。2006 年 7 月至
任 REC Group ASA 研发工程师;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研发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研发高级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21 年度在发行人领取薪酬
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1 年度薪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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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2021 年度薪酬总额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如下:
兼职单位
序号 类别 公司名称 兼职情况 与发行人
关系
李仙德担 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
任董事、 合伙)
员的企业
上饶市润弘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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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
序号 类别 公司名称 兼职情况 与发行人
关系
Tanka International Limited 李仙德担任董事 关联方
Jinkosolar Household PV
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
Wide Wealth Group Holdings
Limited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JINKOSOLAR SPAIN HOLDING
S.L.U.
JinkoSolar LATAM Holding
Limited
JINKOSOLAR INVESTMENT
PTE. LTD.
Jinko Renewable Energy
李仙德担任独任经理(Gerente
C.V. ?nico)
Energí a Solar Cuncunul S. de R.L. 李仙德担任独任经理(Gerente
de C.V. ?nico)
Lightening PV Park, S. de R.L. de 李仙德担任独任经理(Gerente
C.V. ?nico)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
(注)
Sweihan Solar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PT. JINKOSOLAR INDONESIA 李 仙 德 担 任 President
DUTA Commissio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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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
序号 类别 公司名称 兼职情况 与发行人
关系
PT. JINKOSOLAR INDONESIA 李 仙 德 担 任 President
ENERGI Commissioner
EDFR AND JINKO HOLDING
CO. LTD.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
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
合伙)
Jinkosolar Household PV
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
陈康平担 Jinkosolar WWG Investment Co.,
Ltd.
任董事、
JINKOSOLAR POWER
级管理人 LIMITED
员的企业 穗佳有限公司(CANTON BEST
LIMITED)
Wide Wealth Group Holding
Limited
JINKOSOLAR INVESTMENT
PTE. LTD.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
(注)
Sweihan Solar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兼职单位
序号 类别 公司名称 兼职情况 与发行人
关系
PT. JINKOSOLAR INDONESIA
DUTA
PT. JINKOSOLAR INDONESIA
ENERGI
陈康平担任执行董事 兼总经
理
任董事、
海宁市云顺工贸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兼职单位
序号 类别 公司名称 兼职情况 与发行人
关系
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
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
Wide Wealth Group Holding
Limited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
(注)
PT. JINKOSOLAR INDONESIA
DUTA
PT. JINKOSOLAR INDONESIA
ENERGI
无锡朗贤轻量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裘益政担任教授、金融学院党
委书记
高级管理
企业 王文静担任电工研究所研究
员、太阳电池技术研究室主任
湖北长江航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
公司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兼职单位
序号 类别 公司名称 兼职情况 与发行人
关系
宁波晶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饶市晶海宏远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注: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包括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股票代码:601778.SH)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
在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
司股权的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方式及持股比例
通过晶科能源投资、上饶润嘉和上饶卓群间接持有发行人 14.08%
李仙德 董事长
股权
通过晶科能源投资、上饶卓领贰号和上饶卓领间接持有发行人
陈康平 董事、总经理
通过晶科能源投资、上饶凯泰贰号和上饶凯泰间接持有发行人
李仙华 董事
孙 敏 监事 通过上饶佳瑞间接持有发行人 0.003%股权
曹海云 副总经理 通过晶科能源投资、上饶佳瑞间接持有发行人 0.34%股权
苗 根 副总经理 通过上饶佳瑞间接持有发行人 0.03%股权
副总经理、核心技
金 浩 通过上饶佳瑞间接持有发行人 0.02%股权
术人员
蒋 瑞 董事会秘书 通过上饶佳瑞间接持有发行人 0.03%股权
王志华 财务总监 通过上饶佳瑞间接持有发行人 0.04%股权
张昕宇 核心技术人员 通过上饶佳瑞间接持有发行人 0.003%股权
郭志球 核心技术人员 通过上饶佳瑞间接持有发行人 0.003%股权
注:间接持股变动的主要因为晶科能源控股员工激励计划行权导致。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会成员为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
一次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肖建平、裘益政、王文静及施俊琦
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其中裘益政、王文静及施俊琦为独立董事。
木森担任。
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同日,晶科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选举孙敏、
林强、栾雨龄为公司监事。
举林强、孙敏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栾雨龄共同组成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务,自 2022 年 3 月 7 日生效。
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22 年 3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
补选王正浩为公司监事。
事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负责日常管理。
平为总经理,郭俊华、苗根、金浩、纪绍国为副总经理,王志华为财务总监。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秘书。
经理。
去副总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生效。
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自 2021 年 11 月 30 日生效。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变动系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需要以及股东结构的变化而进行的增选或调整,相关增选和调整
的人员主要系股东委派董事、增加外部独立董事或增加监事,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经
营方针和政策并未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及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需要,将原任职于晶科能源控股的高级管理人员向发行人平移,
并进行适当增补,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流程合法合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实质影响,
不属于重大不利变化。
报告期初,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郭俊华、金浩、张昕宇与郭志球。
去副总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
郭俊华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金浩、张昕宇与郭志球。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设有 2 个以员工持股为主要目的设立的合伙企业,
分别为宁波晶鸿及晶海宏远。
(1)宁波晶鸿
宁波晶鸿为公司股东上饶佳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上饶佳瑞 10.00%出资份额。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晶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D08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H8E6G7U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志华
注册资本 50,100.00 万元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经营范围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营业期限 2020 年 09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2)晶海宏远
晶海宏远为公司股东宁波晶鸿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晶鸿 18.96%出资份额。具
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饶市晶海宏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 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0MA39B43782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志华
注册资本 9,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
营业期限 2020 年 10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8.8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1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七、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池片、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技术的
应用和产业化。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825”。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8”。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太阳能光伏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已
经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以及国家工信部为主管部门,全国和地方性行
业协会为自律组织的监管体系。
国家发改委是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部门,负责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
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
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
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
洁生产并且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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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制
定能源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能源科技进步和相关重大科研项目;负责核电管理、
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能源预测预警等;监管电力等能源市场规范运行;组织
推进国际能源合作;制定相关资源、补贴、环保政策等。
国家工信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
监测工业、通信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除行政主管部门外,光伏行业内部实行自律式管理机制。我国光伏行业的行业自律
管理机构有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是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国家工信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家一级协会,是全国性、行业
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包括:完善光伏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规范行业行为;
加强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内公平竞争;推动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
发挥政企沟通桥梁作用,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是由从事新能源
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应用的科技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
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国家一级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光伏行业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新能源产业。近几年来,我
国发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及行政法规、产业政策以促进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主要如下:
序号 法规/政策名称 颁布部门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对 2018 年光伏发电发展的有关事项进行安排
部署;一是合理把握普通电站发展节奏,暂不
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二是支持分布式
国家发改 有序发展。三是继续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四是
《关于 2018 年
委、国家财 2018 年 5 有序推进领跑基地建设。五是积极鼓励不需国
政部、国家 月 31 日 家补贴项目。通过优化建设规模、加速补贴退
项的通知》
能源局 坡、加大市场化配置力度等措施,倒逼行业加
速淘汰落后产能,为先进技术和高效产品的应
用预留发展空间,通过先进产能对落后产能的
全面替代推动行业“平价上网”进程。
《关于加快推进
对符合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
风电、光伏发电 2018 年 9
平价上网有关工 月 14 日
求的项目不再实施年度建设规模管理。
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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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规/政策名称 颁布部门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关于积极推进
风电、光伏发电 国家发改
月7日 试点项目建设,并提出具体支持政策措施。
有关工作的通 源局
知》
《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完善光伏
月 30 日 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制有关问题的通
知》
《关于促进非水 国家财政
对相关管理机制进行调整,以更好适应可再生
可再生能源发电 部、国家发 2020 年 3
健康发展的若干 改委、国家 月2日
网的平稳过渡。
意见》 能源局
在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风电、太阳能发电
《关于加快能源
、生物质能、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率先推
领域新型标准体
月24日 妥推进电力、煤炭、油气及电工装备等传统领
见(征求意见
域标准体系优化,做好现行标准体系及标准化
稿)》
管理机制与新型体系机制的衔接和过渡。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
《关于加快建立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
健全绿色低碳循 2021 年 2 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
环发展经济体系 月2日 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
的指导意见》 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量储能技
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
会发展第十四个 2021 年 3 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
五 年 规 划 和 月 12 日 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
标纲要》
为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
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
《关于鼓励可再
分消纳,依据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生能源发电企业 国家发改委
月 29 日 能源消纳的相关要求,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
能力增加并网规 局
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
模的通知》
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
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
《关于完整准确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
全面贯彻新发展
中共中央、 2021 年 9 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
国务院 月 22 日 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
碳中和工作的意
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
见》
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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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规/政策名称 颁布部门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
局、国家财 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
政部、自然 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
《关于印发“十 资源部、生 费占比达到25%左右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
四五”可再生能 态环境部、 2021 年 10 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
源发展规划的通 住房城乡建 月 21 日 均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
知》 设部、农业 ,新型电力系统取得实质性成效,可再生能源
农村部、中 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建成清洁低
国气象局、 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国家林业和
草原局
聚焦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研发
更高效、更经济、更可靠的水能、风能、太阳
《“十四五”能 国家能源局 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及海洋能等可再生能
月 29 日
规划》 部 产业高质量开发利用;攻克高效氢气制备、储
运、加注和燃料电池关键技术,推动氢能与可
再生能源融合发展。
到2025年,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
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
《加快农村能源 国家能源局
源的比重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
转型发展助力乡 、农业农村 2021 年 12
村振兴的实施意 部、国家乡 月 29 日
新模式新业态得到广泛应用,新能源产业成为
见》 村振兴局
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绿色、多元的农村能源体系加快形成。
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
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
《“十四五”新 国家发改委
月 29 日 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
方案》 局
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
熟。
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
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
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
《2022年能源工 2022 年 3 源供给消纳体系。优化近海风电布局,开展深
作指导意见》 月 17 日 远海风电建设示范,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
设。积极推进水风光互补基地建设。继续实施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强实施情况
监管。
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
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
《关于促进新时 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国家发改委
代新能源高质量 2022 年 5 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
发展实施方案的 月 14 日 电试点,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推
局
通知》 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
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
费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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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
《财政支持做好 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
月 30 日
作的意见》 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
能源。
(二)行业近三年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生态环境问题,给全球的居住环境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为了实现社会的
可持续发展,发展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应对生态环境
问题的共同选择,其中,太阳能因具有普遍性、无害性、长久性等诸多优点,逐渐成为
新能源领域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太阳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随
着半导体相关技术的发展成熟以及清洁能源需求的日益增长,光伏产业应运而生并迅速
发展,我国已将光伏产业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产业政策引导和清洁能源需
求增长的推动下,我国光伏技术快速进步,产业链逐步发展成形,光伏产品制造能力位
居世界前列。
(1)全球光伏行业情况
①全球光伏行业总体呈快速向上发展态势
自 21 世纪初以来,世界各国高度重视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光伏行业步入快速
增长阶段,但受国际经济形势、金融危机、欧债危机、贸易摩擦、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
响,2011 年至 2013 年全球光伏行业市场增速放缓,但总体呈现不断快速向上发展趋势。
下降,欧洲传统光伏市场复苏,东南亚、澳洲、中美地区、南美地区及中东地区等新兴
光伏市场迅速崛起,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加速发展,光伏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18 年
和 2019 年,光伏行业尽管受到美国 201 调查、中国“5·31 政策”的不利影响,但是全
球装机规模依然保持了较高的新增规模。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 年,
全球光伏市场新增装机量为 170GW,2007-2021 年间新增装机容量复合增长率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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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光伏装机容量
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单位:GW) 全球累计光伏装机容量(单位: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②全球光伏行业集中度较高
从光伏发电市场分布来看,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最早开始重视光伏产业发展,
通过支持性产业政策实现了光伏发电市场快速发展,因此全球光伏发电市场在 2011 年
以前形成了以欧洲为核心的产业格局。2013 年以来,以中国、美国、日本以及印度等
为代表的大批新兴市场迅速崛起,光伏发电市场重心由欧洲逐步向全球化市场转变。现
阶段,光伏发电的主要市场集中在中国、美国、东南亚地区、欧洲地区。
从光伏产品制造业分布来看,全球光伏产业生产制造重心集中在亚洲地区,光伏产
品制造产业集中度较高,其中,中国为全球组件最大生产区域。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数据显示,2021 年,包括中国大陆、东南亚、韩国和印度在内的亚太地区光伏组件产
能约占全球总产量的 97.7%,其中,中国大陆 2021 年组件产量达到 181.8GW,占全球
总量比例超过 82.3%。
③发电成本持续下降,行业进入平价上网过渡阶段
受益于光伏技术进步、规模化经济效应、供应链竞争加剧以及电站开发商经验积累
的影响,近十年间全球光伏发电成本迅速下降。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
《Renewable Power Generation Costs in 2021》显示,2010-2021 年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全
球加权平均成本由 41.7 美分/度大幅下降至 4.8 美分/度,降幅达 88%;2021 年新投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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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中,有大约三分之二的发电成本低于最便宜的化石燃料发电
成本。2021 年,全球光伏发电最低中标电价由位于沙特的光伏项目创造,中标电价达
到了 1.04 美分/kWh,比 2020 年最低中标电价降低了 0.28 美分/kWh,降幅达到 21.2%。
目前光伏发电在全球部分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率先实现
平价,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未来光伏发电成本仍有较大下降空间。因此,全球光伏产
业已由政策驱动发展阶段正式转入平价上网的过渡阶段,光伏发电即将成为具有成本竞
争力的、可靠的和可持续性的电力来源。
④未来全球光伏行业前景广阔
虽然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总体保持了快速发展态势,但传统石化能源占能源总体消耗
量的比例仍然较高,全球生态环境问题形势依旧严峻。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
数据,自 2010 年以来,全球与能源相关的 CO2 排放仍保持平均每年 1%的增长率。
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Global Renewables Outlook: Energy
Transformation 2050》,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总供应量的份额必须从 2017 年的约 14%
增长到 2050 年的约 65%,太阳能光伏将引领全球电力行业的转型。IRENA 预测,2050
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 8,519GW,2025 年太阳能光伏发电将达到总电力需
求的 25%,是 2017 年太阳能光伏发电总量的 10 倍以上。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
的《Renewables 2021》
,在太阳能光伏的带动下。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将在 2020 年至
(2)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情况
①光伏应用市场位居世界前列,市场前景广阔
全球最重要的太阳能光伏应用市场之一。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3 年,
我国新增装机容量 10.95GW,首次超越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并在此后
保持持续增长,尽管受到 2018 年“5·31 政策”以及 2019 年竞价政策出台较晚影响,我
国 2018 年和 2019 年新增装机容量同比有所下降,但仍分别达到 44.26GW 和 30.11GW。
机容量达到了 54.88GW。2013-2021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连续 9 年位居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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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底累计装机容量稳居全球首位。
中国光伏装机容量
中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单位:GW) 中国累计光伏装机容量(单位: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可再生能源的广泛使用是未来的长期发展趋势,尽管我国光伏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
一大光伏应用市场,但现阶段我国能源结构仍以传统能源为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促进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国家重要的发展目标之一。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
分,拥有诸多优势,是我国未来新能源发展的主要趋势,预计我国太阳能光伏市场未来
发展空间广阔。
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集中度显著提高
在全球光伏市场蓬勃发展的拉动下,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光伏产业链各环
节持续扩大,规模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 年,我国多
晶硅产量 50.6 万吨,同比增长 27.8%;硅片产量 226.6GW,同比增长 40.4%;电池片产
量 197.9GW,同比增长 46.8%;组件产量 181.8GW,同比增长 45.9%。2021 年全球光
伏产品产能、产量及中国产品在全球的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多晶硅 硅片 电池片 组件
全球产能 77.4 万吨 415.1GW 423.5GW 465.2GW
中国产能在全球占比 80.5% 98.1% 85.1% 77.2%
全球产量 64.2 万吨 232.9GW 223.9GW 220.8GW
中国产量在全球占比 78.8% 97.3% 88.4% 82.3%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1 年-2022 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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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同时,光伏市场的蓬勃发展逐步培育出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这些企业依靠资金、技术、成本、渠道等优势不断扩大规模,同时,二三线小厂和落后
产能逐步淘汰或被整合,促使产业链各环节集中度逐渐提高。2021 年,我国多晶硅、
硅片、电池片、组件领域前五名企业产量分别约占全国总产量的 86.8%、86.8%、61.4%
和 68.3%,同比进一步增长。
③产业链布局完整,生产制造向全球化推进
在产业政策支持和全球市场需求的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链技术持续进步,已经形
成了包含高纯多晶硅生产、拉棒/铸锭、硅片生产、电池片生产、组件生产、光伏发电
系统建造和运营等环节在内的完整产业链,并且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较高的产业规模优势。
此外,为拓展海外销售,各环节的龙头企业在东南亚、美国、欧洲等地区进行了生产制
造布局,积极拓展海外投资和境外并购,有效推动了国际化光伏生产格局的演进。
④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发电成本大幅下降
光伏系统发电效率影响因素包括光伏电池本身的转换效率、系统使用效率和并入系
统电网的中间损失等。其中,光伏电池本身的转换效率起着基础性的决定作用,也是技
术水平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光伏制造产业飞速发展,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
国光伏企业在 PERC、TOPCon、HJT、IBC 等高效晶硅电池生产技术上先后取得突破,
同时,半片、双面、叠瓦、多主栅、大尺寸等相关技术也相继成熟并逐渐被应用。随着
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的先进技术及工艺得以广泛应用,光伏电池产业化的转换效率逐年
提升,组件功率不断提高,下游光伏系统技术成本大幅下降,此外,伴随着非技术成本
如土地费用、并网成本的下降,我国光伏系统投资运营成本持续下降,为光伏迈向平价
上网创造了有利条件。2021 年,我国光伏发电项目中标电价也刷新最低纪录,四川甘
孜州正斗光伏发电竞价项目中标电价为 0.1476 元/kWh,低于 2020 年青海海南州光伏
⑤硅料价格上涨,上游原材料成本承压
故以及能耗双控政策的影响,硅料行业在短期内出现了结构性的供需不平衡,硅料价格
迅速上涨,直接影响了下游硅片的生产,推高了下游产业链成本,降低了电池片、组件
生产厂商的盈利能力。在硅片供给紧缺的大环境下,上游多晶硅生产企业积极扩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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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到 2022 年底,国内多晶硅产预计将达到 108.8 万吨,较 2021
年国内合计产能 62.3 万吨上涨 74.64%。随着新增产能逐步释放,供应链供需矛盾有望
获得缓解,硅料价格将逐步下降到合理区间,组件行业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修复。
⑥N型技术崭露头角,引领下一代技术发展方向
随着以 PERC 为代表的 P 型电池的转换效率逐渐逼近理论上限,光伏行业正加速技
术迭代,将产研重心放到了以 TOPCon 和 HJT 为代表的 N 型电池。由于采用了新型的
设计和制造工艺,N 型电池在转换效率、双面率、温度系数等参数上均优于目前市场中
主流的 P 型电池,是下一代电池技术。进入 2021 年后,光伏企业开始加大对 N 型电池
的投入,推动了 N 型 TOPCon 电池的成本大幅下降,并开始大规模量产。相较于 PERC
电池技术,TOPCon 增加了硼扩、隧穿氧化层沉积等工序,可在原电池设备制程基础上
进行改造,是现有 PERC 产能转型的主要选择。据 PV InfoLink 统计,截至 2021 年底,
TOPCon 产能规划超 130GW,预计 2022 年将新增产能约 30GW。随着未来电池设备、
银浆等原材料进一步国产化以及 N 型电池技术和生产工艺的进步,N 型电池制造成本、
转换效率和产品良率有望进一步改善。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2030 年,N 型电
池(以 TOPCon 和 HJT 为主)的市占率或将达到 56%左右,前景广阔。
(3)公司所处产业链发展概况
①硅片
我国硅片企业占据全球主导地位。硅片的生产是前端生产环节,主要分为晶体生产
环节和切片环节,主要指多晶硅材料通过铸锭技术、拉棒技术被加工成多晶硅锭或单晶
硅棒,再通过切片技术生产成多晶/单晶硅片,硅片是生产太阳能晶硅电池的基础材料。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全球截至 2021 年末硅片总产能约 415.1GW,全球 2021
年硅片产量约 232.9GW,同比增长 38.9%,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近年来,我国硅片
龙头企业凭借先进的技术及成本控制优势,持续扩大产能及市场份额,2021 年度,中
国大陆硅片产量约 226.6GW,在全球硅片领域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薄片化、大尺寸是未来发展方向。硅片“薄片化”能够有效减少单片用硅量,大尺
寸硅片能够提高单片功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随着“薄片化”“大尺寸”相关技术的
逐步成熟,行业企业陆续发布了 158.75mm、163.75mm、166mm、182mm 以及 210mm
等大尺寸硅片,且逐步投入到下游制造中,“薄片化+大尺寸”已经成为了硅片生产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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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的主要发展方向。
技术迭代更新,助推产业集中度提高。硅片环节龙头企业凭借规模、技术、成本、
资金等优势,在“薄片化”“大尺寸”的快速技术迭代背景下,迅速升级、改造或新投
产线,实现产能的更新迭代,而中小企业在外部价格下降和成本高企的双重压力下,逐
渐停产或退出,行业集中度在整合过程中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
据,2021 年全球生产规模前十名的硅片企业总体产能已经达到 376.2GW,约占全球全
年总产能的 90.6%;产量约为 223.2GW,占全球全年总产量的 95.8%。
②电池片
我国电池企业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受益于光伏组件需求的大幅上升,全球电池片产
能不断提升,产业规模持续扩大。2021 年,全球晶硅电池片总产能约 423.5GW,同比
增加 69.8%;总产量约 223.9GW,同比增加 37%。全球电池片头部企业在产能、技术、
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也更加明显,2021 年度,全球前十名电池企业中我国企业占九席,
合计产量达到 170.7GW,占全球总产量的 76.3%,占据主要市场份额。
单晶 PERC 电池占据主流,技术发展呈现多样化。随着 PERC 技术的普及,目前 P
型单晶电池已全面采用 PERC 技术,P 型单晶 PERC 电池凭借更高的转换效率已经占据
了市场主流。现阶段,市场呈现出了以 P 型单晶 PERC 电池为主流,以 TOPCon、HJT
和 IBC 等工艺技术为代表的技术多样化发展局面,其中,技术水平领先的头部光伏企
业已经率先推动了 N 型 TOPCon 电池的成本大幅下降,并开始大规模量产,TOPCon
电池日渐成熟。随着未来电池设备、银浆等原材料进一步国产化以及 N 型电池技术和
生产工艺的进步,N 型电池制造成本、转换效率和产品良率有望进一步改善,将迎来较
大发展空间。
产业竞争更加激烈,落后产能逐步退出。近年来,全球主要光伏市场的补贴激烈政
策逐步退坡,光伏市场将会回归市场需求和报酬驱动的发展状态,市场化的生存环境将
加剧产业竞争,拥有技术、成本、资金优势的大规模电池企业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而
同时叠加下游价格下行、大尺寸产能迭代、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小规模、高成本、
低效率的电池产能将面临淘汰,电池环节的产业集中度将继续提高。
③组件
全球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光伏组件是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最小不可分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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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电池组合装置,是太阳能发电系统中最核心的部分,也是中游产业链的终端产品,与
发电市场结合紧密。受益于全球市场对清洁能源需求的推动,全球光伏组件产业规模持
续扩大。2021 年末,全球光伏组件产能、产量分别达到 465.2GW 和 220.8GW,同比分
别增长 45.4%和 34.9%。我国光伏组件环节产业规模也保持了较快增长,根据中国光伏
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21 年,我国光伏组件产能、产量分别达到 359.1GW 和 181.8GW,
同比分别增长 47%和 45.9%,产业整体规模进一步扩大。
海外出口持续快速增长。2021 年光伏组件出口量约为 98.5GW,同比增长 25%,约
占我国组件产量的 54.2%,创历史新高。在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的推动下,新兴市场
不断涌现,自 2017 年开始,我国光伏组件出口量持续增长。2021 年全球能源转型加速,
美国、欧盟等传统市场在新冠肺炎疫情下逆势上涨,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23.6GW 和
组件性能持续提升,高功率组件成为市场主流。在平价上网目标的推动下,全球市
场对于高效光伏组件的需求越来越大,光伏组件作为面向发电市场的终端产品,产品性
能也持续提升。随着大尺寸硅片的逐渐应用,以及半片、多主栅、叠片和叠瓦等高密度
封装技术的普及和叠加使用,组件功率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降低了下游系统的度电成
本。2021 年,行业头部企业陆续发布了大尺寸、高功率组件新产品,量产组件功率陆
续突破 600W。未来随着大尺寸技术、高密度封装等技术在新增产能中更广泛的应用,
组件性能将进一步提高,高效组件产能及产品占比将持续上升。
(1)光伏产业发展潜力巨大,未来光伏发电占比将进一步提升
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我国能源
主管部门发布了多项政策文件,明确了未来战略目标。2014 年,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
所、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联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开展了可再生能源的中长期发展线路
图研究,并发布了《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 2050》,提出 2025 年太阳能光伏实现
全面平价上网,2030 年以后,太阳能光伏发电将成为主要的替代电源之一,2050 年之
后,太阳能光伏发电将成为主导电源之一。2016 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提出到 2020 年、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
消费总量的比重分别达到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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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国际可再生能
源署(IRENA)预测,2050 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 8,519GW,2025 年太阳
能光伏发电将达到总电力需求的 25%,是 2017 年太阳能光伏发电总量的 10 倍以上。根
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在太阳能光伏的带动下,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将在 2019
年至 2024 年间增长 50%,增长量为 1,200GW,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将占到增长量的
(2)N 型电池产业化提速,引领光伏技术革新
从技术发展来看,N 型电池的技术优势已经比较明显,其在转换效率、双面率、温
度系数等参数上都优于目前市场中的主流的 P 型电池。行业内的头部企业开始积极布局
以 TOPCon 和 HJT 为主的 N 型电池产能。N 型 TOPCon 电池凭借与传统 P 型电池更高
的产线兼容性受到了较多厂商的青睐,其先天的高转换效率、低衰减特性有助于进一步
降低光伏发电的成本,给客户带来更大的价值,势必成为继 PERC 后下一代电池主流技
术。随着技术进步,N 型电池的成本和价格将进一步下降,其市占率有望大幅度提升。
(3)补贴加速退坡倒逼产业整合,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光伏产业竞争压力进一步上升,产业集中度预计将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方
面。一方面,落后产能加速淘汰。随着高效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以及产品价格的进一
步下降,部分中小企业受制于资金限制,无力进行改造升级,在成本压力下,老产线加
速淘汰。另一方面,行业技术进步速度较快,中小企业由于研发实力较弱无法完成技术
升级换代,逐渐被行业淘汰。此外,光伏龙头企业加速扩张,光伏龙头企业产能的持续
扩张在增大其市场供应量的同时将进一步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由于龙头企业抗风
险能力更强,因此,新的订单会加速向头部企业集中,进一步加速产业集中度的提升,
后续市场格局将更加趋于成熟与稳定。
(4)平价上网目标逐步实现,行业走向市场驱动发展模式
自 2019 年起,我国开始规模化推进光伏无补贴平价项目建设,国家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陆续下发了有关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并提出具体政策措施,支持光伏平价上网
项目优先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有关通知,从 2020 年起,我国光伏平价上网项
目规模已经超过补贴竞价项目规模,大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已经无需财政补贴,我国已经
逐渐走向光伏平价上网时代。未来,随着组件转换效率提升、工艺技术持续改善,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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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成本将进一步降低,预计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将越来越近,行业发展将从政策驱动、
计划统筹与市场驱动多重驱动发展的模式逐渐变成市场驱动发展的模式,光伏企业的发
展将更加依赖自身度电成本竞争力以及光伏发电的清洁环保特性。
(三)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情况、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
市场占有率,全球光伏产业重心进一步向中国转移。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
约占全球光伏组件市场份额的 50.27%,较 2020 年增加了 4.39%,拥有资金、技术、品
牌和渠道优势的龙头企业将不断获取其他中小厂商的市场份额,行业马太效应明显。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光伏组件的市场份
额稳居全球前列。根据商业咨询供应商 GlobalData、IHS Markit、PV InfoLink 数据统计,
名世界第四。2022 年上半年,公司光伏组件出货量重回世界第一。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组件出货量在全球市场的排名具体情况如下:
排名 2022 年 1-6 月2 2021 年3 2020 年4 2019 年5
Jinko Solar(晶科能 Jinko Solar(晶科能
源) 源)
Trina Solar(天合光 Jinko Solar(晶科能 JA Solar Holdings(晶
能) 源) 澳科技)
Trina Solar ( 天 合 光 Trina Solar(天合光 Trina Solar(天合光
能) 能) 能)
LONGi Solar
Jinko Solar ( 晶 科 能
源)
能)
Canadian Solar(阿 Canadian Solar(阿特 Canadian Solar(阿特 Canadian Solar(阿特
特斯) 斯) 斯) 斯)
Hanwha Q Cells(韩 Hanwha Q Cells(韩
华) 华)
https://infolink-group.com/energy-article/cn/2022-H1-module-shipment-ranking
https://www.pv-tech.org/revealed-the-top-10-pv-module-suppliers-in-2021-part-one/
https://ihsmarkit.com/research-analysis/solar-pv-module-industry-in-2020-acceleration-of-manufacturing.html
https://www.globaldata.com/chinas-jinkosolar-preserves-its-leading-global-solar-pv-module-shipment-rank-in-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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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2022 年 1-6 月2 2021 年3 2020 年4 2019 年5
Hanwha Q Cells(韩
华)
GCL System
Hanwha Q Cells(韩
华)
(协鑫)
Shunfeng Photovolta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数据来源:2022 年 1-6 月和 2021 年排名数据来自 PV InfoLink,2020 年排名数据来自 IHS Markit,
(1)核心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以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等创始人为核心的管理
团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深耕光伏行业,对全球光伏行业的技术及业务发展路径、
未来趋势等有着深刻的理解,具备较强的战略规划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高效的执行能
力,能够保证公司及时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带领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2021 年,公
司面对海外市场贸易政策挑战,迅速建立起海外垂直一体化供应链,优化海外市场供应
布局,体现出营销管理团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在 N 型高效电
池生产基地拓展、建设等方面,高质量完成选址及开工,体现了管理团队高效的执行能
力。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注重产品创新和技术开发,在多年的发展中积累了雄厚的研发实力并保持持续
的创新能力,在技术研发上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
示范企业、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科研平台认定,13 个省级科研平台和 1 个
省级创新团队,配套独立的分析测试实验室,以及千余名研发和技术人员,其中核心人
员参与了多项国家级、省级研发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
电池片转换效率和组件功率方面三年内先后多次突破行业量产或实验室测试纪录。
公司在 N 型 TOPCon 领域的研发接连取得突破,2022 年 10 月,经权威第三方测试
认证机构中国计量科学院检测实验室认证,公司 182mm 及以上大面积 N 型 TOPCon 电池
转化效率达到 26.1%,创造新的纪录;2022 年 11 月,经全球领先的测试机构 T? V 莱茵
实验室独立测试和验证,公司开发的 182mm 大面积 N 型 TOPCon 电池组件最高转换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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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 23.86%,创造新的纪录。同时基于上述 25%量产效率的电池,N 型 72 片组件规模
化生产的功率将达到 575W,最高量产功率突破 580W,较 P 型组件在单片组件功率上高
艺和设备选型的持续优化,单瓦生产成本持续下降,成本优势逐渐凸显,为良好的大规
模量产和商业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外,公司准确地把握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开发、量产了大尺寸、焊接等技术,
并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储备了炉外加料直拉单晶技术、IBC 电池技术、叠
层电池技术、钙钛矿电池技术、P 型钝化接触技术、智能化组件技术、超细栅线技术、
组件回收技术等,该等技术在降低生产成本、缩短生产周期、提高转换效率、减少环境
污染、提高材料利用率等各方面均具备良好的开发前景,且公司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研
发进展,技术储备较为丰富。
(3)营销实力优势
公司着眼于全球光伏市场,建立了“全球化布局、本土化经营”的营销布局战略,
截至 2021 年年末,已在全球超过 120 个国家和地区组建本地专业化销售团队,产品服
务于超过 160 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以本地团队服务当地客户,可以避免语言障碍,快
速建立信任,搭建合作关系;同时,本地团队贴近终端客户,能够更及时且更准确地掌
握终端客户需求,快速、深入地挖掘和满足本地客户需求。
公司搭建了专业化、标准化、职能明确、分工合理、跨部门协作的营销体系。并经
过多年积累形成了完备的营销网络以及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客户黏性,公司曾连续 7 年上
榜《财富》中国 500 强排行榜,连续 8 年上榜“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连续 7 年获彭
博新能源“最具可融资性”光伏品牌称号,连续 7 年受邀出席了 B20 峰会倡导全球低
碳和减排。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树立了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形象,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
品牌溢价。
(4)生产制造和品质管理优势
公司已形成了“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并在各生产工艺段均积累了丰富经验,
建立起了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公司生产能力覆盖面广,生产环节完整,既能较好地控制
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保障产品质量,又直接面向市场,掌握市场主动权。在未来行
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的大趋势下,公司将凭借一体化布局的优势在产业链各个环节赢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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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机,市场份额有望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在 2021 年建成新一代自动化电池生产工厂,车间采用了智能搬运、生产过程
执行管理系统等先进的生产技术,实现自动搬运、质量追溯、设备管理、工艺监控等功
能,节省了大量人力,并通过数据的及时反馈提升了生产响应速度,进一步提升生产运
营效益。
公司制造和品质管理体系始终领跑行业,连续 7 年获得第三方机构 PVEL 最佳表现
组件 Scorecards 认可。是行业内仅有的两家公司之一。此外,凭借良好的制造和品质管
理能力,公司先后荣获“全国质量标杆”、国家级“市场质量信用 AAA(用户满意标杆)
级”、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江西省“五星级现场”等荣誉或奖项,连续三年在 T?V
莱茵“质胜中国”评比中获得第一名,展现了组件产品卓越的发电稳定性。
(四)主要竞争对手
发行人当前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为 A 股上市公司晶澳科技、隆基绿能、天合光能
和亿晶光电。
晶澳科技成立于 2000 年,于 2019 年 11 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459),
主营业务为硅片、太阳能电池及太阳能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
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晶澳科技是实施产业链一体化战略的全球知名的高性能光伏产
品制造商,在全球拥有 12 个生产基地、20 多个分支机构,产品销往 100 多个国家和地
区。2021 年度,晶澳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413.02 亿元,实现净利润 20.88 亿元,其中太
阳能组件营业收入为 394.60 亿元,组件销量达 24.07GW。
隆基绿能成立于 2000 年,于 2012 年 4 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1012),
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最大的单晶硅片和
组件制造企业之一。在单晶光伏产品制造领域以外,隆基绿能也积极布局和培育新业务,
为光伏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屋顶开发提供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2021 年度,隆基
绿能实现营业收入 809.32 亿元,实现净利润 90.74 亿元,其中太阳能组件营业收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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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成立于 1997 年,于 2020 年 6 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599),
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统产品和光伏电站的设计和运营,
智能微网及多能系统的开发和销售以及能源云平台运营等。天合光能是一家全球领先的
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2021 年度,天合光能实现营业收入 444.80 亿元,
实现净利润 18.50 亿元,其中太阳能组件营业收入为 343.95 亿元,组件销量达 21.08GW。
亿晶光电成立于 1998 年,于 2011 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0537),主
要业务包括晶棒/硅锭生长、硅片加工、电池制造、组件封装、光伏发电系统制造等,
是一家纯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2021 年度,亿晶光电实现营业收入 40.83 亿元,实
现净利润-7.00 亿元,其中太阳能组件营业收入为 38.35 亿元,组件销量达 2.42GW。
(五)行业主要壁垒
硅片、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生产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各个生产环节均有其特定的生
产工艺流程,并需要与先进的生产设备相匹配。建立大规模的光伏组件生产线需要企业
掌握温度自动控制技术、精密传动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和工艺集成技
术等多个前沿技术,从而保证产线的稳定性、可靠性和精密性。同时光伏行业产品升级
换代速度快,龙头企业通过不断的技术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并降低制造成本,从而维持产
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实现光伏组件更高的光电转化效率、更长的使用寿命和质量稳定
性,需要企业进行不断的技术研发和生产流程优化,对研发和技术储备有很高的要求,
故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硅片、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生产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规模效应显著。建设光伏产品
生产线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购置厂房和设备,且在生产过程中企业还需要承担较高的原
材料采购成本,需要在运营过程中投入大量的流动资金。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对已经
建成的生产线不断地进行调试,维护和升级,对于行业中的新技术进行持续不断的跟踪
和研发,从而保持产品的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故综合来看该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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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池行业的技术专业性较高,涉及光学、电磁学、半导体、真空、化工、机械
等多门学科,对业内人才的要求很高。随着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新生产技术不断涌现,
新产品类型也不断出现,这对太阳能电池的核心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业内企业只有拥有涵盖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等全方位的技术人员,持续开发,才能
保证不被淘汰。在光伏电池行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内大专院校毕业的相关专业人才
难以满足业内企业对专业化人才的需求,同时新进入者也很难在短期内培养、引进完全
符合光伏电池生产、研发需要的技术人才。故较早进入该行业的企业在人才资源的培养
和储备上存在较大优势,形成了对新进入者的壁垒。
随着全球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的质量提
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下游客户在采购光伏产品时往往会综合考虑产品价格、产品质量、
供应稳定性、产品技术指导等多方面的因素。产品一旦出现瑕疵、故障、转化率降低的
情形,会对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造成巨大影响。故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会更青睐于较早
进入行业,有丰富销售案例和良好品牌形象的企业。一旦合作意向得到确认,双方会就
产品的销售、安装和使用进行较长时间的沟通和磨合,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故客
户的转换成本较高,不会轻易改变供应商,这对新进入的生产企业构成一定的客户资源
壁垒。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发展状况
光伏行业产业链中,硅片、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生产处于行业的中间环节,其上游主
要为多晶硅料的供应商。多晶硅料的是生产太阳能电池的主要原材料,是石化产品之一。
多晶硅料的采选价格及非金属半导体粗加工行业的产能直接影响光伏产业的原料供应。
上游产业的成本上升或者产能不足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光伏产业的原料紧缺,从而使组件
厂商的原料采购成本上升,影响行业的利润水平。
光伏行业的下游主要为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光伏发电系统建造与运营。2013
年以来,全球的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持续增长。全球 GW 级市场数量从 2018 年 11 个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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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至 2021 年的 20 个。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Global Renewables
Outlook: Energy Transformation 2050》,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总供应量的份额必须从
IRENA 预测,2050 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 8,519GW,2025 年太阳能光伏发
电将达到总电力需求的 25%,是 2017 年太阳能光伏发电总量的 10 倍以上。根据国际能
源署(IEA)发布的《Renewables 2021》,在太阳能光伏的带动下。可再生能源发电能
力将在 2020 年至 2026 年间增长 60%,总发电量达到 4,800GW,其中,太阳能光伏发
电将占到增长量的 60%。到 2026 年,可再生能源将占全球新增发电量的 95%。未来全
球和中国光伏装机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推动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需求持续上升,
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以“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为发展愿景,是一家以光伏产业技术为核
心、全球知名的光伏产品制造商。公司现阶段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池片、硅片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并以此为基础向全球客户提供高效、
高质量的太阳能光伏产品,持续输送清洁能源,践行“碳中和、碳达峰”战略规划,助
力并推动全球能源绿色转型。
公司伴随着国家《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而于 2006 年成立,是国内较早规模化从
事光伏技术研发和光伏产品开发、制造的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紧密围绕国家新能源
战略规划,凭借前瞻性的战略布局、持续的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广
泛的市场销售网络布局,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地位,光伏组件产销规模稳居
世界前列,组件出货量于 2022 年一季度末累计超过 100GW,在 2016-2019 年期间连续
公司建立了从拉棒/铸锭、硅片生产、电池片生产到光伏组件生产的垂直一体化产
能,产品服务于全球范围内的光伏电站投资商、开发商、承包商以及分布式光伏系统终
端客户。公司与中国光伏行业同时期起步发展,经历过光伏行业因金融危机、欧债危机、
数据来源:全球数据分析公司 GlobalData 公开发布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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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产能过剩进入低迷发展的阶段,遭遇过海外持续国际贸易摩擦的冲击,在行业起
步发展、受挫、低迷、变革、回暖的十五载历程中,公司秉承“改变能源结构”的初心,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和创新为支撑,以优质的产品质量为基础,逐步发展壮大并
成长为光伏行业最具规模的企业之一。
公司准确地把握了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变化,依托雄厚的研发实力和持续的自
主创新能力,前瞻性地布局了单晶产品,成功开发了 Eagle、Cheetah、Swan、Tiger、
Tiger Pro、Tiger Neo 等多个系列的单晶组件产品,获得了市场高度认可和良好的业界口
碑,国家工信部等部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太阳能光伏组件是公司生产环节的终端产品,也是公司供给全球市场的主要产品,
客户群体为全球范围内光伏电站投资商、开发商、承包商以及分布式光伏系统的经销商。
公司应用了 PERC、TOPCon、双面(含双玻和透明背板技术)、半片、叠焊、多主栅、
大尺寸等电池及组件的工艺技术,差异化地开发并推出了系列光伏组件产品。目前,公
司的主流产品为 182mm 硅片尺寸搭载 N 型 TOPCon 电池技术的 Tiger Neo 高端产品系
列及基于 P 型 PERC 电池技术的 Tiger Pro 产品系列,产品可覆盖户用屋顶、工商业及
大型地面电站等多应用场景,满足不同客户群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对相应产品功率、效率
的需求。
公司主要光伏组件产品如下:
(1)Tiger Neo 系列产品
Tiger Neo 系列为公司 2021 年底推出高端组件产品组合,应用了 N 型 TOPCon HOT
同步提升。Tiger Neo 产品推出以来,得到了全球各个市场客户的认可,有力地推动了
光伏行业度电成本的进一步降低。
Tiger Neo 系列部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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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MxxxN-78HL4-(BDV) JKMxxxN-72HL4-(BDV) JKMxxxN-60HL4-(V) JKMxxxN-54HL4-(V)
(2)Tiger Pro 系列产品
Tiger Pro 系列为公司 2021 年主推产品,其使用了 182mm 大尺寸电池片搭载叠焊、
双玻或透明背板等技术,该系列产品特点在于高功率、高效率,产品类型更加丰富,能
够适应不同种类的下游应用场景,为目前行业内主流的 P 型 PERC 电池组件产品系列。
Tiger Pro 系列部分产品
JKMxxxM-72HL4-BDVP JKMxxxM-72HL4-(V) JKMxxxM-60HL4-(V)
(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采购原材料后,经过硅料加工、
硅片生产、电池片生产和组件生产等一系列连续的生产步骤完成核心产品的制造,通过
向境内外下游企业或经销商销售光伏组件的方式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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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向境内外市场独立开展采购业务,每年结合全球各区域市场对产品类型的需
求、自身产品战略、竞争对手产品战略分析、原材料供需关系、生产成本以及产能等情
况制定年度采购策略与规划,年度采购战略通常包括供应保障策略、降本目标与策略、
供应商管理与维护、新供应商及新材料开发、资金预算、来料检验品质等目标。公司主
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包括硅料、硅片、电池片及其他辅材和配件等,总体采用“以销定
采”的原则进行采购,针对硅料、电池片等重要原材料,公司一般通过与供应商签署中
长期采购协议或战略采购协议来保证原材料的供应,依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确定季度
或月度采购计划,执行具体采购计划时根据市场行情在具体订单中协商确定采购价格,
同时,公司对部分常用或关键原材料策略性地保留一定合理库存;针对常规材料或辅材
等,公司通过定期实施招投标来保持供应商的竞争性,以此应对采购价格波动风险,控
制采购成本。
(1)采购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采购管理体系,编制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流程与作业指
导手册等,采购管理制度包括:
《采购管理规定》
《供应商管理程序》
《合同管理》
《订单
管理》《新供应商开发管理规定》等,作业指导手册涵盖了采购成本与价格管理、供货
管理、采购配额管理与执行、付款管理、材料生命周期管理等。
公司通过定制化的 IT 管理系统对全采购过程进行管理、提效与监督,主要系统包
括 SAP、定制化的 S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DQMS(动态质量管理系统)等,能
够有效实现从客户的业务订单及需求预测转化到原材料需求、供应商价格竞标与价格管
理、订单管理、供应管理、库存管理以及供应商绩效考核、反馈和提升等方面的全方位
过程管理。
(2)采购管理流程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采购管理流程,以计划物控部门和采购部门为核心,其他部门协
调配合共同完成采购全流程工作,具体来说,计划物控部门根据生产需求负责制定原材
料采购及到货计划;技术部门负责制定采购物料的技术标准文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
划负责具体执行采购工作;仓库负责到货验收、物料清点、境外需求物料转运;品质管
理部门负责对有检验标准的物料进行检验以保证进料的品质合格率达标以及供应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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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提升;财务部门按照采购合同、订单或协议约定的付款条款及发票、验收单等资料负
责供应商货款的支付。
(3)供应商管理
为了保证原材料采购质量、供货稳定性和价格合理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
理制度,对供应商的开发、评审、持续评估均有严格、科学的管理。公司建立了合格供
应商管理制度,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与品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供应商的开发、评审、
管理和持续评估等工作,协同完成供应商资质审查、样品测试、现场考察、批量试用等
开发程序及年度/月度的考核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借鉴世界 500 强企业的优良管理方
式,与重要的供应商定期举行季度营运会议,进行质量追踪,定期对供应商进行排名管
理。
公司综合考虑销售订单需求、自有产能及海外订单运输成本情况对部分生产环节安
排外协采购,主要涉及背板、组件加工服务。公司注重质量管理的一体化延伸,结合自
身实际制定了外协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外协厂商实行严格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形
成了较为详细的外协加工服务采购流程、质量管理措施和相应的审批手续。公司采购部
门、品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等具体负责对外协厂商的管理职责,管控外协厂商生产过
程。报告期内,公司与外协厂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相应加工服务的及
时性和稳定性。
公司存在通过向第三方电池片生产商(对手方)销售硅片同时采购电池片的业务模
式。硅片系生产电池片的主要原材料,公司电池片产能低于硅片、组件产能,产能存在
一定短缺。为解决电池片供应问题,公司将部分自产硅片销售给对手方,保证对手方硅
片原料供应,并同时根据当期自身需求向其采购一定规模电池片,由此形成“硅片换电
池片”业务。该业务模式下,对手方采购公司硅片的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有义务优先向
公司供应一定规模电池片,具体而言,公司与对手方根据框架合同约定定期签订购销合
同或订单,按照硅片市场价向对手方销售硅片,并按照电池片市场价或硅片市场价上浮
一定价差向对手方采购电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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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体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结合需求预测提前规划生产计划,根据销
售订单、技术资料、生产设备负荷分配计划,形成生产任务,下达公司各生产基地进行
生产。
公司制定了详细的生产管理制度,各部门通过 ERP 等信息化系统对生产全程各环
节进行精细化管理:计划物控部门发出生产指令及物料采购申请;技术部门负责工艺技
术管理及技术标准制定;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操作规范,按要求进行生产工作;公司品质
管理部门全程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控。
公司拥有“硅棒—硅片—电池片—组件”垂直一体化产能,自产硅片、电池主要自
用于继续制造太阳能光伏组件,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光伏组件,销售网络覆盖全球。
为落实公司全球化经营战略,扩大市场范围,拓展利润来源,同时为了破除国际贸易壁
垒,公司在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固定的销售团队,销售网络已经覆盖全球超过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主要适用大、中型的电站及工商业项目。公司销售团队分析和把握市场需
求,根据不同区域市场制定销售策略,并配套技术支持,通过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把握
市场方向及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性能优秀、品质卓越的组件产品,最大程度地创造品
牌优势,增加收益。从初期接洽客户需求、项目竞投标,到评审签订合同、合同执行、
生产交货,至跟踪验收、售后服务,公司制定了规范完善的销售业务流程,贯穿售前、
售中和售后。
(2)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主要适用小型工商业项目和户用市场。公司与经销商属于买断式销售关系,
即自交货给经销商后,与产品相关的风险报酬相应转移给经销商,经销商承担未来销售
的风险和收益。针对不同的经销市场,公司细分制定个性化销售和产品策略,并和区域
大型经销客户签订中长期供货协议。
公司还建立了与营销相匹配的服务体系,配套服务体系由自有的专业服务团队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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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合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组成,可为全球各区域的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公司在多年
的销售过程中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系统,持续完善相应的服务质量管理与产品质量管理
标准,现阶段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能够为全球客户第一时间提供高效
的服务支持。
(三)生产、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光伏组件为公司的主要产品,客户包括下游光伏电站开发商、投资商及总包商等。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GW
产品 时间 可用有效产能 自产量 外协加工量 产能利用率 销量 产销率
组件
注 1:可用有效产能为按月汇总的车间有效产能,考虑产能爬坡、搬迁、产线升级改造、特殊
化产品需求等因素影响。
注 2:产能利用率=自产量/年化有效产能;产销率=销量/(自产量+外协加工量)。
利用率为 61.52%,主要原因为:上游硅料等原辅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光伏组件环节利
润空间被压缩,公司策略性的减少了低价组件订单的获取与执行,对于低价订单与客户
进行议价、商谈延长交货时间,因此全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2022 年 1-9 月,公司
产能利用率为 82.81%,同比有所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ALDO COMPONENTES ELETRONICOS
LT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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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684,285.69 12.97%
ALDO COMPONENTES ELETRONICOS
LTDA.
ABC Renewable Energy (RJ-01) Private
Limited
合计 607,604.57 14.98%
CONSOLIDATED EDISON
DEVELOPMENT, INC.
TRUNG NAM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CORP.
合计 687,910.62 20.44%
合计 896,846.14 30.41%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
(四)原材料、能源采购耗用和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池片 834,551.12 18.61% 399,706.12 12.34% 649,870.82 26.07% 671,835.69 33.35%
硅料 1,664,998.23 37.12% 1,195,624.75 36.90% 391,100.18 15.69% 221,964.7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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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光伏玻璃 446,702.21 9.96% 320,369.01 9.89% 294,119.30 11.80% 194,472.24 9.65%
边框原材 131,420.00 2.93% 207,778.94 6.41% 224,018.73 8.99% 198,395.67 9.85%
封装胶膜 411,302.37 9.17% 288,893.93 8.92% 128,619.72 5.16% 107,315.08 5.33%
其他辅材 996,312.51 22.21% 827,511.65 25.54% 805,398.76 32.30% 620,698.99 30.81%
合计 4,485,286.44 100.00% 3,239,884.38 100.00% 2,493,127.50 100.00% 2,014,682.41 100.00%
注:电池片采购金额已剔除硅片换电池片模式下销售回给公司的硅片的对应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能源包括水、电等,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种类
数额 变动 数额 变动 数额 变动 数额
耗用量(万吨) 2,415.05 85.89% 1,732.22 36.08% 1,272.90 29.64% 981.88
水 金额(万元) 5,708.89 81.05% 4,204.24 56.38% 2,688.40 13.16% 2,375.71
均价(元/吨) 2.36 -2.60% 2.43 15.03% 2.11 -12.71% 2.42
耗用量(万度) 327,736.95 37.30% 318,264.43 20.10% 265,002.28 42.52% 185,944.03
电 金额(万元) 149,068.92 56.34% 127,135.91 12.99% 112,524.06 35.66% 82,944.20
均价(元/度) 0.45 13.86% 0.40 -4.89% 0.42 -4.81% 0.45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能源耗用量和金额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合计 1,720,364.78 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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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合计 1,115,658.69 34.44%
合计 594,397.95 23.84%
合计 596,412.60 29.60%
注 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采购额。
注 2:报告期内公司对江西展宇、润阳股份的采购额包括通过相关贸易通道实现的采购。
注 3:涉及硅片换电池片业务模式的供应商对应采购金额已剔除销售回给公司的硅片的对应销
售金额。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任何权益。
(五)出口市场情况
在当前对外出口的国家或地区中,大部分国家或地区的贸易环境及对中国的贸易政
策总体上保持相对稳定。针对光伏产品,报告期内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主要贸易保护政
策如下:
(1)欧盟贸易政策
年 3 月,欧盟宣布将该项限制措施延长 18 个月,并表示不会再次延长;2018 年 9 月,
欧盟委员会宣布结束其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光伏电池和组件产品加征的反倾销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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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关税的相关措施。
由于欧盟取消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贸易壁垒的减小,同时公司加
大对波兰、德国、荷兰、西班牙等欧盟国家的市场开拓,自 2018 年以来,公司对欧盟
的销售收入及销售占比逐年提高。虽然目前欧盟双反措施已解除,但若未来欧洲贸易政
策发生不利调整,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美国贸易政策
中美在光伏领域的贸易摩擦可追溯至 2011 年,其规定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电池及组
件,在进关阶段需要缴纳双反(反倾销、反补贴)保证金,另外,还需要缴纳 201 关税
(保障措施税,2021 年 2 月起税率由 20%降至 18%)及 301 关税(税率为 25%)。
(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以及相关的执行策略。2022 年以来,美国政府以执行前述
政策和法案为借口,暂停公司对出口至美国的部分光伏产品办理清关手续。
①延长进口光伏电池片的关税 4 年,但每年有 5GW 的豁免,并在第 5-8 年逐年降低超
过豁免额的电池片税率;②延长进口光伏组件的关税 4 年,并在第 5-8 年逐年降低税率,
电池和组件的初始税率为 15%;③双面组件拥有豁免权。
埔寨完成组装并出口美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规避调查立案;2022 年 6 月,
美国总统公告宣告美国国内电力供应进入紧急状态,在公告后的 24 个月内或在紧急状
态解除前,对上述东南亚四国免征新的双反税;随后,美国商务部表示反规避调查程序
仍将继续,反规避调查结果将在前述美国总统公告所述 24 个月届满或电力供应紧急状
态解除后实施。目前,反规避调查案件还在进行中,不排除上述调查最终裁决导致公司
在越南、马来西亚生产并出口到美国的产品被征收双反税的可能。
因此,中美贸易摩擦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司开拓美国市场,对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
市场的外销收入造成一定影响。针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公司积极布局海外产能,
使对美国市场的供应不受现有双反政策的影响,积极应对双反调查的潜在影响;同时,
公司在北美地区积累的客户情况良好,在与美国客户进行产品定价时综合考虑关税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美国地区销售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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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度贸易政策
基本关税方面,根据印度 2020 年的财政法案,印度政府将光伏产品的基本关税从
原本的 12.5%调整为 20%,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执行。但根据 2017 年的第 30 号海关
公告,光伏产品执行基本关税豁免,因此实践中基本关税仍按照 0%执行。2021 年 3 月
组件征收新的基本关税,光伏组件税率为 40%,光伏电池税率为 25%。
保障措施税方面,2020 年 7 月 29 日,印度财政部发布光伏产品保障措施到期复审
调查终裁征税令公告,宣布将按照如下税率对从中国、泰国和越南等国家进口的光伏产
品征收保障措施税: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包含首尾两日):14.9%;
此外,2021 年 5 月 15 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
越南的光伏电池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目前尚未作出裁决。2022 年 11 月 9 日,印度商
工部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前述反倾销调查程序。
因此,印度最新的贸易政策一定程度上将使公司对印度市场的销售承压。针对印度
贸易政策的变化,公司已经提前布局了印度本地销售团队,与印度客户始终保持友好密
切沟通,积极进行磋商以维护客户关系,围绕印度最新的关税贸易政策等方面持续交流,
尽量与客户实现税费的分担,减轻贸易政策变化对公司产品向印度销售的影响。
整体来看,印度关税政策调整对公司向印度的产品销售存在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已
经积极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并加强与印度合作伙伴及客户的沟通,尽量降低印度方
面贸易保护政策对公司海外销售的影响。
(4)巴西贸易政策
巴西针对太阳能组件的进口税一般为 12%。2020 年 8 月,巴西政府列出了一份包
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和太阳能跟踪器等 101 种太阳能组件产品清单,对所列太阳能设备
的进口实行“零收费”的举措,巴西目前暂不存在对太阳产组件或对中国相关产品的针
对性贸易保护政策。
综上,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国内光伏企业以低成本、高效率的光伏产品
在国际市场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使得光伏产品成为部分国家贸易保护主要针对的对
象,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光伏产品出口竞争力。全球化经营是公司业务发展壮大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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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程,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及海外运营可能出现的不利状况,将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目前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海外经营经验和资源基础,未
来将通过进一步深化全球化经营的广度和深度,以应对未来国际贸易争端及海外运营可
能出现的不利状况。
全球光伏产业链主要集中在中国,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 年全球前十
名组件企业中八家为中国企业,其合计出货量约 146.30GW,占比约 89.64%,其中,前
五名均为中国企业,其市场份额占比约为 76.34%。公司在进口国同类产品的主要竞争
对手均为国内组件头部企业,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七/(四)主要竞争对手”。
(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持续完善内部环
境保护制度,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实施和运行状况良好,
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工业固废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工业固废和噪声等,
具体情况如下:
(1)废气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晶硅的硅料打磨、酸碱、浸泡废气、电池制程酸
碱废气、组件串焊有机废气、废水站生化臭气等。公司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购
置了不同的废气处理设备,包括各类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洗涤塔、废气塔、油烟
净化装置、UV 光解催化器、除臭塔、高排气筒等,通过废气处理设备保证生产过程中
的废气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废气处理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处理
能力充足。
(2)废水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有晶硅切片废水、硅料清洗废水、电池制程机台废水以
及生活污水。公司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购置了相应的废水处理设备。针对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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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公司采用“物化+生化”、酸碱中和等工艺处理,在源头完成清污分流,分类管
理工作,之后经明管引流至废水处理设施,按照纳管协议排入当地政府的污水处理厂进
行再次处理,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针对员工生活污水,公司使用化粪
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公司在废水管控上制定了内控标准,较行业法规排放标准
更为严格,并明确环保责任制,由专业人员依法依规履行日常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废
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处理能力充足。
(3)一般固废、危废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电池制造部废电池片、组件制造部废边角料、
废包装桶、废包装材料、晶硅的压滤污泥、生活垃圾等,产生的危废主要有废酸、废油、
实验室废液以及废胶水沾染物等。一般固废通常通过外售综合利用、物资部门回收、环
卫清运、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等方式处理,危废通常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第三方的危废处
置单位进行处置。报告期内,公司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合规处
理,公司一般固废、危险废物运输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必须遵照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追溯源头合规处理。
(4)噪声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各类风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公司通
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设备、减震垫,合理布局设备,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进行
降噪。报告期内,公司降噪设备运行情况及降噪措施效果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而
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要求。
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公司研发投入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七/(四)/3、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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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技术及研发人员情况
副总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未发生变化。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郭俊华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
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金浩、张昕宇与郭志球。上述人员
的简历情况参见本节“六/(二)/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 46,424 人,其中研发人员 1,889 人,占比 4.07%。
公司研发人员稳定,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是全球知名的光伏制造企业,拥有高效的科研平台,目前已获得国家企业技术
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科研平台认定。依托国
家级、省级的科研平台,公司秉持高效率和成本优势并存的理念开展工作,进行高效电
池和组件的产业化研究,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在电池片转换效率和组件功率方面先后
多次突破行业量产或实验室测试纪录。
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核
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 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进展
号 来源
研发团队就 N 型单晶同心圆缺陷产生的机理及对应控氧技术展开了
研究。基于直拉单晶数值模拟技术及同心圆研究基础,研发团队掌
低氧低同心圆 N
握同心圆缺陷出现的机率与单晶氧含量存在的相关关系。结合低氧 自主
拉晶技术,如改善长晶工艺、优化加热器发热区结构等,在大尺寸 研发
产业化研究
热场和大尺寸硅棒上同步实现了氧含量的大幅降低,显著降低同心
圆缺陷比例,目前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N 型单晶硅片产品厚度及良率实现行业领先,研发团队就 N 型单晶
N 型硅片薄片化
硅片薄片化技术开展了协同一体化研究,开发了薄片切片工艺技术、 自主
切割线细径化匹配技术,在改善切片品质的基础上显著提升单位出 研发
业化研究
片数;协同电池、组件相关技术适配开发,从一体化的角度,在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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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进展
号 来源
低硅片的厚度的同时,保障了电池效率、组件功率、可靠性、良率
等方面的同步提升。
N 型 HOT2.0 电池技术已成功实现量产落地,该技术产品效率及良率
实现行业领先,研发团队重点攻关高效 TOPCon 晶体硅光伏电池量
N 型 HOT2.0 电 产提效技术,开发硅片品质提升、高激活掺杂发射极、TOPCon 界面
自主
研发
化研究 了电池转化效率和发电表现的显著提升。2022 年 10 月,公司基于 N
型 HOT2.0 电池技术再度创造了大面积 N 型单晶钝化接触电池转换
效率 26.1%的新纪录。
研发团队结合已在 TOPCon 电池上成功开发的 n+poly-Si 钝化接触技
术,积极开发了钝化效果优异的 p+poly-Si 工艺及其配套低复合损失
N 型 BC 钝化接
金属化技术。同时,完成 NBC 电池背面关键的高精度、低损伤图案 自主
化技术开发,并将上述技术进行电池工艺整合,形成了全钝化接触 N 研发
池技术
型 BC 电池成套工艺。截止目前,实验室 N 型 BC 电池批次效率已
经超过 25.5%。
公司率先将 N 型技术转化为量产产品—Tiger Neo 组件。基于 182mm
尺寸硅片电池,结合多主栅以及半片技术降低内阻损耗,并采用圆
丝焊带、高反光贴附材料等获得更好的发电增幅,其双面率最高可
Tiger Neo 组件 达 80%以上,在性能、功率、能量密度和可靠性方面全面增强,其 自主
量产技术研究 量产输出功率最高可达 620W(182-78P)。目前已通过 T?V、 研发
T?VNORD、DEKRA、CQC、PCCC、UL 等资质认证,在海外及国
内市场获得广泛认可,成为助力中国“双碳目标”和全球能源转型
的利器。
BIPV 作为建筑和光伏深度融合的产物,是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方
向。公司积极布局 BIPV 赛道,开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装夹具、
建筑光伏一体 术,提供了光伏幕墙及彩钢瓦等一系列产品解决方案,BIPV 产品已
自主
研发
化研究 应用,并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开发项目“基于高效多朝向光
伏建筑一体化的直流微电网系统”,为光伏建筑一体化不同应用场景
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方案,助力建筑、交通、工商业等脱碳进程,探
索零碳路径。
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核心技术产品的收入分别为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00.00%,占营业收入额比例为 99.34%、98.61%、97.00%以及
公司针对核心技术申请了专利保护,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情
况参见本节“十/(二)/3、主要专利”。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技术保密机制,可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核心技
术。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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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工具,目
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31,185.85 101,041.32 - 930,144.53 90.20%
通用设备 151,174.44 44,765.47 - 106,408.97 70.39%
专用设备 2,160,709.13 427,609.78 18,527.98 1,714,571.37 79.35%
运输工具 9,620.78 4,515.62 - 5,105.17 53.06%
合计 3,352,690.20 577,932.19 18,527.98 2,756,230.03 82.21%
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为购买或自制取得。目前关键生产设备使用情况良好,能
够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电池制造设备 827,341.87 658,036.20 79.54%
单晶炉 540,754.72 444,834.41 82.26%
切方设备 66,248.00 56,868.67 85.84%
切片设备 180,222.79 143,940.88 79.87%
组件制造设备 452,677.07 374,605.91 82.75%
拉晶设备 30,043.96 27,662.47 92.07%
合计 2,097,288.40 1,705,948.53 81.34%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已取得权属证书的主
要房产面积合计 1,629,080.41 平方米;主要租赁房产面积合计 317,068.66 平方米。具
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三: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的主要房屋使
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境外重要子公司承租 18 处物业,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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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附件五:发行人境外重要子公司报告期末承租物业”。
(二)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40,777.14 10,377.31 - 130,399.83
软件 12,946.38 5,361.80 - 7,584.58
专利 43,742.15 14.46 - 43,727.69
合计 197,465.67 15,753.57 - 181,712.10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的在中国境内主要自有的土地面积合
计约为 5,590,904.42 平方米,均已取得产权证书;主要租赁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约
为 80,100.00 平方米。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四: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
司报告期末的主要土地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 313 项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要商标,
报告期末拥有的主要商标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已获授予专利权的主要专利共
件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主要专利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域名共 4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域名名称 注册日 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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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域名名称 注册日 到期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已取得 3 项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著作 他项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有效期
号 权人 权利
上饶 光伏组件封装胶膜配 首次发表之
晶科 比控制系统 V1.0 日起 50 年
上饶 光伏组件导向边框生 首次发表之
晶科 产控制系统 V1.0 日起 50 年
上饶 光伏组件功率测试仪 首次发表之
晶科 系统 V1.0 日起 50 年
(三)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十一、上市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一)公司境外经营架构
经过多年的全球化发展,公司在全球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生产、销售网络,公司境外
经营架构及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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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境外拥有 25 家子公司,其中,13 家销售公司,5 家生产型
公司、7 家其他类型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境外组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244.57 亿元、
单位:万元
国家和地区 占境外组件 占境外组件 占境外组件 占境外组件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亚太地区 871,850.11 24.37% 1,005,987.94 33.11% 952,147.95 34.82% 726,603.79 29.71%
欧洲 1,333,978.55 37.29% 747,901.78 24.61% 477,455.53 17.46% 520,018.91 21.26%
北美地区 367,553.67 10.27% 661,159.31 21.76% 1,007,584.99 36.85% 754,961.90 30.87%
其他 1,003,947.58 28.06% 623,425.67 20.52% 297,393.84 10.88% 444,097.44 18.16%
合计 3,577,329.90 100.00% 3,038,474.70 100.00% 2,734,582.32 100.00% 2,445,682.05 100.00%
亚太地区市场主要包括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成熟光伏市场以及越南、印度、马
来西亚等新兴光伏市场等,公司近三年在亚太地区的组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72.66 亿元、
积累了较为稳定的客户,同时,公司良好地预计了印度、越南等新兴光伏市场装机需求
的爆发,提前布局销售团队并拓展当地大型客户。
欧洲是发展较早的传统光伏市场,市场发展较为成熟。近些年公司在欧洲地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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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策略,大力拓展经销客户(终端为分布式光伏电站用户),公司近三年在欧洲的组
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52.00 亿元、47.75 亿元和 74.79 亿元,组件销售收入自 2020 年以来
总体呈增长趋势。
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地区光伏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市场空间较为广阔,公司近三年
在北美地区的组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75.50 亿元、100.76 亿元和 66.12 亿元,维持较高水
平,主要原因为:一是,美国 201 特别关税税率逐年下降以及对双面组件豁免 201 特别
关税等因素影响;二是,公司在海外布局组件生产基地且在北美地区客户积累情况较好,
与多家美国大型客户存在长期合作关系。2021 年以来,北美地区销售有所下降,主要
受贸易摩擦影响,公司对美国地区销售同比下降。
其他地区市场主要为拉丁美洲、中东和非洲等新兴市场,公司针对不同区域制定差
异化的销售策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境外主要子公司7资产及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持股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1 年末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地
比例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BHD
公司先后在马来西亚、美国布局了生产基地,拥有电池片和组件生产线,主要供应
北美等境外市场。
单位:万元
持股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1 年末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地
比例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阿拉伯联
合酋长国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比超过 5%的境外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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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公司将优先
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合
理因素,公司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等之后,如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系指下列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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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考虑股东意愿和要求,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
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将审慎合理地使用剩余未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逐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业务
快速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为公司股东
提供更多回报。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布前,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
结合公司当期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
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事宜,制订公司年度或者
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
发表独立意见。
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审议后,由董事会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应当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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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
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将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最近三年分红情况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总股本10,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3元(含税)。
单位:万元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净利润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 23,000.00
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140.99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注: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于
公司上市后执行,“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均为 2021 年度数据。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
十四、最近三年公司发行债券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未发行过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
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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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法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重要境内子公司共受到 9 次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
汇率的简单平均数为折算汇率计算),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六:发行人及
其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行政处罚事项未对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
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因涉
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
形,且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参股或控股与公司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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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
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或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亦不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相同或
相似或可以取代的业务;二、如果发行人认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本人、
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从事了对发行人或
其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愿意以公
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或终止业务;三、如果本公
司/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产
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发行人能合
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对上述业务享有
优先购买权;四、本公司/本人承诺,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和其他
股东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五、本公司/本人在该承诺中所做出
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而做出;六、该承诺函自本公司/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直至本公司/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仙
德、陈康平、李仙华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关
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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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晶科能源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李仙
德、陈康平和李仙华,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四/(一)控制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请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四/(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公司的联营、合营企业请参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三、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
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六、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除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外,发行人不存
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的董事为:李仙德、陈康平、李
仙华。晶科能源投资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的董事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曹海
云、Steven Markscheid(独立董事)、Wing Keong Siew(独立董事)、刘迎秋(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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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为:李仙德(首席执行官)、李萌萌(首席财务官)。
(4)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四/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企业基本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如下:
序号 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ReneSola Singapore Pte., Ltd. 实际控制人李仙德、李仙华兄弟李仙寿持股
实际控制 系(注 1) 100.00%
人 李 仙 李仙德、李仙华近亲属李仙寿持股 26.00%,
华近亲属 控制的公司
控制或担 李仙德、李仙华兄弟李仙寿持股 41.00%,并担
任董事、 任董事长
高级管理 李仙德、李仙华兄弟李仙寿配偶连夏荷持股
人员的企 100.00%
业 李仙德、李仙华兄弟李仙寿配偶连夏荷持股
平湖星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实际控制 玉环市百惠机械制造有限公 陈康平父亲陈春法持股 45.00%,妹妹陈海霞持
人陈康平 司 股 10.00%,妹妹配偶吴岩金持股 45.00%
制的或担 陈康平妹妹陈海霞持股 100.00%并担任执行董
任董事、 事、经理
高级管理 陈康平配偶梁敏持股 100.00% 并担任执行董
人员的企 事、总经理
业 陈康平配偶梁敏的父亲梁银弟持股 90.00%,上
饶市迈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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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
近亲属控
制的或担 副总经理苗根之父亲苗青、母亲张志荣共同持
任董事、 股 100.00%
高级管理
人员的企
业
晶科能源控股独立董事 Wing Keong Siew 担任
董事、总经理
晶科能源控股独立董事 Steven Markscheid 担任
独立董事
其他关联
晶科能源控股独立董事 Steven Markscheid 担任
独立董事
制的或担
晶科能源控股独立董事 Steven Markscheid 担任
名誉主席和高级顾问
高级管理
晶科能源控股独立董事 Steven Markscheid 担任
首席财务官
业
晶科能源控股独立董事 Steven Markscheid 担任
董事
Monterey Capital Acquisition 晶科能源控股独立董事 Steven Markscheid 担任
Corporation 董事
注 1:ReneSola Singapore Pte., Ltd.系包括 ReneSola Singapore Pte., Ltd.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根据
ReneSola Singapore Pte., Ltd.出具的声明,上述 ReneSola Singapore Pte., Ltd.系均处于破产清算状态或
无实际已停止业务经营或从未开展业务经营活动,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之情形,
且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开展和从事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
注 2:ReneSola Ltd.系包括 ReneSola Ltd.(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OL)及其
控制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站开发。
序号 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李仙德、陈康平在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任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制 人 能 控股子公司
够 施 加 李仙德、陈康平在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任
响 的 关 其控股子公司
联方 浙江晶瑞融资租赁有限公 李仙德和陈康平控制的 Jingle Win Holding Co., Ltd.
司 持股 25.00%,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1)报告期内发行人已转让或注销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Tirli Sviluppo N.3 Soc. Agricola a
Responsabilita' Limitata
Tirli Sviluppo N.5 Soc. Agricola a
Responsabilita' Limitata
Projinko Solar Portugal Unipessoal
Lda.
(2)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转让或注销的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持 股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持 股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持 股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持 股
JINKO POWER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持 股
INTERNATIONAL (U.S.) INC 100.00%,于 2020 年 2 月注销
JINKOSOLAR ASIA III PTE.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持 股
LTD. 100.00%,于 2020 年 5 月注销
Jinko Power International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持 股
(Hongkong) Limited 100.00%,于 2020 年 7 月注销
Jinkosolar Household PV System Jinkosolar Household PV 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持
Ltd. 股 100.00%,于 2021 年 11 月注销
Solar Park Viborillas S. de R.L. de C.V.持股 90.00%,Jinko
Viborillas Green Park, S. de R.L.
de C.V.
持股 10%,于 2020 年 3 月转让
JINKOSOLAR INVESTMENT PTE.LTD.持股 99.90%、
Solar Park Viborillas S. de R.L. de
C.V.
年 3 月转让
JINKOSOLAR INVESTMENT PTE.LTD.持股 99.90%,
Energia Solar San Ignacio S. de
R.L. de C.V.
年 3 月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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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JINKOSOLAR INVESTMENT PTE.LTD.持股 99.90%,
Basol San Ignacio S. de R.L. de
C.V.
年 7 月注销
JINKO POWER
Jinkosola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持 股
(SINGAPORE) PTE. LTD. 100.00%,于 2021 年 10 月注销
JINKO POWER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持股 100.00%,于 2020 年 10 月注销
JinkoSolar Development GK 持股 100.00%,于 2020 年 9
月注销
China Technology Solar Power Wide Wealth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持股 100.00%,于
Group Limited 2021 年 8 月注销
Wide Wealth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持股 100.00%,
于 2022 年 9 月注销
Wide Wealth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持股 100.00%,于
浙江晶鸿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00%,于 2022 年 1 月注
销
上饶市欧宝通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00.00%,
于 2019 年 2 月注销
嘉兴市晶益商贸有限公司原持股 99.01%,2021 年 5 月转
让 59%股权
上饶市卓信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52.50%
上饶市宏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 出资份额,上饶市嘉信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 持有 31.50%出资份额, 上饶市柏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 16.00%出资份额,于 2022 年 9 月注销
李仙德持股 36.49%,陈康平持股 21.89%,李仙华持股
李仙德持股 50.00%,陈康平持股 30.00%,李仙华持股
李仙德持股 90.00%,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持股
(3)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4)报告期内其他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 原持有发行人子公司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45.00%的股
团有限公司 权,于 2022 年 5 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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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原持有发行人子公司江西晶科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
新疆启明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
原持有发行人子公司嘉兴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甘肃黑河水电新能源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
财务总监王志华持股 100.00%,并担任执行董事,于 2021
年 8 月注销
上饶市通特科技发展中心(有限
合伙)
上 饶 市 晶 海壹 号 企 业 管理 中 心 财务总监王志华持股 0.0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于
(有限合伙) 2021 年 2 月注销
Daqo New Energy Corp.,(开曼大
全)
JinkoSolar Holding Co., Ltd.原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0 年
珠海珠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珠海天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2.51%,珠海珠联企业管理
总经理
JinkoSolar Holding Co., Ltd.原副总裁,于 2020 年 3 月辞
任;发行人原监事,于 2020 年 10 月辞任
(二)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号 内容
一、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注 1)
海宁市瑞银科技有限
公司(注 2)
江西中昱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新疆启明康源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注 3)
浙江新瑞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江苏晶科天晟能源有
限公司(注 4)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 电站代理
限公司(注 5) 运维
接受商标
使用权
浙江昱晨能源有限公
司
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
限公司
- 小计 - 46,890.35 156,781.64 148,678.37 102,010.91
二、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广东高景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注 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江西中昱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
海宁市瑞银科技有限
公司
新疆大全绿创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浙江昱晨能源有限公
司
- 小计 - 24,328.76 5,739.69 342.97 2,665.12
注 1:2019 年公司通过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硅料
共计 1,508.81 万元,2020 年公司通过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硅料共计 2,512.24 万元,2020 年公司通过连云港中彩科技有限公司向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采购硅料共计 10,814.55 万元,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上述交易并入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LONGGEN ZHANG 先生曾于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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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 JinkoSolar Holding Co., Ltd.的董事,从 2022 年开始不再作为关联方披露。
注 2:海宁市瑞银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退出嘉兴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少数
股东。
注 3:新疆启明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西中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注 4:江苏晶科天晟系原公司联营企业,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至第
三方,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江苏晶科天晟适用上述规定期间仍作为
关联方披露。
注 5: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下同。
注 6:广东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上饶市光兆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行人控股子公
司加工晶棒,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该交易计入与广东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注 7:盛昌林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仙华配偶之兄弟。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委托资 委托起 年度确认托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终止日 托管费定价依据
产类型 始日 管费
股权托管协议生 建设期托管费以
鄱阳县洛 晶科电 股 权 托
效 之日 起 5 年 实际发生成本加
宏电力有 力科技 股权 管 协 议 2019 年度
(到期后无异议 成 18%收取;运行
限 公 司 股份有 托管 生 效 之 407.11 万元
则自动顺延一 期托管费按 250 万
(注) 限公司 日
年,以此类推) 元/年收取
注:鄱阳县洛宏电力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子公司,2019 年 12 月股权对外转让,转让后一年内
作为关联方披露。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一、公司出租情况
序 租赁资产 2022 年 1-9 2021 年租 2020 年租 2019 年租
承租方名称
号 种类 月租赁收入 赁收入 赁收入 赁收入
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
公司(注 1)
上海晶芯电力有限公司
(注 2)
海宁市晶能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
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
上饶市晶益光伏发电有
限公司
海宁市晶灿光伏发电有
限公司
义乌市晶源新能源有限
公司
玉环市晶源新能源有限
公司
玉山县科贰电力有限公
司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限责任公司
海宁市晶盛储能技术开
发有限公司
- 小计 - 368.77 400.37 217.73 217.73
二、公司承租情况
序 租赁资产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租 2020 年租 2019 年租
出租方名称(注 4)
号 种类 租赁费 赁费 赁费 赁费
上饶市卓安传动科技有
限公司
- 小计 - - 110.03 110.03 110.03
注 1: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晶科大厦 5-6 楼出租给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办公使用,租赁面积 2,016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每三年续签一次,年租金 217.73
万元,2021 年 4 月,双方协商终止租赁。
注 2: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虹桥富力中心 1 号(南楼)第 6-7 层出租给上海
晶芯电力有限公司办公使用,租赁面积 4,138.78 平方米,租赁期限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到期后双
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续,月租金 409,739.22 元。
注 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宁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安县晶科光伏电
力有限公司、浙江晶源电力有限公司等上表列示无偿占用公司建筑物屋顶、空地等情形,均为公司
为更充分地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补充日常生产运营电力需求,与晶科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合作,
采用电价折扣抵扣屋顶租赁费、储能合作等模式,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及储能项目,电站建设所需组件指定由公司提供,项目所发/放电量优先供予公司下属公司使用,并
给与折扣电价抵扣屋顶租金。
注 4:公司租赁德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晟能源”)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旭日
片区 E3-9-1 地块及凤凰西大道 45 号的厂房,租赁面积 15,282.02 平方米,无固定租赁期限,年租金
称“卓安传动”),2020 年 12 月,发行人与德晟能源协商终止租赁,并改向卓安传动租赁。双方约
定租赁期限为长期,年租金 110.03 万元。发行人与卓安传动已终止租赁。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464.51 2,921.84 3,219.73 3,996.35
(1)关联担保情况
①发行人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借
款、融资租赁付款等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
上述担保均已解除。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②发行人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晶科能源控股、晶科能源投资、李仙德、陈康平、陈霞芳为
公司的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付款等业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晶科能源控股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8.10 亿元,
晶科能源投资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0 亿元。
③反担保情况
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的贸易融资提供担保,浙江晶科及李仙德向江西和济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反担保已完成解除。
④晶科能源控股提供的业务担保
报告期内,基于客户要求,发行人存在由晶科能源控股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署的
供货合同提供业务担保的情形:
A、晶科能源控股为晶科美国和晶科美国工厂与 NEXTERA ENERGY, INC.、
NEXTERA ENERGY CONSTRUCTORS, LLC、NEXTERA ENERGY RESOURCES LLC
签署的光伏组件供货合同下的履约义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自 2018 年 12 月 28 日起生
效,担保最长期限为最后一个交付项目后的 35 个月。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担保金额为
B、晶科能源控股为晶科澳洲与 Glenrowan Sun Farm Pty Ltd.签署的光伏组件供货合
同中的履约义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晶科澳洲依约履行其在该供货合同下的义务。合同
货款金额为 32,242,200.40 美元,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晶科澳洲已完成此供货合同下的
供货义务,晶科能源控股尚需就晶科澳洲的质保义务等,提供覆盖不低于货款金额的担
保(对由晶科澳洲重大疏忽、故意不当行为或欺诈等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的担保,担保
金额不受上述限额的限制)。
C、晶科能源控股为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与 Toyo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签
署的光伏组件供货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依
约履行本供货合同下的所有义务。合同货款金额 11,850,748.46 美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末,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已完成本供货合同下的供货义务,晶科能源控股尚需就
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的质保义务等,提供覆盖不低于货款金额的担保(对由公司、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重大疏忽、不当行为或欺诈等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担保金额不受
上述限额的限制)。
D 、 晶 科 能 源 控 股 为 晶 科 美 国 和 晶 科 美 国 工 厂 与 NEXTERA ENERGY
CONSTRUCTORS, LLC、NEXTERA ENERGY RESOURCES, LLC 签署的光伏组件供货
合同下的履约义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起生效,担保最长期限为最
后一个交付项目后的 35 个月或项目并网测试成功后 1 年,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担保金
额为 24,852.00 万美元。
(2)关联方担保费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按年担保
费率 0.80%收取担保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担保均已解除。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因提供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金额分别为 1,723.42 万元、1,346.15 万元和
②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向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 5.00
亿元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债务提供回购担保,债务期间为 2019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0 月。
(3)出售长期资产
有限公司出售车辆,涉及款项共计 1.04 万元。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一、资金拆入
月,已延期并于
不 迟 于 24 个
晶科能源投资
月,已于 2021
年 12 月提前归
还本金及利息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月,已于 2022
还本金及利息
不 迟 于 36 个
月,已于 2022
年 2 月提前归
还本金及利息
不 迟 于 12 个
月,已于 2022
年 4 月提前归
还本金及利息
晶科能源控股
不 迟 于 12 个
月,已于 2022
年 6 月归还本
金及利息
二、资金拆出
按 3.00%计算利息
已于 2020 年 12
鄱阳县洛宏电力 月归还
有限公司 已于 2020 年 12
归还
注:鄱阳县洛宏电力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子公司,2019 年 12 月股权对外转让,转让后一年内
作为关联方披露。
(5)关联方资产与业务转让
定晶科能源投资将其从事的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等相关的销售业务及与开展该
等业务相关的标的资产及员工等资源转让和移转给发行人下属境外控股子公司晶科中
东,本次交易中涉及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的最终交易价款以交割日(2020 年 8 月
易转让作价 1 元。2020 年 8 月 31 日,晶科能源投资与晶科中东签署了《交割证明函》。
(6)关联方股权交易
东或其下属子公司陆续签署各项《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出让方 受让方 受让内容 交易作价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出让方 受让方 受让内容 交易作价
此外,2020 年 11 月,公司与晶科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持有的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全部股权以 10,394,703.10 元价格转让给
晶科科技。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办妥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7)关联方融资租赁
①2019 年 6 月,发行人与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约定以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分别支付租赁费 1,879.80 万元、3,759.60 万元、
②2019 年 9 月,四川晶科与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
以 2,920.00 万元价格租入固定资产,租金每 3 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共支付 16 期,另
公司需一次性支付租赁管理费 160.00 万元。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分别支
付租赁费 730.00 万元、730.00 万元和 547.50 万元。
③2021 年 9 月,四川晶科与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租回合同,约定
以 15,000.00 万元价格出售固定资产,并以 15,805.19 万元价格租回使用,另支付咨询费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让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合同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2021 年未向金源租赁公
司支付租赁费。
④2021 年 9 月,上饶晶科与金源租赁公司签订售后租回合同,约定以 15,000.00 万
元价格出售固定资产,并以 15,610.81 万元价格租回使用,另支付咨询费 390.45 万元。
租金自 2021 年 12 月起每 3 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共支付 8 期。2021 年支付租赁费
款项,合同提前终止。
(8)关联方应收账款保理
因货币资金流动性需求,发行人存在与浙江晶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保理金额 借款日 还款日 说明
浙江晶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关联方供应链融资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货币资金流动性需求,向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供应链融资交易。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
发行人通过供应链融资交易确认利息支出分别为 329.12 万元、2,749.64 万元、
(10)关联方电力供应服务
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其通
过国家电网向公司提供电力供应服务。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公司通过晶科慧能技
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力供应服务向发电厂采购电
力 3.69 亿元和 5.12 亿元,为此,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能源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电网共结算获取售电服务费 145.42 万元和 264.20 万元,获取需求侧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响应服务费 0 万元和 11.55 万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名称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晶科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金泰电力
有限责任公司
铅山县晶泰光伏
- - - - 60.09 0.30 - -
应收 电力有限公司
账款 江西金诺供应链
- - - - 24.25 0.12 - -
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中昱新材料
- - - - - - 9.12 0.05
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市瑞银科
- - - - - - 24.97 0.71
技有限公司
小计 17,474.38 1,044.16 3,381.87 122.20 36,208.52 13,846.48 49,402.99 12,237.61
江西金诺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
金源华兴融资租
应收 赁有限公司
票据 晶科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金泰电力
- - - - - - 120.00 -
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97,181.47 - 35,357.48 - 14,907.03 603.36 6,220.00 -
晶科电力科技
- - - - 3,150.00 - - -
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
金源华兴融资租
款项 15,802.50 - 14,500.00 - - - - -
赁有限公司
融资
江西金诺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
小计 27,105.00 - 14,580.00 - 3,150.00 - - -
新疆大全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 - - - - 10,353.38 - 7,727.82 -
司(注 1)
金源华兴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晶科天晟
能源有限公司
预付
浙江新瑞欣科技
款项 - - - - 7.90 - - -
股份有限公司
海宁市晶能光伏
- - - - - - 95.05 -
电力有限公司
海宁市瑞银科
- - - - - - 6,908.40 -
技有限公司
江西中昱新材料
- - - - - - 2,455.84 -
科技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名称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内蒙古新特硅材
料有限公司
小计 52,907.88 - 826.75 - 10,621.71 - 17,187.12 -
鄱阳县洛宏电力
- - - - - 9,141.66 448.25
有限公司(注 2)
JinkoSolar
其他 Holding Co., - - - - - 583.57 56.36
应收 Ltd.
款 晶科能源投资
- - - - 32.33 0.16 - -
有限公司
李仙德 - - - - - - 7.52 0.04
小计 - - - - 32.33 0.16 9,732.75 504.64
总计 194,668.73 1,044.16 54,146.10 122.20 64,919.59 14,450.00 82,542.86 12,742.25
注 1: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LONGGEN ZHANG 先生曾于 2014 年至 2020 年
注 2:鄱阳县洛宏电力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完成股权转让, 转让后一年内作为关联方披露。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短期借款 浙江晶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31,526.43
小计 - - - 31,526.43
江西中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
新疆启明康源新材料科技有
- - 4,909.41 2,795.41
限公司
江苏晶科天晟能源有限公司 - 902.15 339.32 118.18
上饶市卓安传动科技有限公
- 100.95 - -
司
德晟能源有限公司 - - 27.51 1,078.40
应付账款
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19.11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8.50 219.34 22.82 -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
浙江新瑞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浙江昱晨能源有限公司 - - - 2.59
小计 16,379.87 1,225.67 11,091.63 62,682.48
江西中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 1,000.00 2,853.85 5,347.67
司
应付票据
浙江新瑞欣科技股份有限公
- - 2,089.62 -
司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 - 1,900.00 5,167.54
司
海宁市瑞银科技有限公司 - - 1,650.00 6,262.90
新疆启明康源新材料科技有
- 1,880.15 722.54 2,637.15
限公司
铅山县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
- - - -
司
小计 - 2,880.15 9,216.02 19,415.2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91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预收款项 - - - 1,496.19
司
盛昌林 - - - -
小计 - - - 1,503.10
晶科能源投资 - 39,320.07 37,990.77 37,144.80
晶科能源控股 - 16,690.94 - -
其他应付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0.07 52.29
款
浙江晶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
李仙德 - - - -
小计 - 56,011.02 37,990.83 37,197.09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30.00 14,790.78 3,454.78 3,204.01
动负债
小计 730.00 14,790.78 3,454.78 3,204.01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 - 5,110.60 7,278.97
司
江西中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 100.00 990.00 864.00
司
其他流动 江苏晶科天晟能源有限公司 - - 380.00 680.00
负债 海宁市瑞银科技有限公司 - - 210.00 1,256.55
新疆启明康源新材料科技有
- 300.00 100.00 -
限公司
浙江新瑞欣科技股份有限公
- - 22.00 612.00
司
小计 - 400.00 6,812.60 10,691.52
长期应付
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1,827.50 5,502.99
款
小计 - - 1,827.50 5,502.99
总计 17,109.87 75,307.62 70,393.37 171,722.89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比照关联方交易披露
因江西展宇(代指“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实际控制人王
祥云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仙德为同乡挚友,其到江西省上饶市投资建设江西展宇由李仙
德介绍引入。由于江西展宇主要为发行人提供电池片加工环节配套服务,其经营投资决
策较大程度上受到发行人的发展和战略布局影响,基于上述情况,将其交易及余额类比
关联方进行披露。
江西展宇曾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制造和销售,报告期公司向江西展宇采购
电池片的同时,向其销售电池片的主要原材料硅片。2019 年 12 月,江西展宇将与电池
片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相关的经营性净资产注入其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曾用名:江西展宇新能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 6 月江西展宇将持有上饶捷泰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等三名
投资者,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展宇不再从事与电池片生产相关的业务。
关贸易通道)采购的电池片的金额分别为 227,441.11 万元、151,955.71 万元、0 元和 0
元;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公司向江西展宇(含其子公司及相
关贸易通道)销售硅片的金额分别为 116,956.20 万元、51,180.07 万元、0 元和 0 元。由
于公司向江西展宇销售的硅片主要由其加工成电池片并销售给公司,为使财务报表使用
者更好地理解上述交易,在财务报表合并过程中,公司将销售硅片业务与最终加工成电
池片并销售给公司的部分进行了抵销。经抵销后,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公司与江西展宇(含其子公司及相关贸易通道)实现的
采购金额分别为 130,969.29 万元、101,155.07 万元、0 元和 0 元,销售金额分别为 30,802.79
万元、588.59 万元、0 元和 0 元(均系其向公司采购的多晶硅片加工成电池片并最终销
售给第三方)。
除上述硅片换电池片业务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江西展宇还存在其他交易情况如
下: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交易内容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销售货物 17,674.38 3,307.89 2,083.33 18,788.80
采购货物 - - 2,435.48 27.34
江西展宇(注 1)
购买土地 - - 744.09 -
出售车辆 - - 6.42 -
采购工程及设备 - 1.56 964.38 33.66
江西展宇光伏科技有限 购买电力 24.25 47.67 - -
公司(注 2) 接受电站委托管
- 31.15 31.05 41.41
理服务
注 1: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下同。
注 2:江西展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 - - - 500.00 - 43,790.00 1,800.00
应收账款 5,513.47 27.57 - - 18,806.64 1,183.26 34,032.53 1,025.45
应收款项
- - 150.00 - 80.00 - - -
融资
预付款项 - - - - 0.93 - 129,488.94 -
合计 5,513.47 27.57 150.00 - 19,387.56 1,183.26 207,311.477 2,825.45
(2)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票据 - 1,500.00 4,012.00 21,122.00
应付账款 22.02 40.80 73.98 12,988.22
预收款项 - - - 0.07
其他流动负债 - 230.04 - 4,633.76
合计 22.02 1,770.84 4,085.98 38,744.05
(五)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的简要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经常性关联交易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46,890.35 156,781.64 148,678.37 102,010.91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24,328.76 5,739.69 342.97 2,665.12
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
参见本节“四/(二)/1、经常性关联交易”
出包情况
关联租赁 参见本节“四/(二)/1、经常性关联交易”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464.51 2,921.84 3,219.73 3,996.35
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担保 参见本节“四/(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
担保费 参见本节“四/(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
出售长期资产 参见本节“四/(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
资金拆借 参见本节“四/(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
资产与业务转让 参见本节“四/(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
股权交易 参见本节“四/(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
融资租赁 参见本节“四/(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
应收账款保理 参见本节“四/(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
供应链融资交易 参见本节“四/(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电力供应服务 参见本节“四/(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
比照关联方交易披露
与江西展宇交易比照关联
参见本节“四/(四)比照关联方交易披露”
方交易披露
(六)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与关联采购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商业惯例,关联交易
价格参照市场定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发行人受托管理收取的管理费用参照市场
定价确定,具备公允性;关联租赁涉及的租赁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成本的比例极低;
发行人向关键管理人员发放的薪水系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所需,且薪酬水平合理,发行人
已经制定了完备的薪酬发放内部审批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联担保、资金拆借、资产与业务转让、
股权交易以及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供应链融资交易等。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
存在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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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规定,就关联股东或关联
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作出了规定。同时,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
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已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决策的具体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已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规定,分别召开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
报告期内,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互利、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
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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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与现金流量;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 2022 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
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1〕8108 号及天健审〔2022〕3568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公司 2022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标准为当年利润总额 5%,或金额虽未达
到当年利润总额的 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399,933,789.59 18,408,783,744.55 16,028,730,610.30 13,541,536,116.26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858,263.97 223,532,112.99 313,644,199.38 17,742,547.48
应收票据 4,105,233,337.31 3,944,078,345.42 1,828,930,739.27 2,417,020,041.88
应收账款 11,418,868,862.81 7,192,871,930.10 4,644,049,294.73 5,565,495,399.79
应收款项融资 1,274,005,394.99 466,084,837.68 469,255,175.26 762,667,756.39
预付款项 7,219,157,568.31 2,006,282,890.35 1,072,068,654.92 2,561,594,325.90
其他应收款 857,957,024.83 670,136,853.17 485,579,967.66 477,551,199.49
存货 21,433,365,934.92 13,250,051,318.61 8,362,935,476.67 5,350,951,834.46
合同资产 192,006,647.90 138,673,051.87 171,905,200.17 -
持有待售资产 101,834,703.20 2,525,535.13 - -
其他流动资产 1,618,263,746.90 1,376,202,357.96 1,126,018,765.67 768,503,169.10
流动资产合计 74,693,485,274.73 47,679,222,977.83 34,503,118,084.03 31,463,062,390.7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018,258,722.86 730,613,157.65 713,594,355.07 599,147,905.09
长期股权投资 540,672,849.99 314,996,756.71 9,384,143.35 12,134,016.22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固定资产 27,562,300,346.32 17,061,608,043.17 12,550,147,411.35 10,933,604,774.45
在建工程 2,084,437,641.53 2,429,722,663.28 643,109,742.86 653,714,815.54
使用权资产 854,763,811.12 943,775,472.35 - -
无形资产 1,817,120,980.23 1,145,545,081.05 796,105,839.88 634,317,508.94
长期待摊费用 666,990,454.60 592,361,034.20 363,279,274.77 326,585,771.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9,653,515.92 215,236,543.70 248,133,866.61 152,132,932.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39,171,100.51 1,757,898,181.45 707,675,640.41 365,986,688.6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143,469,423.08 25,191,856,933.56 16,031,530,274.30 13,677,724,413.64
资产总计 110,836,954,697.81 72,871,079,911.39 50,534,648,358.33 45,140,786,804.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189,081,744.10 11,689,973,022.26 7,277,035,754.10 8,107,306,829.25
交易性金融负债 129,960,083.07 2,659,203.36 149,213,568.38 -
应付票据 27,962,964,989.90 11,988,671,259.91 9,333,981,943.12 7,402,957,818.85
应付账款 13,918,183,194.26 10,933,205,628.86 6,848,521,368.42 7,353,356,337.95
预收款项 - - - 4,367,049,587.61
合同负债 8,231,581,383.74 5,754,932,641.59 2,431,811,408.07 -
应付职工薪酬 752,890,559.56 514,639,939.76 395,564,024.42 334,993,453.55
应交税费 560,052,038.99 355,910,207.52 341,983,500.14 504,942,958.13
其他应付款 103,528,263.46 941,981,450.52 533,581,080.11 434,962,998.81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939,354,575.96 2,921,108,015.07 1,411,086,206.37 1,404,119,632.90
流动负债合计 67,370,023,091.79 46,803,786,958.38 29,547,919,092.02 30,724,934,0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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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294,812,924.64 399,334,357.10 396,161,906.84 383,503,014.06
租赁负债 543,768,435.06 615,070,220.65 - -
长期应付款 12,614,403,654.17 10,259,711,336.55 6,975,712,208.14 4,051,344,974.60
预计负债 1,386,688,556.89 1,036,957,331.59 896,159,503.66 752,182,852.0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6,358,955.91 199,059,626.57 204,552,078.50 174,547,106.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026,032,526.67 12,510,132,872.46 8,472,585,697.14 5,361,577,946.99
负债合计 85,396,055,618.46 59,313,919,830.84 38,020,504,789.16 36,086,512,028.35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00 8,000,000,000.00 8,000,000,000.00 4,205,661,963.09
资本公积 8,673,209,577.24 594,550,204.50 594,369,030.16 349,694,818.07
其他综合收益 147,802,607.90 -216,593,220.30 -118,068,370.62 29,959,496.61
盈余公积 60,675,662.10 60,675,662.10 19,723,692.57 305,779,307.05
未分配利润 6,559,211,232.11 5,113,247,434.25 4,012,789,515.57 3,911,666,491.69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5,280,000.00 5,329,701.49 251,512,699.53
股东权益合计 25,440,899,079.35 13,557,160,080.55 12,514,143,569.17 9,054,274,776.04
负债和股东权
益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营业收入 52,771,724,353.12 40,569,618,325.47 33,659,554,248.26 29,489,576,245.11
减:营业成本 47,367,934,456.61 35,134,987,565.00 28,629,336,235.95 23,616,413,658.44
税金及附加 134,239,033.12 119,105,622.62 98,728,099.43 106,952,357.86
销售费用 1,200,514,848.43 890,818,667.75 895,161,189.57 2,129,186,780.87
管理费用 1,424,034,197.26 1,133,381,276.88 841,471,535.56 658,510,803.79
研发费用 841,816,159.44 716,233,463.10 705,650,357.04 679,589,796.20
财务费用 -360,552,305.87 1,062,210,819.48 940,153,133.45 361,464,352.05
其中:利息费用 847,414,896.16 841,987,135.87 697,533,690.78 464,903,793.38
利息收入 349,722,906.90 179,041,788.70 177,732,838.18 122,679,982.64
加:其他收益 994,887,150.98 398,267,627.44 130,285,007.98 49,924,530.45
投资收益(损失
-126,998,663.01 226,837,835.84 -29,970,409.26 -18,185,981.85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 25,160,348.49 -5,815,189.27 -5,312,251.87 -580,754.46
的投资收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107,101,819.10 70,872,909.63 165,283,236.00 17,742,547.48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 -20,633,070.33 161,871,609.59 14,759,331.59 -152,589,327.89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 -668,207,376.86 -621,476,334.57 -293,817,480.26 -202,123,753.44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 -254,315,734.66 -352,002,561.77 -423,444,183.55 -68,451,240.14
填列)
二、营业利润
(亏损以“-”号 1,981,368,451.15 1,397,251,996.80 1,112,149,199.76 1,563,775,270.51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4,027,398.96 11,936,643.98 108,694,657.31 22,173,510.16
减:营业外支出 43,131,607.47 49,267,993.94 39,199,156.93 12,289,702.59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1,952,264,242.64 1,359,920,646.84 1,181,644,700.14 1,573,659,078.0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76,300,444.78 218,560,460.12 139,117,966.41 177,138,026.25
四、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填 1,675,963,797.86 1,141,360,186.72 1,042,526,733.73 1,396,521,051.83
列)
(一)按经营持
续性分类:
润(净亏损以“-” 1,675,963,797.86 1,141,360,186.72 1,042,526,733.73 1,396,521,051.83
号填列)
润(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
归属分类:
所有者的净利
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净亏损以“-” - -49,701.49 964,993.32 15,707,848.44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的税后净
额
六、综合收益总
额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综合 2,040,359,626.06 1,042,885,038.53 893,533,873.18 1,385,431,150.93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综合收益 - -49,701.49 964,993.32 15,707,848.44
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
收益
(二)稀释每股
收益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3,586,685,822.74 2,672,550,992.60 2,023,950,492.16 2,312,694,513.85
收到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2,618,053,329.41 1,209,080,573.22 561,215,543.86 231,628,055.41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
及为职工支付 2,933,644,729.89 3,338,101,561.98 2,653,142,983.38 2,327,419,826.85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7,064,693.55 358,377,557.42 530,849,464.90 220,878,858.08
支付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4,062,455,056.70 2,795,484,969.55 2,567,656,471.21 2,074,274,393.73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收回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
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收到 - - 6,250,450.22 70,460,054.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 - 69,576,624.66 31,500,000.00 32,663,644.2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
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5,000,000.00 618,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支付 - - 19,431,850.08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 106,433,126.09 - 5,128,693.47 88,331,364.1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
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9,112,439,227.85 -9,130,651,374.84 -3,866,816,610.33 -3,904,576,733.28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
收少数股东投 - - 5,280,000.00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
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 2,999,885,960.67 4,517,375,493.04 3,765,151,259.88 3,880,339,899.72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
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
的现金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支 1,074,849,536.01 387,762,692.50 281,761,555.92 260,684,286.30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
付给少数股东 - - 44,490,910.41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 2,246,409,947.04 2,977,521,571.00 3,533,533,833.68 424,201,709.6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
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 203,453,836.91 -33,303,910.20 -2,948,438.54 -19,207,230.73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252,529,455.24 8,472,064,373.05 7,640,181,364.46 5,736,604,315.72
交易性金融资
产
应收票据 1,028,036,048.80 3,069,051,332.36 1,593,887,331.80 2,485,120,903.15
应收账款 16,168,399,434.32 6,566,392,101.55 4,772,244,479.11 4,243,359,746.53
应收款项融资 - 30,110,062.86 306,063,139.92 654,482,618.16
预付款项 741,508,043.31 516,693,885.27 679,140,134.02 2,951,317,197.57
其他应收款 13,714,271,529.82 2,665,593,803.53 1,824,732,654.71 1,425,059,129.80
存货 1,396,997,406.95 3,241,493,717.10 2,104,094,342.51 1,960,565,020.93
合同资产 192,006,647.90 138,673,051.87 96,725,245.77 -
持有待售资产 - 2,525,535.13 - -
其他流动资产 501,196,895.68 453,992,813.02 361,182,092.95 392,360,089.32
流动资产合计 42,044,945,462.02 25,336,762,193.74 19,518,390,907.71 19,863,592,075.6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32,160,000.00 29,860,000.00 73,000,000.00 7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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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长期股权投资 25,889,400,915.01 23,079,354,101.05 18,625,258,536.50 10,248,813,905.81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固定资产 1,387,313,071.97 1,724,254,509.83 2,106,738,166.36 2,342,637,883.61
在建工程 3,033,670.68 3,811,232.37 65,897,537.16 47,450,442.04
使用权资产 - 5,733,157.25 - -
无形资产 265,905,261.47 322,837,455.65 314,998,299.75 355,491,384.65
长期待摊费用 218,778,319.65 246,693,557.67 183,068,407.77 187,600,393.07
其他非流动资
产
非流动资产合
计
资产总计 69,848,114,224.32 50,802,353,213.42 40,912,817,606.73 33,190,392,455.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82,153,696.59 4,936,707,778.77 2,913,844,178.95 5,008,161,937.26
交易性金融负
债
应付票据 10,187,761,388.14 7,540,125,406.27 6,877,937,695.57 4,798,471,771.22
应付账款 20,570,723,810.75 15,088,915,322.33 11,955,231,178.93 7,952,645,821.16
预收款项 - - - 3,114,869,891.23
合同负债 3,927,640,554.21 2,063,306,799.70 653,791,889.19 -
应付职工薪酬 126,480,874.47 117,648,155.32 113,211,096.34 150,297,267.44
应交税费 9,292,575.33 16,265,262.90 8,196,753.24 38,611,326.24
其他应付款 22,632,136.61 593,901,485.49 595,395,301.62 642,333,582.27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510,593,272.05 2,533,526,745.55 1,283,500,764.29 1,540,701,755.81
流动负债合计 39,645,013,690.85 33,095,330,761.59 24,703,939,555.84 23,711,697,152.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13,648,490.34 - - -
租赁负债 - 4,890,528.07 - -
长期应付款 7,581,938,015.55 6,737,794,807.98 5,838,667,959.21 3,491,701,966.50
预计负债 877,100,213.98 803,537,679.46 619,107,710.82 722,848,663.80
非流动负债合
计
负债合计 49,217,700,410.72 40,641,553,777.10 31,161,715,225.87 27,926,247,783.11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00 8,000,000,000.00 8,000,000,000.00 4,205,661,963.09
资本公积 9,299,202,319.72 1,576,350,621.61 1,576,173,261.45 286,270,443.14
盈余公积 60,625,182.22 60,625,182.22 19,673,212.69 305,728,827.17
未分配利润 1,270,586,311.66 523,823,632.49 155,255,906.72 466,483,4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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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股东权益合计 20,630,413,813.60 10,160,799,436.32 9,751,102,380.86 5,264,144,672.17
负债和股东权
益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营业收入 51,883,840,444.63 45,790,609,715.09 34,886,515,530.37 27,245,234,584.85
减:营业成本 50,202,200,270.98 43,204,653,046.95 33,003,887,181.85 24,821,912,944.67
税金及附加 46,557,124.20 37,519,027.23 47,126,114.77 61,411,472.94
销售费用 555,534,095.84 665,752,112.75 332,740,502.62 1,184,760,276.70
管理费用 324,236,745.41 354,821,317.20 325,206,523.75 316,252,364.22
研发费用 245,180,951.93 286,613,414.57 336,706,765.87 350,879,136.54
财务费用 -271,463,455.61 603,562,780.76 622,444,814.09 230,696,509.63
其中:利息费用 395,179,401.61 493,446,731.55 493,692,755.07 291,624,644.08
利息收入 166,990,892.36 109,019,374.08 113,758,992.93 77,405,873.23
加:其他收益 254,725,701.65 11,683,505.70 41,908,850.00 17,231,404.24
投资收益(损失
-38,606,641.65 50,575,867.10 554,298,554.66 -17,755,540.56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 -571,534.48 -5,811,944.98 -5,312,251.87 -580,754.46
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15,713,623.22 29,770,758.11 137,644,531.40 14,723,054.50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 -70,466,823.61 125,817,956.10 29,105,453.44 -77,255,316.40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 36,759,731.74 -344,053,133.19 -293,141,908.91 -81,396,423.98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 34,890,798.02 -76,577,762.44 -60,939,886.40 689,799.52
填列)
二、营业利润
(亏损以“-”号 983,183,854.81 434,905,207.01 627,279,221.61 135,558,857.47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7,964,234.65 6,418,586.43 54,706,135.86 8,360,409.56
减:营业外支出 34,385,410.29 31,804,098.14 17,611,715.55 2,614,641.94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976,762,679.17 409,519,695.30 664,373,641.92 141,304,625.09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35,162,457.44 12,298,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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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四、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填 976,762,679.17 409,519,695.30 629,211,184.48 129,006,415.42
列)
(一)持续经营
净利润(净亏损 976,762,679.17 409,519,695.30 629,211,184.48 129,006,415.42
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
净利润(净亏损 - - - -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
- - - -
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
额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52,252,797.94 1,530,532,637.80 1,262,541,767.05 1,506,842,211.45
收到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498,341,817.05 732,724,461.53 780,786,533.32 811,705,571.8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6,249,422.37 7,629,340.42 89,663,373.07 40,144,405.95
支付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
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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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 867,022,478.76 127,231,231.01 137,574,097.28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03,420,000.00 3,582,441,675.00 5,520,878,795.96 3,583,885,65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12,184,178,273.76 -4,333,077,626.94 -5,977,347,786.43 -4,238,979,354.98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
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
- 176,472,571.82 61,303,703.05 923,555,662.89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
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支付 479,424,260.11 165,069,831.65 163,904,027.73 160,248,537.9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 175,777,514.38 -14,680,156.28 -60,201,738.10 46,103,010.35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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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六、期末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公司还按照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 合并期间
公司名称
号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9 月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合并期间
公司名称
号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9 月
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合并期间
公司名称
号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9 月
JinkoSolar Enerji Teknolojileri Anonlm
Sirketi
JINKO SOLAR (VIETNAM)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合并期间
公司名称
号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9 月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股权取得方 纳入合并报表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式 围时间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权取得方 纳入合并报表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式 围时间
JINKOSOLAR ENERJ? TEKNOLOJ?LER? ANON?M
??RKET?
股权处置
序号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时间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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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处置
序号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时间
方式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11 1.02 1.17 1.02
速动比率(倍) 0.79 0.74 0.88 0.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0.46% 80.00% 76.17% 84.14%
资产负债率(合并) 77.05% 81.40% 75.24% 79.94%
利息保障倍数(倍) 3.30 2.62 2.69 4.3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28 6.41 5.96 4.44
存货周转率(次/年) 3.57 3.20 4.13 4.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67 -0.03 0.19 0.74
注1:2022年三季度财务指标为年化数据。
注2: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
本化利息支出)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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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每股收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证监会
公告〔2010〕2 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时间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19% 0.17 0.17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76% 0.14 0.14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50% 0.18 0.18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21% - -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
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
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
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
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
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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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40,670.17 -36,006.95 -51,040.84 -5,034.13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 - 55.10 -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11,093.44 75,865.84 24,769.89 7,331.35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债务重组损益 - 332.1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 - 15,816.84 20,310.99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 -22,405.34 31,095.13 15,570.62 1,912.91
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2,629.80 -3,724.75 7,121.86 1,016.29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22,963.96 2,074.11 164.83 146.75
损益项目
税前合计 26,246.40 70,437.52 14,452.66 26,069.93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10,224.50 9,355.57 1,354.88 1,092.07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金额 - - 9.09 131.50
扣除企业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
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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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
(财
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14 号),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上述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险公司除
外)。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
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
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
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
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
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
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调
整影响
应收票据 193,275.66 -24,095.83 169,179.83
应收款项融资 - 24,095.83 24,095.83
(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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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通知
要求进行了调整。
根据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通知》和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
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交易。
公司已经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调整,上述规定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
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应收账款 556,549.54 -13,303.63 543,245.91
合同资产 - 13,303.63 13,303.63
预收款项 436,704.96 -436,704.96 -
合同负债 - 429,781.77 429,781.77
其他流动负债 - 6,923.19 6,923.19
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
同负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
他因素的资产确认为合同资产。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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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租赁。
(2)对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
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
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
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
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
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长期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预付款项 107,206.87 -44.53 107,162.34
固定资产 1,255,014.74 -42,858.56 1,212,156.19
使用权资产 - 75,519.24 75,519.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2,514.02 4,544.96 87,058.98
租赁负债 - 58,254.31 58,254.31
长期应付款 697,571.22 -30,183.12 667,388.10
②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
值为 4.9%。
③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A、对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
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B、公司在计量
租赁负债时,对于房屋及建筑物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C、使用
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D、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
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E、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
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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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
(5)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的处理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7,469,348.53 67.39% 4,767,922.30 65.43% 3,450,311.81 68.28% 3,146,306.24 69.70%
非流动资产 3,614,346.94 32.61% 2,519,185.69 34.57% 1,603,153.03 31.72% 1,367,772.44 30.30%
资产合计 11,083,695.47 100.00% 7,287,107.99 100.00% 5,053,464.84 100.00% 4,514,078.68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持续投入研发、生产设备,公司资产总额
稳步增长,从 2019 年末的 4,514,078.68 万元增长至 2022 年 9 月末的 11,083,695.47 万
元,增幅达 245.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9.70%、68.28%、65.43%和
整体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资产结构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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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 币 资
金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7,285.83 0.10% 22,353.21 0.47% 31,364.42 0.91% 1,774.25 0.06%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款
项融资
预 付 款
项
其 他 应
收款
存货 2,143,336.59 28.70% 1,325,005.13 27.79% 836,293.55 24.24% 535,095.18 17.01%
合 同 资
产
持 有 待
售资产
其 他 流
动资产
流 动 资
产合计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三项合计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7.74%、84.15%、81.49%和 79.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13.88 0.00% 1.70 0.00% 1.68 0.00% 2.38 0.00%
银行存款 1,304,019.71 49.39% 912,222.80 49.55% 909,777.26 56.76% 649,796.92 47.99%
其他货币资金 1,335,959.78 50.60% 928,653.87 50.45% 693,094.12 43.24% 704,354.31 52.01%
合计 2,639,993.38 100.00% 1,840,878.37 100.00% 1,602,873.06 100.00% 1,354,153.61 100.00%
其中:存放在境
外的款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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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354,153.61 万元、1,602,873.06 万元、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保函、借款、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等,具体明细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承兑汇票保证金 1,001,252.51 526,948.57 393,955.49 369,103.89
贷款保证金 29,994.00 168,545.16 114,909.84 53,253.00
信用证保证金 45,738.29 86,493.39 6,393.74 58,053.03
保函保证金 254,795.73 146,384.52 166,834.04 219,421.92
贸易融资授信业务保证金 - - 9,600.00 -
其他 4,179.25 282.23 1,401.01 4,522.47
合计 1,335,959.78 928,653.87 693,094.12 704,354.31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和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增长较快。公司
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和 2022 年 1 月完成 31.00 亿元股权融资和 100.00 亿元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融资,资金实力得到持续增强。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85.83 22,353.21 31,364.42 1,774.25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2,285.83 7,353.21 31,364.42 1,774.25
理财产品 5,000.00 15,000.00 - -
合计 7,285.83 22,353.21 31,364.42 1,774.25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为了避免外汇波动带来的汇率风险,进行的远期结
售汇、期权和掉期等衍生品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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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59,025.63 340,858.78 145,066.32 196,667.11
商业承兑汇票 51,939.09 59,088.37 40,811.79 49,551.60
减:坏账准备 441.39 5,539.31 2,985.04 4,516.71
合计 410,523.33 394,407.83 182,893.07 241,702.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241,702.00 万元、182,893.07 万元、
和 5.50%。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系公司收到的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
式结算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主要为经营状况稳定、信用情况良好的客户开具或背书转
让的商业票据。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应收票据规模也同步上升。
根据 2019 年 4 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的相关列报要求,公司将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应收款
项融资科目列报,于贴现或背书转让时终止确认。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27,400.54 46,608.48 46,925.52 76,266.78
合计 127,400.54 46,608.48 46,925.52 76,266.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全部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账面价值分别为 76,266.78 万元、46,925.52 万元、46,608.48 万元和 127,400.54 万元,
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2%、1.36%、0.98%和 1.71%,占比较小。
(4)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整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1,181,406.66 750,630.63 514,301.87 614,700.18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9,519.78 31,343.43 49,896.94 58,150.64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141,886.89 719,287.19 464,404.93 556,5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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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营业收入 5,277,172.44 4,056,961.83 3,365,955.42 2,948,957.62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6.79% 18.50% 15.28% 20.84%
注:2022 年 9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已年化处理,等于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
入*1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56,549.54 万元、464,404.93 万元、
和 15.29%。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整体呈增长趋势。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9 年末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境外销售规模增长
较快,境外客户付款政策优于国内客户,付款周期相对更短。2021 年末和 2022 年 9 月
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当期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客户管理,并加强回款的催收,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
营业收入比例未发生大幅上升的情形。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924.62 0.42 4,924.62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176,482.04 99.58 34,595.16 2.94 1,141,886.89
合计 1,181,406.66 100.00 39,519.78 3.35 1,141,886.89
项目
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888.47 0.65 4,888.4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45,742.15 99.35 26,454.96 3.55 719,287.19
合计 750,630.63 100.00 31,343.43 4.18 719,287.19
项目
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054.40 0.98 5,054.40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09,247.47 99.02 44,842.54 8.81 464,404.93
合计 514,301.87 100.00 49,896.94 9.70 464,4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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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543.95 0.74 4,543.95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10,156.23 99.26 53,606.69 8.79 556,549.54
合计 614,700.18 100.00 58,150.64 9.46 556,549.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分类的应收账款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余额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176,482.04 100 34,595.16 2.94
项目
余额 余额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745,742.15 100.00 26,454.96 3.55
项目
余额 余额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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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9,247.47 100.00 44,842.54 8.81
项目
余额 余额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610,156.23 100.00 53,606.69 8.79
由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款项账龄大部分集中在 1 年以内。报告期各
期末,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74.28%、79.29%、93.41%和 95.39%,发生
坏账损失的风险较低。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721,915.76 100.00% 200,628.29 100.00% 107,206.87 100.00% 256,159.4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256,159.43 万元、107,206.87 万元、200,628.29
万元和 721,915.7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14%、3.11%、4.21%和 9.67%。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材料采购款等,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2019 年末,
公司预付款项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组件产品特别是单晶 PERC 组件市场需求旺盛,导
致电池片供给紧张,价格有所回升;但彼时公司自身电池片产能存在较大缺口,无法满
足组件生产的需求;为保障订单的正常生产,公司对主要电池片供应商预付增多。2022
年 9 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较 2021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硅料产能结构性短缺,供
应较为紧张,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为保证硅料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对主要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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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预付增多。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收款 85,289.63 66,589.88 48,558.00 47,755.12
应收利息 506.08 423.81 - -
合计 85,795.70 67,013.69 48,558.00 47,755.1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7,755.12 万元、48,558.00 万元、
①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押金保证金 14,668.09 15,394.27 7,554.75 7,211.98
应收出口退税款 30,623.25 38,837.98 17,644.64 8,352.18
应收政府款项 2,951.16 1,457.16 15,029.07 15,219.36
股权转让款 - - - 4,179.31
应收暂付款 501.23 1,687.04 3,041.40 13,441.77
拆借款 - - 6,527.11 9,141.66
其他 38,792.19 12,776.59 6,598.69 5,949.64
合计 87,535.92 70,153.04 56,395.66 63,495.89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应收出口退税款和应收政府款项等。
②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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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
合计 87,535.92 2,246.29 2.57 70,153.04 3,563.16 5.08
项目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
合计 56,395.66 7,837.66 13.90 63,495.89 15,740.77 24.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的账面余额比例为 55.11%、51.97%、92.36%
和 97.83%,1 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占比较高。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跌价准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在途物资 1,339.68 - 1,339.68 4,258.15 - 4,258.15
原材料 356,075.17 3,183.46 352,891.71 301,229.40 2,470.80 298,758.60
半成品 337,217.30 13,335.34 323,881.96 247,047.84 5,235.46 241,812.38
在产品 92,833.19 - 92,833.19 56,054.51 - 56,054.51
库存商品 1,182,822.40 29,449.59 1,153,372.81 589,645.77 14,348.36 575,297.40
发出商品 170,132.96 3,976.16 166,156.80 107,894.67 1,346.30 106,548.37
委托加工物
资
周转材料 10,737.13 - 10,737.13 7,001.91 - 7,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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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跌价准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合计 2,193,281.15 49,944.55 2,143,336.59 1,348,406.06 23,400.93 1,325,005.13
项目 跌价准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在途物资 2,201.22 - 2,201.22 2,936.54 - 2,936.54
原材料 192,364.78 - 192,364.78 90,764.74 - 90,764.74
半成品 92,133.06 4,633.62 87,499.44 51,597.12 704.76 50,892.36
在产品 15,031.85 - 15,031.85 18,671.98 - 18,671.98
库存商品 444,690.34 7,530.18 437,160.15 261,171.49 1,028.30 260,143.19
发出商品 60,720.73 - 60,720.73 72,512.90 - 72,512.90
委托加工物
资
周转材料 4,987.79 - 4,987.79 8,006.78 - 8,006.78
合计 848,457.35 12,163.81 836,293.55 536,828.25 1,733.07 535,095.18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采购的硅料、电池片、玻璃等,库存商品主要为组件。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35,095.18 万元、836,293.55 万元、1,325,005.13 万元
和 2,143,336.59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01%、24.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为:①下游
光伏装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加,为满足生产和备货要求,公司存货规
模相应有所增加;②2021 年以来,硅料市场阶段性紧缺,公司硅料采购均价从 2020 年
采购均价 61.17 元/千克增加至 2022 年 1-9 月采购均价 220.26 元/千克,增幅达 277.35%,
硅料采购价格上涨导致存货价值相应增加。
(8)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 27,502.56 8,301.89 19,200.66
合计 27,502.56 8,301.89 19,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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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 22,717.66 8,850.35 13,867.31
合计 22,717.66 8,850.35 13,867.31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 26,022.32 8,831.80 17,190.52
合计 26,022.32 8,831.80 17,190.52
主要为未到期的质保金,金额较小。
(9)持有待售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待售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 预计处置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时间
价值 费用
政府收储资产 10,183.47 - 10,183.47 13,561.50 - 2022 年 11 月
合计 10,183.47 - 10,183.47 13,561.50 - -
项目 期末账面 预计处置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时间
价值 费用
江苏晶科天晟 30%
股权
合计 252.55 - 252.55 1,500.00 - -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前述参股企业股权已转让完毕。公司持有待售资产主要为控股子
公司浙江晶科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海市路 35 号土地及上附房屋建筑物8,该地块地被海
宁市黄湾镇人民政府政府确认收储,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处置完毕。
该地块主要为组件三车间及宿舍楼、仓库和食堂,建筑较为陈旧,账面价值占公司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的 1.3%,
占比较小;海宁晶科已在附近区域新建厂房,预计于 11 月完成验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因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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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预缴税金及待抵扣进项税 155,753.85 133,473.25 110,084.43 68,771.65
待摊费用 5,904.39 4,146.99 2,517.45 5,749.05
待摊利息 168.13 - - 2,329.61
合计 161,826.37 137,620.24 112,601.88 76,850.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76,850.32 万元、112,601.88 万元、
和 2.17%,占比较小。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税金及待抵扣进项税及待摊费用等,随着业务规模的
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持续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101,825.87 2.82% 73,061.32 2.90% 71,359.44 4.45% 59,914.79 4.38%
长期股权投资 54,067.28 1.50% 31,499.68 1.25% 938.41 0.06% 1,213.40 0.09%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固定资产 2,756,230.03 76.26% 1,706,160.80 67.73% 1,255,014.74 78.28% 1,093,360.48 79.94%
在建工程 208,443.76 5.77% 242,972.27 9.64% 64,310.97 4.01% 65,371.48 4.78%
使用权资产 85,476.38 2.36% 94,377.55 3.75% - - - -
无形资产 181,712.10 5.03% 114,554.51 4.55% 79,610.58 4.97% 63,431.75 4.64%
长期待摊费
用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其他非流动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367,772.44 万元、1,603,153.03
万元、2,519,185.69 万元和 3,614,346.94 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持续投入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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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资产用于生产、研发,非流动资产规模逐年增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项目的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融资租赁保证金 13,766.50 15,055.48 14,220.00 17,135.12
双反保证金 88,059.37 58,005.84 57,139.44 42,779.67
合计 101,825.87 73,061.32 71,359.44 59,914.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59,914.79 万元、71,359.44 万元、
和 2.82%,占比较小。
公司长期应收款项主要为应收的双反保证金。公司向美国市场提供的部分太阳能组
件向美国海关分别缴纳了反补贴和反倾销保证金(即“双反保证金”),该等保证金系按
照货物向美国海关申报进口时对应的经美国商务部宣布生效的反补贴和反倾销预缴保
证金率计算而得。公司根据预缴保证金率与终裁税率的差额以及各自适用期间的实际交
易金额确认了应退回的双反保证金。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对联营企业投资 54,067.28 31,499.68 938.41 1,213.40
合计 54,067.28 31,499.68 938.41 1,213.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1,213.40 万元、938.41 万元、31,499.68
万元和 54,067.2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9%、0.06%、1.25%和 1.50%。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公司对联营企业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和四川永祥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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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10 万元,为公司对上饶市晶科能源
职业培训学校的投资,于 2019 年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到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031,185.85 101,041.32 - 930,144.53
通用设备 151,174.44 44,765.47 - 106,408.97
专用设备 2,160,709.13 427,609.78 18,527.98 1,714,571.37
运输工具 9,620.78 4,515.62 - 5,105.17
合计 3,352,690.20 577,932.19 18,527.98 2,756,230.03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679,031.67 90,844.87 - 588,186.80
通用设备 104,970.23 36,327.69 2.29 68,640.24
专用设备 1,444,100.20 381,219.21 16,971.61 1,045,909.38
运输工具 7,357.29 3,932.91 - 3,424.38
合计 2,235,459.39 512,324.69 16,973.90 1,706,160.80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42,758.10 63,731.61 - 379,026.49
通用设备 69,650.95 23,484.27 2.29 46,164.39
专用设备 1,150,554.11 321,360.84 2,363.10 826,830.18
运输工具 6,116.15 3,122.01 0.46 2,993.68
合计 1,669,079.31 411,698.72 2,365.85 1,255,014.74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66,759.80 45,624.63 21.97 321,113.20
通用设备 44,947.98 18,176.21 15.68 26,7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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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 1,077,428.42 324,794.85 8,995.31 743,638.25
运输工具 4,638.69 2,784.88 0.85 1,852.95
合计 1,493,774.88 391,380.58 9,033.82 1,093,360.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93,360.48 万元、1,255,014.74 万
元、1,706,160.80 万元和 2,756,230.0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9.94%、
公司固定资产由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运输工具构成。报告期内,公
司持续投入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研发,同时公司海宁、马来西亚、新疆、越
南等生产基地新建了部分厂房和生产线,导致固定资产规模不断增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专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分别为 8,995.31 万元、2,363.10
万元、16,971.61 万元和 18,527.98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路径和
下游市场需求情况,对部分多晶炉和陈旧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马来西亚新增年产
- - - - 11,901.38 18.51% - -
海宁高效 2.5GW 电池及
- - 1,257.93 0.52% 10,170.07 15.81% 23,622.77 36.14%
马来西亚车间提产改造
项目
上饶年产 5GW 电池片
- - - - 6,718.46 10.45% - -
及组件生产线
新疆年产 5GW 单晶硅
- - 14,856.13 6.11% 4,966.68 7.72% 4,945.62 7.57%
拉棒建设项目
上海虹桥晶科中心设计
- - - - 4,706.74 7.32% - -
装修工程
义乌 4.8GW 组件工厂建
- - 48.55 0.02% 2,872.67 4.47% - -
设项目
上饶晶科能源 110kv 输
- - - - 2,472.39 3.84% 765.72 1.17%
变电工程
玉环年产 1GW 双玻组
件板技改项目
滁州组件 4GW 厂房建
- - - - 1,200.89 1.87% - -
设项目
海宁电池片车间智能化
- - - - - - 3,138.98 4.80%
提升改造项目
海宁高效太阳能电池组
- - - - - - 3,826.59 5.85%
件提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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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海宁组件产线自动化产
- - - - - - 2,373.66 3.63%
能提升项目
四川年产 5GW 单晶硅
- - - - 2,132.18 3.32% 10,585.95 16.19%
拉棒建设项目
太阳能电池组件接线
- - - - - - 3,937.97 6.02%
盒、铝边框项目
马来西亚电池及组件车
- - - - 140.28 0.22% 3,016.72 4.61%
间技改项目
海宁年产 7.5GW 高效电
池和 7GW 高效电池组 22,034.22 10.57% 37,710.93 15.52% - - - -
件生产线项目(一期)
楚雄 10GW 高效电池片
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 - - 55,649.10 22.90% - - - -
目(一期)
安徽一期 8GW 新型高
效电池项目
越南年产 6.5GW 拉晶和
切片项目
玉山年产 10GW 硅片金
- - 22,169.93 9.12% - - - -
刚线切片生产线项目
海宁年产 5GW 高效电
池组件生产线项目
四川年产 18GW 单晶硅
- - 2,109.97 0.87% - - - -
拉棒扩能技改项目
肥东晶科一期 8GW 高
效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
海宁尖山二期电池项目 88,672.38 42.54% - - - - - -
丰城市晶科光伏年产
上饶年产 5GW 电池片
及组件生产线-研发大楼
零星工程及安装设备 4,807.99 2.31% 1,975.43 0.81% 7,314.74 11.37% 6,966.23 10.66%
合计 208,443.76 100.00% 242,972.27 100.00% 64,310.97 100.00% 65,371.4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65,371.48 万元、64,310.97 万元、242,972.27
万元和 208,443.7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78%、4.01%、9.64%和 5.77%,
主要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战略规划进行的生产线扩产、改造等。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情况良好,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
(6)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房屋及建筑物 48,066.38 11,186.51 - 36,879.87
专用设备 62,956.49 14,360.61 - 48,595.88
运输工具 4.71 4.07 - 0.64
合计 111,027.57 25,551.19 - 85,476.38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7,618.19 6,313.62 - 41,304.57
专用设备 62,948.89 9,878.33 - 53,070.57
运输工具 4.71 2.30 - 2.41
合计 110,571.79 16,194.24 - 94,377.55
使用权资产为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进行的相关调整,具体参见本节“五/(一)/3、
(7)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占比 累计摊销 期末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40,777.14 71.29% 10,377.31 130,399.83
软件 12,946.38 6.56% 5,361.80 7,584.58
专利权 43,742.15 22.15% 14.46 43,727.69
合计 197,465.67 100.00% 15,753.57 181,712.10
项目
账面原值 占比 累计摊销 期末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19,711.61 92.42% 10,857.14 108,854.47
软件 9,713.48 7.50% 4,109.64 5,603.84
专利权 105.00 0.08% 8.80 96.20
合计 129,530.09 100.00% 14,975.58 114,554.51
项目
账面原值 占比 累计摊销 期末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85,128.82 92.83% 9,073.50 76,055.32
软件 6,468.91 7.05% 3,017.40 3,451.52
专利权 105.00 0.11% 1.26 103.74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合计 91,702.74 100.00% 12,092.15 79,610.58
项目
账面原值 占比 累计摊销 期末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67,417.37 91.87% 7,625.13 59,792.25
软件 5,661.48 7.71% 2,135.92 3,525.56
专利权 307.15 0.42% 193.20 113.95
合计 73,386.00 100.00% 9,954.25 63,431.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3,431.75 万元、79,610.58 万元、
和 5.03%。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软件及专利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
情况良好,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装修改造工程 54,877.37 82.28% 45,549.59 76.89% 22,835.13 62.86% 16,695.27 51.12%
保险费 11,821.68 17.72% 13,381.71 22.59% 13,158.11 36.22% 14,137.71 43.29%
融资费用 - - 304.80 0.51% 334.70 0.92% 1,825.59 5.59%
合计 66,699.05 100.00% 59,236.10 100.00% 36,327.93 100.00% 32,658.5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32,658.58 万元、36,327.93 万元、59,236.10
万元和 66,699.0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9%、2.27%、2.35%和 1.85%,
占比较低,主要为装修改造工程及产品质量保证、产品效能保证等保险费。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资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资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
差异 产 差异 产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税资产
内部交易未实
现利润
产品质量保证 68,635.94 11,187.80 67,454.30 10,242.55 30,268.98 4,766.35 15,660.86 2,387.86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资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资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
差异 产 差异 产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税资产
可弥补亏损 26,295.09 3,944.27 16,019.25 3,394.51 12,119.49 2,875.00 12,298.40 3,059.22
资产减值准备 48,637.88 10,587.18 19,414.12 3,458.12 19,480.54 3,097.54 19,268.70 3,042.14
交易性金融负
债公允价值变 247.86 37.18 - - 14,539.36 2,180.90 - -
动
其他 68,898.54 10,505.97 10,305.13 1,716.95 6,314.68 1,008.47 10,795.35 1,884.44
合计 262,085.07 44,883.09 147,976.26 24,617.66 161,036.02 30,511.89 93,470.13 17,939.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15,213.29 万元、
亏损、资产减值准备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预付设备款 123,917.11 175,789.82 70,767.56 36,598.67
合计 123,917.11 175,789.82 70,767.56 36,598.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36,598.67 万元、70,767.56 万元、
和 3.43%。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长期
资产购置款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生产、
研发设备所致。
(二)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 动 6,737,002.31 78.89% 4,680,378.70 78.91% 2,954,791.91 77.72% 3,072,493.41 85.14%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债
非流动
负债
合计 8,539,605.56 100.00% 5,931,391.98 100.00% 3,802,050.48 100.00% 3,608,651.2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5.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118,908.17 16.61% 1,168,997.30 24.98% 727,703.58 24.63% 810,730.68 26.39%
交易性金融负债 12,996.01 0.19% 265.92 0.01% 14,921.36 0.50% - -
应付票据 2,796,296.50 41.51% 1,198,867.13 25.61% 933,398.19 31.59% 740,295.78 24.09%
应付账款 1,391,818.32 20.66% 1,093,320.56 23.36% 684,852.14 23.18% 735,335.63 23.93%
预收款项 - - - - - - 436,704.96 14.21%
合同负债 823,158.14 12.22% 575,493.26 12.30% 243,181.14 8.23% - -
应付职工薪酬 75,289.06 1.12% 51,463.99 1.10% 39,556.40 1.34% 33,499.35 1.09%
应交税费 56,005.20 0.83% 35,591.02 0.76% 34,198.35 1.16% 50,494.30 1.64%
其他应付款 10,352.83 0.15% 94,198.15 2.01% 53,358.11 1.81% 43,496.30 1.42%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93,935.46 4.36% 292,110.80 6.24% 141,108.62 4.78% 140,411.96 4.57%
流动负债合计 6,737,002.31 100.00% 4,680,378.70 2,954,791.91 3,072,493.41 100.00%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项目的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质押借款 29,727.05 22,620.62 2,189.14 26,388.64
抵押借款 52,978.92 15,882.22 10,579.94 13,381.86
保证借款 419,454.18 316,674.07 257,174.75 233,602.60
信用借款 80,700.72 38,954.14 10,052.37 37,205.00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抵押及保证借款 122,738.73 109,982.84 84,136.38 241,558.21
质押及保证借款 - 30,583.78 16,928.83 20,167.55
保证质押及抵押借款 21,065.45 9,007.36 13,055.95 14,113.71
信用证融资借款 262,807.49 351,907.30 254,586.20 147,713.11
票据贴现借款 129,435.64 273,384.97 79,000.00 76,600.00
合计 1,118,908.17 1,168,997.30 727,703.58 810,730.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810,730.68 万元、727,703.58 万元、
信用证融资借款、票据贴现借款等构成。
(2)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交易性金融负债 12,996.01 265.92 14,921.36 -
其中:衍生金融负债 12,996.01 265.92 14,921.36 -
合计 12,996.01 265.92 14,921.36 -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为远期结售
汇、期权和掉期等衍生金融负债,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9 月末,交易性金融
负债账面金额分别为 14,921.36 万元、265.92 万元和 12,996.01 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
比例分别为 0.50%、0.01%和 0.19%,占比较小。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商业承兑汇票 191,599.61 85,654.82 114,326.88 100,015.00
银行承兑汇票 2,604,696.88 1,113,212.30 819,071.32 640,280.78
合计 2,796,296.50 1,198,867.13 933,398.19 740,295.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740,295.78 万元、933,398.1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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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张,公司应付票据余额逐年上升。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货款 763,794.43 714,585.55 441,152.57 501,147.99
设备工程款 471,608.08 271,363.95 172,854.42 157,897.78
费用款 156,415.81 107,371.07 70,845.14 76,289.86
合计 1,391,818.32 1,093,320.56 684,852.14 735,335.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735,335.63 万元、684,852.14 万元、
规模的逐渐扩张,公司应付账款呈上升趋势。
(5)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
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的销售款。2019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 436,704.9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14.21%。
至合同负债科目列报,公司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9 月末合同负债余额分别
为 243,181.14 万元、575,493.26 万元和 823,158.1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23%、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短期薪酬 70,015.65 50,325.17 38,813.28 33,014.5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5,273.41 1,138.83 743.13 484.83
合计 75,289.06 51,463.99 39,556.40 33,499.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33,499.35 万元、39,556.40 万元、51,463.99
万元和 75,289.0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9%、1.34%、1.10%和 1.12%。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员工工资、奖金等。报告期各期末,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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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及员工人数的增加,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整体呈增长趋势。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增值税 8,453.86 1,120.73 949.82 1,175.91
企业所得税 34,992.58 13,285.76 5,084.21 11,538.55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108.62 849.18 576.17 555.62
城市维护建设税 24.93 553.57 100.18 1,531.69
房产税 1,506.79 1,321.23 825.66 556.40
土地使用税 526.91 611.51 461.76 391.09
教育费附加 10.71 341.65 80.29 919.01
地方教育附加 7.14 222.48 23.49 612.67
关税 7,379.91 15,976.41 25,561.63 32,779.53
其他 1,993.76 1,308.51 535.14 433.83
合计 56,005.20 35,591.02 34,198.35 50,494.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50,494.30 万元、34,198.35 万元、35,591.02
万元和 56,005.2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64%、1.16%、0.76%和 0.83%,主
要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构成,整体金额较小,占比较低。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押金保证金 8,473.53 5,361.04 1,939.50 1,044.62
应付暂收款 671.29 348.06 4,659.17 4,890.71
拆借款 - 88,051.53 46,208.94 37,144.80
其他 1,208.01 437.53 550.50 416.16
合计 10,352.83 94,198.15 53,358.11 43,496.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43,496.30 万元、53,358.11 万元、94,198.15
万元和 10,352.8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42%、1.81%、2.01%和 0.15%。2021
年,公司其他应付款中拆借款金额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及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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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向公司拆借资金,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前述股东拆借资金已全部
归还。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002.66 19,081.51 12,330.67 20,688.0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25,787.21 141,245.42 70,183.36 60,836.3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3,452.76 9,743.63 - -
合计 158,242.63 170,070.56 82,514.02 81,524.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81,524.45 万元、82,514.02 万
元、170,070.56 万元和 158,242.6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65%、2.79%、3.63%
和 2.35%,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租赁款。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已背书但期末未到期的商业汇票 2,171.33 22,356.77 5,265.82 3,473.76
已背书但期末未到期的银行汇票 246,694.22 233,302.52 129,057.99 122,932.62
待转销项税额 45,069.91 26,451.51 6,784.81 -
售后回租 - 10,000.00 - 14,005.58
合计 293,935.46 292,110.80 141,108.62 140,411.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140,411.96 万元、141,108.62 万元、
和 4.36%,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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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329,481.29 18.28% 39,933.44 3.19% 39,616.19 4.68% 38,350.30 7.15%
租赁负债 54,376.84 3.02% 61,507.02 4.92% - - - -
长期应付
款
预计负债 138,668.86 7.69% 103,695.73 8.29% 89,615.95 10.58% 75,218.29 14.03%
递延所得
税负债
合计 1,802,603.25 100.00% 1,251,013.29 100.00% 847,258.57 100.00% 536,157.7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项目的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保证借款 89,927.65 15,699.87 - -
信用借款 14,858.52 - - 3,000.00
抵押及保证借款 224,695.12 24,233.56 39,616.19 35,350.30
合计 329,481.29 39,933.44 39,616.19 38,350.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8,350.30 万元、39,616.19 万元、39,933.44
万元和 329,481.29 万元,主要为抵押及保证借款。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61,236.91 69,994.78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6,860.06 -8,487.76
合计 54,376.84 61,507.02
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4.92%和 3.02%,为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进行的相关调整,
具体参见本节“五/(一)/3、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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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售后回租款 185,562.44 150,270.72 41,959.82 102,193.99
融资租赁款 - - 30,183.12 277.16
分期付款设备款 - - 1,847.37 -
待支付回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款及利息
双反税 9,233.03 36.61 36.28 -
“双倍增”二期项目专项借款 169,585.14 69,110.16 - -
厂房回购款 58,926.17 56,812.94 - -
合计 1,261,440.37 1,025,971.13 697,571.22 405,134.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405,134.50 万元、697,571.22 万元、
定收益出资股东的股权款及利息。
(4)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产品质量保证 135,622.73 100,649.61 89,014.08 75,218.29
赔偿款 - - 601.88 -
未决诉讼预计赔偿款 3,046.12 3,046.12 - -
合计 138,668.86 103,695.73 89,615.95 75,218.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 75,218.29 万元、89,615.95 万元、103,695.73
万元和 138,668.86 万元,主要为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
公司未决诉讼预计赔偿款为公司与 X-Elio Energy, S.L 合同纠纷计提的预计负债,
具体参见本节“十/(二)/1/(3)西班牙销售合同纠纷仲裁”。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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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双反保证
金
固定资产
加速折旧
交易性金
融资产公
- - 22.42 3.36 17,350.41 2,602.56 301.95 45.29
允价值变
动
合计 120,194.75 27,553.64 93,297.54 22,999.97 114,288.33 26,153.72 88,244.31 20,181.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17,454.71 万元、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11 1.02 1.17 1.02
速动比率(倍) 0.79 0.74 0.88 0.85
资产负债率(合并) 77.05% 81.40% 75.24% 79.94%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利息保障倍数(倍) 3.30 2.62 2.69 4.38
注 1:2022 年 1-9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注 2: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
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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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天合光能 1.12 1.19 1.17 1.14
晶澳科技 1.08 0.97 1.16 0.98
亿晶光电 1.09 1.24 0.96 1.73
隆基绿能 1.43 1.39 1.28 1.52
流动比率(倍)
上述四家光伏
行业可比上市 1.18 1.20 1.14 1.34
公司平均值
同行业平均值 2.35 2.17 2.26 2.06
晶科能源 1.11 1.02 1.17 1.02
天合光能 0.75 0.83 0.87 0.86
晶澳科技 0.70 0.73 0.89 0.80
亿晶光电 0.94 1.07 0.84 1.57
隆基绿能 1.08 1.06 1.01 1.26
速动比率(倍)
上述四家光伏
行业可比上市 0.87 0.92 0.90 1.12
公司平均值
同行业平均值 1.90 1.76 1.87 1.66
晶科能源 0.79 0.74 0.88 0.85
天合光能 69.79% 71.41% 65.56% 65.00%
晶澳科技 63.37% 70.65% 60.21% 70.92%
亿晶光电 75.35% 66.44% 64.43% 48.34%
资产负债率(合 隆基绿能 60.12% 51.31% 59.38% 52.29%
并) 上述四家光伏
行业可比上市 67.16% 64.95% 62.40% 59.14%
公司平均值
同行业平均值 45.01% 44.55% 44.50% 45.17%
晶科能源 77.05% 81.40% 75.24% 79.94%
注 1:资料来源为 Wind 资讯、同行业可比公司募集说明书、重组报告书和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注 2:2022 年 1-9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注 3:同行业平均值是指与公司同属“C38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剔除 ST 的所
有公司指标的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整体较为稳定。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
资产负债率为 77.05%,较 2021 年末下降 4.35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于 2022 年 1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资产负债率指标有所下降。
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同属 C38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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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多,其所属各细分行业在经营模式、产品构成、
资产结构等方面与公司所属的光伏行业存在较大差异。与光伏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
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不存在较大差异,资产负债率整体高于光伏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主要原因为: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金额较大,且由于 2019-2021 年公司
未在 A 股上市,融资渠道相对有限,债务融资长期借款和因融资租赁形成的长期应付
款金额较大,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高于光伏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销售回款整体良好,经营现金流比较稳定,短期偿债风
险较小。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28 6.41 5.96 4.44
存货周转率(次/年) 3.57 3.20 4.13 4.61
注 1:2022 年 1-9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注 2: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天合光能 7.28 6.58 5.92 4.49
晶澳科技 8.58 8.57 7.51 6.45
亿晶光电 7.79 4.77 4.52 4.08
应收账款周转 隆基绿能 13.42 10.33 10.93 9.41
率(次/年)
上述四家光伏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平均值
同行业平均值 6.35 7.14 37.28 18.79
晶科能源 7.28 6.41 5.96 4.44
存货周转率 天合光能 4.10 3.77 3.81 3.45
(次/年) 晶澳科技 4.86 5.25 5.24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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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亿晶光电 7.98 6.55 8.84 9.50
隆基绿能 4.86 5.02 4.60 4.36
上述四家光伏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平均值
同行业平均值 4.37 4.85 4.55 4.60
晶科能源 3.57 3.20 4.13 4.61
注 1:资料来源为 Wind 资讯、同行业可比公司募集说明书、重组报告书和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注 2:2022 年 1-9 月可比上市公司中,晶澳科技、亿晶光电和隆基绿能未披露相关科目账面余
额,上述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使用账面价值计算。
注 3:2022 年 1-9 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注 4:同行业平均值是指与公司同属“C38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剔除 ST 的所
有公司指标的平均值。
因产品结构、业务模式不同,不同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存在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内,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44 次/年、5.96 次/年、6.41 次/年和 7.28 次/年,随着公司
营业收入增长和应收账款管理能力提升,应收账款周转率呈逐步上升趋势,整体回款情
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61 次/年、4.13 次/年、3.20 次/年和 3.57 次/
年。2021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为匹
配公司业务发展并考虑备货因素,公司存货余额快速增加;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组
件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公司策略性转向毛利率水平较高的硅片的销售,导致半成品
余额有所增加;受跨境物流紧张的影响,全球范围内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存货周转速度有
所放缓,导致存货周转率水平下降。2022 年 1-9 月,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营运资金得
到补充,产销规模扩大导致营业成本相应增长,进而存货周转率有所提高。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存货周转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特点,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良好、整体回款情况良好,资
产周转能力良好。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关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根据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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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指除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以外的机构从事的金融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
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类金融
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合计 547,724.17 -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7,285.83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
购买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余额为 5,000.00 万元。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
置资金,投资上述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闲置资
金使用效率。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固定收益产品,安全性较高、流
动性较强、风险较低,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
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风险等级 金额(万 预期年化收益
产品名称 存入日期 到期日
元) 率
平安财富-天成长现
固定收益
金 人 民 币 理财 产 品
类非保本
天 成 长 现 金人 民 币 二级(中 2022 年 9 无固定
浮动收益 5,000.00 1.85%-2.25%
理 财 产 品 天成 长 现 低)风险 月 30 日 期限
开放式净
金人民币理财产品 B
值型
款(T02LK180002)
注:上表中理财产品预期投资期限为 1 年以内、无长期滚存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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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避免外汇波动带来的汇率风险,根据持有的外币货币性资产情况、境外
业务的年度预算,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期权和掉期等衍生品交易,不属于为获取
收益而进行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金额为 12,996.01 万元,系为更好的规
避与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造成的经营风险而持有的远期结售汇、期权和掉期等衍生金融负
债,不属于为获取收益而进行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10.00 万元,系公司于 2010
年对上饶市晶科能源职业培训学校的投资,为非盈利企业,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85,795.70 万元,主要由应收出口退
税款、押金保证金等构成,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161,826.37 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
项税、预缴所得税以及待摊费用,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金额为 101,825.87 万元,主要为应收双反保
证金和租赁保证金,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54,067.28 万元,均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说明
期股权投资金额 投资
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 34,624.43 主要从事产业链上游高 否
纯晶硅的生产和销售,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9,442.85 与公司存在产业协同 否
合计 54,06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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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123,917.11 万元,主要为预付设
备款,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七、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5,185,592.52 98.26% 3,935,226.06 97.00% 3,319,014.48 98.61% 2,929,439.37 99.34%
其他业务收入 91,579.92 1.74% 121,735.77 3.00% 46,940.95 1.39% 19,518.26 0.66%
合计 5,277,172.44 100.00% 4,056,961.83 100.00% 3,365,955.42 100.00% 2,948,957.62 100.00%
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池片、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929,439.37 万元、3,319,014.48 万元、3,935,226.06 万元和
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多晶硅锭、边框等原材料出售及担保费、废料
出售相关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组件 5,088,492.10 98.13% 3,766,312.66 95.71% 3,252,518.73 98.00% 2,828,353.47 96.55%
硅片 26,915.28 0.52% 115,205.55 2.93% 45,214.14 1.36% 79,161.97 2.70%
电池片 70,185.14 1.35% 53,707.85 1.36% 21,281.60 0.64% 21,923.93 0.75%
合计 5,185,592.52 100.00% 3,935,226.06 100.00% 3,319,014.48 100.00% 2,929,439.3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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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备硅片、电池片和组件全产业链产能布局,主要产品为组件、电池片和硅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组件销售收入构成,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96.55%、98.00%、95.71%和 98.13%,占比较高。此外,公司生产的硅片主要用于自
有产线电池片的生产、电池片主要用于自有产线组件的生产,部分硅片、电池片用于对
外出售,硅片和电池片整体销售收入占比较小。受益于境内外光伏需求增长,公司光伏
组件销量增长,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外 3,577,632.54 68.99% 3,055,083.44 77.63% 2,738,460.71 82.51% 2,445,957.14 83.50%
境内 1,607,959.97 31.01% 880,142.62 22.37% 580,553.77 17.49% 483,482.23 16.50%
合计 5,185,592.52 100.00% 3,935,226.06 100.00% 3,319,014.48 100.00% 2,929,439.3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地区,并持续加大境内业务布局。报
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自欧洲、亚太、北美等地区,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83.50%、82.51%、77.63%和 68.99%,占比较高。公司建立了“全球化布局、
本土化经营”的销售布局战略,目前已经形成了全球分布、本地营销的,广度、深度布
局良好的立体化销售网络,成为公司境外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报告期内,公
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持续优化境内外业务布局,境内收入规模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显著季节性特征。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4,652,649.50 98.22% 3,405,100.04 96.91% 2,822,824.43 98.60% 2,346,724.81 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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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成本
其他业务
成本
合计 4,736,793.45 100.00% 3,513,498.76 100.00% 2,862,933.62 100.00% 2,361,641.37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整体呈增长趋势,与主营
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组件 4,194,644.41 97.87% 2,998,607.21 95.70% 2,507,666.55 97.75% 2,179,727.02 96.30%
硅片 26,252.76 0.61% 85,302.29 2.72% 38,196.25 1.49% 62,693.94 2.77%
电池片 65,238.44 1.52% 49,542.00 1.58% 19,524.95 0.76% 21,165.22 0.94%
生产制造相关
营业成本合计
加:双反及 201
关税对成本影 -10,839.68 69,994.60 111,381.34 83,138.62
响
加:运费调整 377,353.56 201,653.94 146,055.34 -
主营业务成本 4,652,649.50 3,405,100.04 2,822,824.43 2,346,724.8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组件的产品成本构成,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
务收入的结构相匹配。报告期内,双反及 201 关税对成本影响金额分别为 83,138.62 万
元、111,381.34 万元、69,994.60 万元和-10,839.68 万元,影响规模整体呈下降趋势。
补贴行政复审终裁结果较上一轮复审终裁结果税率大幅下降,因此在当期产生保证金退
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3,426,179.24 79.94% 2,306,359.71 73.60% 1,871,622.48 72.96% 1,744,120.14 77.05%
直接人工 249,714.86 5.83% 231,613.02 7.39% 192,163.46 7.49% 165,822.06 7.33%
制造费用 569,049.75 13.28% 502,443.89 16.03% 413,153.78 16.10% 293,103.67 12.95%
外协加工费 41,191.77 0.96% 93,034.88 2.97% 88,448.03 3.45% 60,540.32 2.67%
生产制造相关营
业成本合计
加:双反及 201
-10,839.68 69,994.60 111,381.34 83,138.62
关税对成本影响
加:运费调整 377,353.56 201,653.94 146,055.34 -
主营业务成本 4,652,649.50 3,405,100.04 2,822,824.43 2,346,724.81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构成较为稳定。2020 年新收入准则执行后,运输费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而作为合同履约
成本计入营业成本,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国际运输价格整体提升,运输费调整影响逐
年增长。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结构划分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组件 893,847.69 98.56% 767,705.46 93.80% 744,852.18 97.93% 648,626.44 96.74%
硅片 662.52 0.07% 29,903.26 3.65% 7,017.90 0.92% 16,468.03 2.46%
电池片 4,946.70 0.55% 4,165.85 0.51% 1,756.65 0.23% 758.71 0.11%
主营业务
毛利合计
其他业务
毛利
合计 906,892.87 100.00% 818,412.18 100.00% 760,597.01 100.00% 670,454.88 100.00%
注:上述计算已剔除双反保证金、201 关税和运费调整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组件、硅片、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占比较高,其中,光伏组件业务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公司其他业务毛利主要
为原材料和辅料等材料、废料销售、担保费等形成的毛利,毛利规模整体占比较低。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结构划分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组件 17.57% 20.38% 22.90% 22.93%
硅片 2.46% 25.96% 15.52% 20.80%
电池片 7.05% 7.76% 8.25% 3.46%
主营业务毛利率 17.35% 20.37% 22.71% 22.73%
其他业务毛利率 9.87% 13.96% 14.85% 23.58%
综合毛利率(剔除相关影响) 17.22% 20.18% 22.60% 22.74%
综合毛利率(合并报表) 10.24% 13.40% 14.94% 19.92%
注:上述计算已剔除双反保证金、201 关税和运费调整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剔除双反保证金、201 关税和运费调整的影响)水平
主要受组件毛利率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组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2.93%、22.90%、
来,光伏产业链中硅料、玻璃、EVA 胶膜等原辅料环节出现较为严重的供需紧张情况,
上游供需失衡导致硅片、辅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带动硅片、电池片等环节价格上涨,
公司采购成本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硅料采购平均单价分别为 58.37 元/千克、61.17
元/千克、158.41 元/千克和 220.26 元/千克,涨幅约 277.35%;同时,由于下游光伏电
站具有初期投入金额大、收回投资缓慢的特点,且组件订单多为提前锁定,因此价格无
法向产业链下游及时有效传导,光伏组件环节利润空间被持续压缩,导致毛利率水平持
续下滑。
同比增长幅度达 117.40%,为满足生产和备货需求,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持续增加,导
致公司 2022 年 1-9 月业务毛利率水平降幅相对较大。预计随着未来上游原材料价格逐
步趋稳,全球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组件业务盈利将有所改善。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天合光能 13.45% 14.14% 15.97% 17.44%
晶澳科技 13.44% 14.63% 16.36% 21.26%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亿晶光电 6.83% 0.85% 3.08% 10.13%
隆基绿能 16.11% 20.19% 24.62% 28.90%
上述四家光伏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同行业平均值 23.65% 24.11% 25.95% 27.52%
晶科能源 10.24% 13.40% 14.94% 19.92%
注 1:资料来源为 Wind 资讯、同行业可比公司募集说明书、重组报告书和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注 2:同行业平均值是指与公司同属“C38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剔除 ST 的所
有公司指标的平均值。
因产品结构、业务模式不同,不同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光伏行
业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可能包含上游硅料、硅棒、硅锭,中游电池片和光伏组件及下游光
伏电站等多个环节,与公司主营业务在具体业务结构、客户分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从而导致各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制造复杂程度和业务规模等方面存在差异,进而
导致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报告期内,受上游硅料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光伏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
利率水平整体呈下滑趋势,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光伏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下滑趋势基本一致。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120,051.48 2.27% 89,081.87 2.20% 89,516.12 2.66% 212,918.68 7.22%
管理费用 142,403.42 2.70% 113,338.13 2.79% 84,147.15 2.50% 65,851.08 2.23%
研发费用 84,181.62 1.60% 71,623.35 1.77% 70,565.04 2.10% 67,958.98 2.30%
财务费用 -36,055.23 -0.68% 106,221.08 2.62% 94,015.31 2.79% 36,146.44 1.23%
合计 310,581.29 5.89% 380,264.42 9.37% 338,243.62 10.05% 382,875.17 12.98%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382,875.17 万元、338,243.62 万元、380,264.42 万
元和 310,581.2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2.98%、10.05%、9.37%和 5.89%。
公司期间费用增长与业务收入规模增长趋势相匹配,且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随公
司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呈逐年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项目的具体构成如下: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 - - - - - - 128,827.28 60.51%
质保金 51,116.76 42.58% 30,370.40 34.09% 28,857.65 32.24% 32,762.41 15.39%
职工薪酬 28,271.75 23.55% 25,446.74 28.57% 25,064.81 28.00% 19,810.25 9.30%
市场推广费
及佣金
运杂费 14,442.87 12.03% 9,217.81 10.35% 10,681.40 11.93% 7,438.16 3.49%
咨询认证费 4,692.23 3.91% 4,307.29 4.84% 4,381.07 4.89% 2,846.47 1.34%
保险费 3,386.47 2.82% 3,785.75 4.25% 4,334.10 4.84% 1,707.81 0.80%
办公差旅费 3,489.88 2.91% 1,892.33 2.12% 2,462.91 2.75% 2,985.88 1.40%
租赁费 2,359.11 1.97% 2,107.66 2.37% 1,952.69 2.18% 818.82 0.38%
其他 4,808.02 4.00% 6,229.94 6.99% 4,174.22 4.66% 4,615.72 2.17%
合计 120,051.48 100.00% 89,081.87 100.00% 89,516.12 100.00% 212,918.68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质保金、职工薪酬、市场推广费及佣金和运杂费等构成。报告
期内,随着公司的销售规模、人员规模持续增加,销售费用中的质保金、职工薪酬等同
步增长。2020 年以来,由于执行新收入准则,按规定销售相关运费应列入到合同履约
成本入主营成本中,不再以销售费用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51,556.41 36.20% 60,844.72 53.68% 36,630.52 43.53% 35,130.36 53.35%
折旧与摊销 16,971.32 11.92% 15,768.10 13.91% 13,887.35 16.50% 8,545.98 12.98%
咨询服务费 9,789.69 6.87% 13,480.39 11.89% 13,493.97 16.04% 9,547.47 14.50%
办公差旅费 16,865.31 11.84% 13,634.03 12.03% 11,409.64 13.56% 7,986.75 12.13%
保险费 1,265.21 0.89% 1,222.12 1.08% 1,569.77 1.87% 795.66 1.21%
租赁费 2,670.46 1.88% 726.40 0.64% 1,708.25 2.03% 753.09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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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环保安全费 2,820.72 1.98% 1,684.32 1.49% 1,684.81 2.00% 906.30 1.38%
业务招待费 1,917.09 1.35% 2,166.73 1.91% 1,364.52 1.62% 798.46 1.21%
股 份 支 付
(注)
其他 2,966.45 2.08% 3,793.19 3.35% 2,400.97 2.85% 1,497.53 2.27%
合计 142,403.42 100.00% 113,338.13 100.00% 84,147.15 100.00% 65,851.08 100.00%
注:2022 年 1-9 月,公司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35,580.77 万元,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
股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于 2022 年 2 月至 2022 年 5 月对晶科能源控股董事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对应 1,693,800 份美国存托凭证的限制性股票已实际授予。根据该计划,晶科能源控股
为公司部分员工(兼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授予限制性股票,因此计提相应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咨询服务费和办公差旅费等构成。报
告期内,随着公司的业务管理规模、管理人员规模持续增加,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
折旧摊销费用和办公差旅费等同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物料消耗 37,484.41 44.53% 35,254.54 49.22% 35,482.73 50.28% 37,648.55 55.40%
职工薪酬 30,660.87 36.42% 23,193.61 32.38% 17,430.34 24.70% 15,482.46 22.78%
折旧与摊销 7,525.45 8.94% 4,512.55 6.30% 5,404.16 7.66% 5,644.45 8.31%
水电燃料费 6,114.05 7.26% 3,048.15 4.26% 4,780.77 6.77% 4,638.59 6.83%
咨询认证费 1,156.72 1.37% 2,867.72 4.00% 4,867.47 6.90% 1,746.72 2.57%
修理检测费 905.73 1.08% 1,241.52 1.73% 1,606.36 2.28% 1,534.67 2.26%
其他 334.38 0.40% 1,505.25 2.10% 993.21 1.41% 1,263.54 1.86%
合计 84,181.62 100.00% 71,623.35 100.00% 70,565.04 100.00% 67,958.98 100.00%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物料消耗、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
发费用主要为公司持续投入进行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研发,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0%、2.10%、1.77%和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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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支出 84,741.49 -235.03% 84,198.71 79.27% 69,753.37 74.19% 46,490.38 128.62%
利息收入 -34,972.29 97.00% -17,904.18 -16.86% -17,773.28 -18.90% -12,268.00 -33.94%
汇兑损益 -95,112.14 263.80% 33,439.37 31.48% 34,170.24 36.35% -7,806.62 -21.60%
手续费 10,735.11 -29.77% 8,822.44 8.31% 8,162.63 8.68% 9,144.54 25.30%
未实现融
资收益摊 -1,458.84 4.05% -2,343.26 -2.21% -1,060.02 -1.13% -1,147.27 -3.17%
销
其他 11.44 -0.03% 8.00 0.01% 762.37 0.81% 1,733.40 4.80%
合计 -36,055.23 100.00% 106,221.08 100.00% 94,015.31 100.00% 36,146.44 100.00%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产品
以境外销售为主,汇兑损益的变动受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较大。2020 年
至 2021 年,受人民币升值影响,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公司形成了较大金额的汇兑
损失。2022 年 1-9 月,人民币进入贬值通道,公司产生的汇兑收益为 95,112.14 万元。
(五)利润表其他科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其他项目的具体构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坏账损失 -2,063.31 16,187.16 1,475.93 -15,258.93
合计 -2,063.31 16,187.16 1,475.93 -15,258.93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5,258.93 万元、1,475.93 万元、16,187.16
万元和-2,063.31 万元,主要为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存货跌价损失 -51,443.26 -47,098.24 -27,461.68 -13,322.9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5,925.93 -15,030.84 -2,038.72 -6,889.4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48.46 -18.55 118.65 -
合计 -66,820.74 -62,147.63 -29,381.75 -20,212.38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 -20,212.38 万元、-29,381.75 万元、
-62,147.63 万元和-66,820.74 万元,主要为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
失。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10,710.18 7,087.29 16,528.32 1,774.25
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
-10,710.18 7,087.29 16,528.32 1,774.25
价值变动收益
合计 -10,710.18 7,087.29 16,528.32 1,774.25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分别为 1,774.25 万元、16,528.32 万元、
期公允价值变动所致。公司作为全球化企业,境外收入占比较高,为避免外汇波动带来
的汇率风险,根据持有的外币货币性资产情况、境外业务的年度预算,公司开展了远期
结售汇、期权和掉期等衍生品交易。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于未交割的部分于资产负债
表日按照市场汇率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于已交割的部分于交割日按实际交割金额
确认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516.03 -581.52 -531.23 -58.0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247.45 - 366.39 2,045.29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1,695.16 24,007.84 -957.70 138.65
处置应收账款产生的投资收益 -4,768.18 -1,074.70 -1,874.50 -3,944.47
债务重组 - 332.16 - -
合计 -12,699.87 22,683.78 -2,997.04 -1,818.6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818.60 万元、-2,997.04 万元、22,683.78 万元和
-12,699.87 万元,主要包括处置应收账款产生的投资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等。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远期结售汇、期权和掉期等衍生品业务,由于
公司 2021 年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较大金额的投资收益,因此当年度公司获得投资收
益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25,431.57 -35,200.26 -42,344.42 -6,845.12
合计 -25,431.57 -35,200.26 -42,344.42 -6,845.12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金额分别为 6,845.12 万元、42,344.42 万元、
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进行处置,导致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99,364.50 39,786.91 12,758.97 4,840.5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124.22 39.86 164.83 148.76
增值税加计抵减退回 - - 104.71 3.16
合计 99,488.72 39,826.76 13,028.50 4,992.4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 4,992.45 万元、13,028.50 万元、39,826.76 万
元和 99,488.72 万元,主要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021 年及 2022 年 1-9 月,公司
获得的政府补助规模大幅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所属的光伏行业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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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行业,政府部门视行业龙头企业的营收规模、研发成果等情况,予以一定的补贴
支持;同时,公司加速推进组件、电池片和硅片的一体化产能建设并成功上市,因此达
成所在地政府相关激励政策标准,获得较大金额专项奖励和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①2022 年 1-9 月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产能规模奖励 39,000.00
光伏产业发展补助 20,000.00
产业扶持资金 10,000.00
企业服务局拨付企业生产发展资金 8,200.00
支持企业发展资金 6,224.60
留工培训补助 602.15
稳岗补贴 578.48
拉晶切片达产奖励 500.00
义乌市商贸政策贸易专项资金补贴 420.09
工业发展专项扶持项目资金 320.00
工业发展基金 300.00
零星政府补助 275.76
映山红行动-上市奖励 200.00
以工代训补贴 190.08
租赁楼房财政税收奖励 72.00
重点产业项目专项扶持资金 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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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商务促进外经贸专项发展资金 60.16
省级进口贴息和重点进口平台高质量发展计划 50.00
第三批科技专项 42.00
扩岗补助 40.80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40.00
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39.60
科技专项奖励 36.00
上饶市质量奖 30.00
“四保”政策提前兑现(数字工厂) 30.00
零星政府补助 282.06
合计 99,364.50
②2021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双倍增”项目产业流动资金发展补助 20,000.00
营收百亿上台阶专项补助资金 6,000.00
产能达标专项奖励 7,000.00
产业发展补助 2,636.00
支持光伏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537.50
工业基础发展资金 393.00
Jacksonville 补贴 288.25
马来西亚疫情补贴 2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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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外资专项工作激励资金 145.50
来安县 2021 春节期间“不停产不停工”企业补贴 124.50
可控衰减的 n 型多晶硅太阳电池和组件量产成套关键工艺、示范线以
及示范电站搭建项目
基底红外优化高效 P 型电池 115.00
高性能复合电极材料的研发及其在高效电池的应用研究项目 114.00
义乌市商贸政策贸易专项资金补贴 113.92
全背极钝化接触太阳能电池的导电浆料及高效结构研究 108.70
第三届井岗质量奖 100.00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 年企业奖励 95.52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70.00
工业稳增长资金 56.00
江西省光伏发电及系统技术创新中心 50.00
高效新结构 TOPGon 双面太阳电池组件的研究 50.00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环保奖励款 50.00
乐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 49.90
晶硅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成套技术和设备项目 49.21
十四五促进外贸外资加快发展奖励资金 38.50
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经费 30.00
高效全表面金属隔离钝化电池技术 30.00
零星政府补助 605.00
合计 39,786.91
③2020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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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产业发展补助 6,000.00
技术研发税收奖励 3,104.80
高效低衰减 N 型晶体硅光伏组件的研究与产业示范、高效晶体硅铸锭
技术、科技计划专项经费
困难企业社保费返还 200.17
工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 356.25
信息化推进项目 71.00
HIPI 补助 330.56
Jacksonville 补贴 296.11
晶科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成套技术和装备项目 146.97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185.01
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 80.00
抗击疫情支持外贸发展专项奖励 100.00
总投资 5000 万美元以上及“大好优”项目 90.15
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 50.00
就业/社保补贴 262.24
美国佛罗里达州政府补助 86.56
零星政府补助 371.69
合计 12,758.97
④2019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双千计划”人才获批资金、2019 年度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奖励资
金、2019 年企业人才奖励、嘉兴创新人才工作经费补助、国家级重点 541.68
外国专家项目配套奖励、2017 年度引育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企业信用保险补贴 630.00
晶体硅高效交流智能组件项目、江西省光伏发电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项目、2018 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机器人购置)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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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可控衰减的 N 型多晶硅电池产业化关键技术项目、高效 P 型多晶硅电
池产业化关键技术、高效同质 N 型单晶硅双面发电太阳电池项目
美国佛罗里达州 DSBD 补贴 343.89
企业社保费返还资金 351.30
节能(节水)项目、新产品、新技术、信息经济发展类等项目、出口
信用保险、境外参展、离岸外包发展、自主品牌出口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太阳能电池组件只能制造试点示范(国家级),
年度江西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级绿色工厂、2018 年度江西省优
秀新产品一等奖
就业/社保补贴 152.32
高效太阳能电池制备及产业化—N 型晶体硅双面电池高效量产技术在
太阳能光伏制造领域的示范应用及产业化项目
外商投资企业实到外资财政奖励资金 100.64
外贸出口创汇奖励 100.00
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 78.00
光伏组件接线盒 PV-JK06D 开发及应用 50.00
节能环保补助 30.00
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 30.00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双创示范基地 30.00
支持企业打造“丝路明珠”项目 50.00
中小企业发展奖励 51.00
支持企业应当国外贸易救济调查和境外维权活动项目 52.00
零星政府补助 327.78
合计 4,840.54
(1)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无需支付款项 273.10 606.05 859.44 292.06
罚没收入 74.07 102.22 269.47 25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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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赔款收入 935.89 359.66 8,833.28 617.70
违约金收入 33.46 - 803.87 731.18
其他 86.22 125.73 103.40 322.48
合计 1,402.74 1,193.66 10,869.47 2,217.35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无需支付款项、罚没收入、赔款收入、违约金收入等,无需
支付的款项为无需支付的应付尾款,罚没收入和赔款收入主要分别为员工和供应商的赔
款收入,违约金收入主要为客户违约收到的款项。
(2)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对外捐赠 319.61 363.33 1,376.83 93.83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280.62 8.38 404.23 111.50
罚款及赔偿支出 3,441.06 1,292.59 1,705.10 971.35
滞纳金 15.96 54.92 73.07 0.21
未决诉讼预计赔偿款 - 3,046.12 - -
其他 255.91 161.47 360.69 52.08
合计 4,313.16 4,926.80 3,919.92 1,228.9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营业外
支出占利润总额比例较低。2021 年,营业外支出中未决诉讼预计赔偿款金额 3,046.12
万元,为公司与 X-ElioEnergy,S.L 合同纠纷计提的预计负债。
(六)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参见本节“四/(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24,846.37 万元、
比例分别为 17.99%、12.57%、53.51%和 9.56%。2021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
经常性损益金额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当期计入当期
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较高、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衍生金融工具等取得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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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收益金额较大。
八、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47,787.68 3,365,206.04 3,057,004.72 2,937,658.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358,668.58 267,255.10 202,395.05 231,269.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1,805.33 120,908.06 56,121.55 23,162.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68,261.59 3,753,369.20 3,315,521.32 3,192,090.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392,806.83 2,781,298.08 2,489,569.52 2,483,410.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706.47 35,837.76 53,084.95 22,087.8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6,245.51 279,548.50 256,765.65 207,427.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42,123.28 3,430,494.49 3,064,734.41 2,945,667.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138.31 322,874.71 250,786.91 246,423.1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等,经营
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46,423.16 万元、250,786.91 万元、322,874.71 万元和 226,138.31
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分别为 99.62%、90.82%、82.95%
和 89.97%,匹配程度良好,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能力较强。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00 15,300.00 - 51.6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352.23 40,937.0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625.05 7,046.01
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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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57.66 3,150.00 3,266.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508.94 65,506.43 16,152.89 20,977.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500.00 61,8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1,943.19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643.31 - 512.87 8,833.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5,752.86 978,571.57 402,834.55 411,434.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1,243.92 -913,065.14 -386,681.66 -390,457.6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0,457.67 万元、-386,681.66
万元、-913,065.14 万元和-911,243.92 万元。随着业务规模增长,报告期内,为满足生
产经营需要,公司购置生产、研发设备及新增厂房建设等支出较多,导致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导致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77,000.00 - 387,549.40 528.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528.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36,132.67 2,708,050.44 2,295,841.48 1,396,234.1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9,988.60 451,737.55 376,515.13 388,033.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3,121.27 3,159,787.99 3,059,906.01 1,784,796.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15,978.55 2,254,896.01 2,387,533.35 1,257,381.5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4,449.09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4,640.99 297,752.16 353,353.38 42,420.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48,104.50 2,591,424.44 2,769,062.89 1,325,870.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016.77 568,363.55 290,843.12 458,925.99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58,925.99 万元、290,843.12
万元、568,363.55 万元和 1,165,016.77 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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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借款及股权融资等获得筹资性资金流入所致。2022 年 1-9
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 2022 年 1 月完成首次公开
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
期资产投资金额分别为 402,601.69 万元、400,378.50 万元、916,771.57 万元和 950,609.55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支出较大,资本性支
出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和生产能力,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 N 型一体化先进产能建设,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投入以及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等,具体内容参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六/(一)/2/(5)在建工程”、“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及“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
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 N 型一体化先进产能建设,包括厂房的建设与装
修、生产设备及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的添置等,该等支出均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管理、
提升产能和研发能力、促进公司将科研成果应用于产品生产,为公司可持续科技创新活
动提供了保障和助力,是科技创新的实施项目。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事项。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重大仲裁、诉讼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尚未了结的且未履
行金额或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金额尚未确定的诉讼、仲裁案件共 5 起,包括韩
华专利系列诉讼(德国韩华专利诉讼及澳洲韩华专利诉讼)、新加坡产品质量仲裁、
西班牙销售合同纠纷仲裁及英国销售合同纠纷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1)韩华专利系列诉讼
其 关 联 方 ( 由 于 韩 华 内 部 进 行 了 重 组 , 案 件 原 告 / 专 利 权 人 变 更 为 HANWHA
SOLUTIONS CORPORATON,以下统称“韩华”)先后向 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9、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
诉讼,宣称晶科能源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所在地区销售的部分产品侵犯韩华专利
权,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①德国韩华专利诉讼
夫地方法院(Düsseldorf Regional Court)提起诉讼。2020 年 6 月,德国杜塞尔多夫地
区法院出具一审判决公告,判决认定晶科德国侵犯韩华专利权,主要判决内容包括:
(1)晶科德国涉诉产品禁止在德国市场销售;(2)晶科德国召回自 2019 年 1 月 30
日起面向商业客户销售的涉诉产品;及(3)销毁晶科德国直接或间接占有或所有的涉
诉产品。
晶科德国已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提起上诉并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向杜塞尔多夫高
级地方法院(Düsseldorf Higher Regional Court)提交了上诉意见书。截至目前,上述
案件仍在审理中。德国专利诉讼案件的二审审理程序完结时间取决于上诉法院是否将
采纳更多的证据,预计二审判决不早于 2023 年一季度作出。
同时,欧洲专利局(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亦在同步审理专利的有效性,
专利有效性审理结果亦将对德国专利诉讼(包括上诉)结果产生影响。2022 年 9 月 28
韩华在美国提起的关于 US9893215 专利的案件已经 ITC 作出非侵权认定,并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由美国特拉华州
地区法院发起撤案动议。根据《美国专利诉讼法律意见书》,目前,晶科能源与韩华在美国境内不存在关于 US9893215
专利的未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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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及 29 日,欧洲专利局召开了关于该专利有效性的口审(oral proceeding),本次
口审程序中,欧洲专利局异议部门(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 opposition division)
决定仅在有限主张范围内维持韩华所拥有的上述专利,缩减了涉诉专利的权利保护范
围。欧洲专利局异议部门尚未就前述庭审结果下发书面决定。
自 2019 年 1 月 30 日起,晶科德国已不再投放新的相关组件产品,并且晶科德国
已在德国市场范围内正常销售采用不同结构的组件产品,该产品不会涉及对上述涉案
专利的侵权。根据《德国专利诉讼法律意见书》,“德国专利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将
取决于法院对于涉诉产品相关构造的判断,因此尚无法判断德国专利诉讼案件上诉程
序的最终审理结果;截至目前,晶科德国已停止销售涉及侵权的相关组件产品,且韩
华已在一审中撤回全部关于损害赔偿的主张(根据诉讼相关规则,无法在二审中重新
提出),因此晶科德国无支付损害赔偿的风险;并且因涉及侵权的相关组件产品已未
于市场流通且晶科德国已未持有涉及侵权的相关组件产品,因此晶科德国后续无需再
进行产品召回及移交。”
②澳洲韩华专利诉讼
导性行为(即相关侵权产品的供应造成了该等产品未侵权并且可于澳大利亚合法供应
的误导)为由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包括:(1)判定侵权;(2)
禁止侵权产品今后在澳大利亚的进口、供应、销售;(3)销毁涉诉侵权产品并进行损
害赔偿或利润赔偿;(4)出具基于误导性或欺骗性行为的声明和禁令。
该专利诉讼双方当事人 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期间进行多轮答辩。2022 年 10
月 14 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完成了该案件的庭审程序,但诉讼判决需至少 6 个月后予
以公布。根据《澳洲专利诉讼法律意见书》,“我们预计该专利诉讼最终判决将不早
于 2023 年年中作出。”
根据《澳洲专利诉讼法律意见书》,“晶科澳洲目前尚在积极回应韩华的相关侵
权指控及积极挑战涉诉专利的有效性,在庭审过程中晶科澳洲主要提出相关产品不构
成侵权及挑战韩华专利有效性的主张,结合庭审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晶科澳洲的前
述主张有合理的抗辩基础,但目前正式判决尚未作出,尚无法准确胜诉或败诉的概率;
就侵权赔偿而言,在未对相关侵权责任进行判决前,韩华将不会选择任何金钱赔偿,
且赔偿金额也无法确定;即使晶科澳洲在该专利诉讼中被认定存在侵犯韩华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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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韩华主张要求晶科澳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度较高。”
(2)新加坡产品质量仲裁
分别签署了两份光伏组件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由晶科进出口向 HRD 销售合计 500,000
件(100MW)光伏组件产品(包括 APA 组件及 AAA 组件),合计销售金额为
向其销售的全部光伏组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 S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对晶
科进出口提起的两起仲裁案件。根据仲裁通知,HRD 的诉请包括:1、要求晶科进出
口更换光伏组件产品并支付 HRD 因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光伏组件产品而产生的费用;
和/或 2、晶科进出口赔偿 HRD 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的全部损失。2021 年 2 月,晶科
进出口提交了书面答辩说明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包括支持文件、证人证词和专家报
告。
口头开庭陈述、双方的事实证人及专家证人的证据以及双方的结案陈述。在听证会过
程中,HRD 告知仲裁庭,其仲裁请求应当仅针对 2012 销售合同及 2013 销售合同项下
销售合同及 2013 销售合同项下 500,000(100 兆瓦(MW))件光伏组件产品(包括 APA
组件及 AAA 组件))基础上缩小了主张范围,合计销售金额下降至 49,195,000 美元。
根据《新加坡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本次听证会结束后,仲裁
案件双方需进一步陆续递交证据材料、听证后答辩状等资料,至迟不得晚于 2023 年 3
月 3 日。仲裁庭将在双方提交相关资料后,对责任认定问题进行审议。”
根据《新加坡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即使 SIAC 最终裁定晶科
进出口出售的涉案产品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并需承担赔偿责任,晶科进出口完全败诉(即
SIAC 支持 HRD 全部诉请)的可能性很低。首先, HRD 未对全部涉案产品中 135,000
(27MW)件 APA 组件提出证据证明其存在产品质量瑕疵;其次,即使 AAA 组件存
在固有产品质量缺陷,晶科进出口应仅对 365,000(73MW)件 AAA 组件中存在固有
产品质量缺陷的个别组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且由于 HRD 提起上述仲裁案件时,该等
组件产品均已超过 2012 销售合同及 2013 销售合同项下约定的 60 个月质保期限,H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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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难以证明背板开裂等质量问题发生于质保期限内;此外,在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纠纷
时,根据 2012 销售合同的约定,卖方应当承担维修或更换产品的责任,HRD 无权要
求其赔偿损失,根据 2013 销售合同的约定,仅当卖方无法维修或更换产品时,HRD
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3)西班牙销售合同纠纷仲裁
光伏组件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由晶科能源将向 X-Elio 销售合计 200MW 光伏组件产品,
合计销售金额为 37,746,207.60 美元(以下简称“X-Elio 销售合同”)。
如下主张:“1、因晶科能源违反了 X-Elio 销售合同项下义务,X-Elio 终止合同是有
效且合法的;2、根据 X-Elio 销售合同第 15 条,晶科能源须向 X-Elio 支付 1,000,000
美元违约金;3、晶科能源须向 X-Elio 支付其从另一卖方购买同等货物而支付的额外
价格,该价格暂定为 8,430,580.91 美元;4、认定晶科能源的行为属于故意不当行为和
严重过失;5、根据 X-Elio 销售 X-Elio 销售合同第 11 条,晶科能源须向 X-Elio 支付其
他费用包括:(i)X-Elio 在履行其他业务合同时,由于延迟建造光伏电站而产生(除
其他情况外,由设计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目前估计为 2,700,689.14 澳元,折合美
金约 2,098,910.49 美元);(ii)额外的融资成本和(iii)由于联网容量或条件的改变
而产生的额外成本((ii)和(iii)具体数额目前无法估计)。X-Elio 保留在仲裁程序
的后期阶段对所有这些损失进行量化和索赔的权利;6、晶科能源须向 X-Elio 支付其
于仲裁程序中产生的所有仲裁费用。”针对上述仲裁申请中 X-Elio 提出的第 5 项关于
发行人需赔偿 X-Elio 支付其他费用的权利主张,X-Elio 已明确提出的间接损害索赔金
额为 2,098,910.49 美元,其未对其余间接损害提出确定金额的主张。
根据《西班牙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截至目前,案件双方完成了多轮书面证
据的提交,该案件仍处于初步审理阶段。该案件的听证会将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
根据《西班牙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晶科能源能够向法庭证明其不构成故意
不当行为,X-Elio 主张的所有间接损害索赔(即超出 100 万美元违约赔偿金和 840 万
美元以外的所有索赔)将会全部失败。”
根据《西班牙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其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最大金额不会超
过约 940.00 万美元(即排除第 5 项主张后的索赔金额,具体金额为 9,430,580.91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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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英国销售合同纠纷仲裁
Sterling and Wilson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SW Limited”)全资子公司 Sterling
and Wilson International FZE(以下简称“SW FZE”)与发行人于 2017 年 5 月 5 日签
署了一份组件供货合同(该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2019 年 1 月 30 日两次修订,
以下合称“《组件供货合同》”)。根据《组件供货合同》,发行人需向 Sweihan 电
站项目提供 3,228,400 片组件(1.18GW),总金额为 427,384,874.40 美元。
SW FZE 提出的主张如下:“1、晶科能源违反《组件供货合同》及相关质保文件项下
质保义务,并未能采取补救措施向 SW FZE 更换、维修 SW FZE 据称存在缺陷的光伏
组件;2、基于前述违约行为,要求晶科能源向其支付如下赔偿金额:(1)延迟违约
金 307,112,787.38 美元;(2)为弥补组件缺陷另行建设或安装 32MW 光伏组件产品所
产生的费用 14,145,335.16 美元;以及(3)项目业主主张的违约金 4,281,606.00 美元。
总计赔偿金额为 325,539,728.52 美元。”
根据《英国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目前该案件仍处于案件启动初期,且仲裁
案件程序复杂,耗时较长。SW FZE 需要在后续仲裁程序中进一步提交主张及论据的详
细说明及支持证据。根据已经案件双方当事人确认的案件时间表,该案件最终判决将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作出,该案件时间表经双方合意一致或根据仲裁庭的自由裁量
权可能延迟。”
根据《英国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截至目前,申请人 SW FZE 未能提出足够
有效证据证明晶科能源存在违约行为。针对 SW FZE 提出的赔偿主张,英国仲裁代理
律师认为:1、根据现有事实及《组件供货合同》所适用的准据法(英国法)的规定,
仲裁庭根据 SW FZE 的请求裁定晶科能源更换或维修相关组件的可能性很低;2、第(1)
项关于 307,112,787.38 美元延迟违约金及第(3)项关于赔付项目业主 4,281,606.00 美
元违约金的仲裁请求被支持的可能性很低;3、针对第(2)项关于弥补组件差额另行
建设或安装 32MW 光伏项目产生的费用合计 14,145,335.16 美元(包含费用和利息)的
仲裁请求,申请人 SW FZE 需要提出足够有效证据证明晶科能源存在违约行为且造成
SW FZE 的损失,并应当证明 SW FZE 采取的另行建设措施是合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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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晶硅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简称“双反”)
调查并征收相应保证金,且美国商务部每年度展开行政复审,对双反措施税率进行裁决。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参与了一起正在进行中的美
国双反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复审,并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联邦公报》公布了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
据该终裁裁决,适用于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 15.71%(2022 年 8 月 10
日作出的裁决,该反倾销税率正式修正并公布为 20.99%)。针对 DOC 对于双反调查产
品的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的终裁结果,晶科能源及晶科进出口、海宁晶科等子公司作
为共同原告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向美国国际贸易法庭对美国政府提起了诉讼。同时,其
他 4 家中国境内光伏企业也对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的终裁结果提起了独立的诉讼。
根据《美国双反法律意见书》,“前述诉讼案件预计将合并审理,美国国际贸易法
院的最终判决预计不早于 2023 年第三季度作出。我们不认为上述诉讼将对公司的有效
存续和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上述案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募投项目实施、未来发展的影响分析具体
如下:
对募投项目实
案件名称 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 未来发展的影响
施的影响
根据《德国专利诉讼法律意见书》,该案件一审判决中明确 公司已积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应诉。
认定晶科德国销售的侵犯韩华专利权的组件产品型号仅为 经对公司欧洲市场的主要客户访谈
涉诉主体不涉
JKM295M-60。自 2019 年 1 月 30 日起,晶科德国已不再投放新的 确认,“本公司向晶科能源采购的产品不
及募投项目实
相关组件产品,未再产生相应营业收入。此外,晶科德国就因该 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本公司与
施主体,涉案产
案件不存在需支付损害赔偿的风险。 晶科能源就韩华诉讼案的涉案产品不存
德国韩华 品不涉及本次
根据欧洲专利局对 EP2220689 号专利有效性最新审理结果, 在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付
专利诉讼 募投项目产品,
EP2220689 号专利有效保护范围进一步缩减,目前晶科德国生产 款、较大金额的退货等方面的纠纷及各种
对募投项目的
及销售的组件产品所涉及的相关结构均不会落入前述经专利保 诉讼、仲裁及其他已决或未决纠纷)。”
实施不会产生
护范围内。 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替代方案以保障
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该案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 未来相关市场的正常销售。该案件不会对
利影响。 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澳洲专利诉讼法律意见书》,“晶科澳洲已在庭审过 公司已积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应诉。
程中积极回应韩华的相关侵权指控及积极挑战涉诉专利的有效 经对公司于澳洲市场的主要客户访
涉诉主体不涉
性,在庭审过程中晶科澳洲主要提出相关产品不构成侵权及挑战 谈确认,“本公司向晶科能源采购的产品
及募投项目实
韩华专利有效性的主张,结合庭审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晶科澳 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本公司
施主体,涉案产
洲的前述主张有合理的抗辩基础,但目前正式判决尚未作出,尚 与晶科能源就韩华诉讼案的涉案产品不
澳洲韩华 品不涉及本次
无法准确判断胜诉或败诉的概率;就侵权赔偿而言,在未对相关 存在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
专利诉讼 募投项目产品,
侵权责任进行判决前,韩华将不会选择任何金钱赔偿,且赔偿金 付款、较大金额的退货等方面的纠纷及各
对募投项目的
额也无法确定;即使晶科澳洲在该专利诉讼中被认定存在侵犯韩 种诉讼、仲裁及其他已决或未决纠纷)。”
实施不会产生
华专利权的行为,韩华主张要求晶科澳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度 公司及晶科澳洲的研发团队已具有
重大不利影响。
较高。” 足够的研发能力,并且就于澳洲市场销售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案件诉判决尚未作出。目前尚无法准 的组件产品已制定备选技术方案,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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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募投项目实
案件名称 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 未来发展的影响
施的影响
确判断在该起诉讼中可能被认定构成侵权的产品范围,晶科澳洲 立、迅速地完成更换产品设计方案,以此
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全部产品不构成侵权的合理抗辩并提交了 保障未来在相关市场的正常销售。该案件
相关专家证据。公司根据韩华于起诉状中明确罗列了产品型号的 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产品列表对相关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进行了统计,相关产品
在澳洲地区产生的销售收入占发行人总营业收入比例较低。该案
件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该案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公司已积极采取法律手段参与仲裁
答辩。
根据《新加坡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案件
根据 HRD 于仲裁庭听证会中更新的仲裁请求,其提出的仲裁 法律意见书》及公司提供的涉案合同,涉
请求在原仲裁请求基础上缩小了主张范围,合计销售金额下降至 案产品为 2012 销售合同及 2013 销售合同
根据《新加坡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即使 时,该等组件产品均已超过 2012 销售合 及募投项目实
SIAC 最终裁定晶科进出口出售的涉案产品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并 同及 2013 销售合同项下约定的 60 个月质 施主体,涉案产
新加坡产
需承担赔偿责任,晶科进出口完全败诉(即 SIAC 支持 HRD 全部 保期限。 品不涉及本次
品质量仲
诉请)的可能性很低。” 涉案合同均不属于不属于公司及控 募投项目产品,
裁
报告期内,按照定制的待更换组件的单位成本(每瓦约 股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经公司 对募投项目的
益。预计负债的计提充分、谨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间,双方之间不存可能引起在争议纠纷, 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该案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 或可能导致一方提起任何诉讼或仲裁的
利影响。 延迟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
截至目前,该案件未对公司的正常业
务扩展产生不利影响。该案件不会对公司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X-Elio 销售合同签署后,公司多次与 X-Elio 就发货时间和
产品价格进行协商,但双方协商无果。2021 年 1 月 29 日,X-Elio
向公司正式提出终止合同。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向 X-Elio
退回了预付款 100 万美元。公司在前述案件中不涉及退换货和应
收账款。 公司已积极采取法律手段参与仲裁
根据《西班牙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及相关仲裁申请书,目 答辩。
前 X-Elio 已提出主张的违约金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赔偿金额 公司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最大金额
合计 11,529,491.40 美元。按照当期汇率折算人民币占公司截至 不会超过约 940.00 万美元(即排除第 5
例约为 6.44%,占比较低。 9,430,580.91 美元)。 及募投项目实
根据《西班牙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如果 X-Elio 终止 X-Elio 组件供货合同不属于公司及 施主体,涉案产
西班牙销
合同的行为被认定为有效,对 X-Elio 提出的 100 万美元的违约 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经函 品不涉及本次
售合同纠
金索赔请求,公司持有合理但面临挑战的反驳论据;另外,就原 证重大合同,经相关客户于函证确认: 募投项目产品,
纷仲裁
告主张的约 840 万美元的违约金索赔,公司持有合理且有效的论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不存可能引 对募投项目的
据提起部分抗辩。而对于 X-Elio 提出的所有 270 万澳元(即超 起在争议纠纷,或可能导致一方提起任何 实施不会产生
出 100 万美元违约赔偿金和 840 万美元以外的所有索赔))的间 诉讼或仲裁的延迟履行或其他违约行 重大不利影响。
接损害赔偿请求将会全部失败。” 为。”
根据上述律师意见,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 X-Elio 提出 截至目前,该案件未对公司的正常业
的 100.00 万美元违约金索赔请求及 8,430,580.91 美元违约金索 务扩展产生不利影响。该案件不会对公司
赔,按 50%的预计赔偿概率计提 4,715,290.46 美元预计负债(折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合人民币为 3,046.12 万元),并计入相应期间损益,预计负债
的计提充分、谨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综上,该案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按照 SW 组件供货合同按期交付全部组 公司已积极采取法律手段参与仲裁 涉诉主体不涉
件产品。SW FZE 尚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全部采购款项 答辩。 及募投项目实
英国销售 5,339,577.54 美元。公司已对前述合同价款作出全额计提坏账 SW 组件供货合同不属于公司及控股 施主体,涉案产
合同纠纷 准备。 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经函证重 品不涉及本次
仲裁 根据《英国仲裁案件法律意见书》,“截至目前,申请人 大合同,相关客户于函证确认:“在合同 募投项目产品,
SW FZE 未能提出足够有效证据证明晶科能源存在违约行为。针 履行期间,双方之间不存可能引起在争议 对募投项目的
对 SW FZE 提出的赔偿主张,英国仲裁代理律师认为:1、根据现 纠纷,或可能导致一方提起任何诉讼或仲 实施不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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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募投项目实
案件名称 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 未来发展的影响
施的影响
有事实及 SW 组件供货合同所适用的准据法(英国法)的规定, 裁的延迟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 重大不利影响。
仲裁庭根据 SW FZE 的请求裁定晶科能源更换或维修相关组件的 截至目前,该案件未对公司的正常业
可能性很低;2、第(1)项关于 307,112,787.38 美元延迟违约 务扩展产生不利影响。该案件不会对公司
金及第(3)项关于赔付项目业主 4,281,606.00 美元违约金的仲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裁请求被支持的可能性很低;3、针对第(2)项关于弥补组件差
额另行建设或安装 32MW 光伏项目产生的费用合计
FZE 需要提出足够有效证据证明晶科能源存在违约行为且造成
SW FZE 的损失,并应当证明 SW FZE 采取的另行建设措施是合理
必要的。”
针对上述 SW FZE 的第(2)项主张金额 14,145,335.16 美元,
按照当期汇率折算人民币占发行人截至 2021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约为 0.67%,占 2021 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约为 7.90%,占比较低。
综上,该案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根据《美国双反法律意见书》,自 2011 年 11 月开始,美国
商务部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双反调查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 公司在马来西亚、越南、美国建设电
调查,最终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双反调查产品作出裁定征收反倾 池片工厂和光伏组件工厂并销售组件产 晶科能源及晶
销税和反补贴税(以下合称“双反税”)。根据《美国双反法律 品,前述于马来西亚、越南当地生产的电 科进出口、海宁
意见书》,双反税应由进口双反调查产品到美国的进口商 池片及使用该等电池片在美国或马来西 晶科等子公司
(Importer of Record)缴纳。 亚、越南组装而成的组件产品不产自中国 作为共同原告
针对 DOC 对于双反调查产品的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的终 大陆,主要出口美国地区,该等产品不属 提起诉讼,该案
美国“双
裁结果,晶科能源及晶科进出口、海宁晶科等子公司作为共同原 于双反调查产品,该等电池片或组件产品 件结果不会对
反”调查
告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向美国国际贸易法庭对美国政府提起了诉 进口到美国无需缴纳双反税。若法院支持 公司的有效存
诉讼案件
讼。根据《美国双反法律意见书》,“若法院判决支持原告方诉 上述诉讼原告方诉请,补贴税率进一步降 续和持续经营
请,补贴税率进一步降低,则当年度退税金额增加,当年度营业 低,则当年度退税金额增加,当年度营业 造成重大影响,
成本下降;即便法院判决不支持原告方诉请,也不会减少当年度 成本下降;即便法院判决不支持原告方诉 对募投项目的
退税金额。我们不认为上述诉讼将对公司的有效存续和持续经营 请,也不会减少当年度退税金额。 实施不会产生
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该案件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产 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美国双反调查诉讼案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函件、境外律师的
确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一、技术创新分析
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需要大量资金支持。随着光伏发电实现
“平价上网”,光伏行业将更加市场化,保持技术优势将是各大光伏厂商在竞争中掌握
主动的关键。为了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优势,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研发投
入。公司的研发技术先进性、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以及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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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和安排,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二、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
机制或措施”及“第四节/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
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
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情况的变化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
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生产实力和科技创新能
力。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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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
线项目
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倍增一期8GW高自动化
组件项目
合计 1,109,180.64 1,000,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背景
在全球光伏市场蓬勃发展的拉动下,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光伏产业链各环
节持续扩大,规模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数据,2021 年,全
国电池片产量 197.9GW,同比增长 46.8%;组件产量 181.8GW,同比增长 45.9%。现阶
段国家相关光伏产业政策总体呈支持和鼓励态度,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碳达峰和碳中
和的目标为行业描绘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在可预见的未来,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规模稳
步扩张,行业在迈向平价上网的过程中将进一步摆脱补贴退坡政策的影响,未来将依靠
市场、技术创新驱动实现健康、稳健的发展。这一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也将给公司带来
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对此,国家制定了多项行业政策大力支持包括光伏、风电等在内
的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一方面通过指导装机规模和制定行业标准等方式,引导国
内光伏发电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科学创新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通过绿电交易、分布式
光伏整县推进等政策扶持新能源发电行业的成长与发展,并最终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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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相关产业政策扶持下,光伏发电行业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 11GW 高效电池生产线项目”“晶科光伏制造
有限公司年产 8 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
倍增一期 8GW 高自动化组件项目”“二期 20GW 拉棒切方项目一阶段 10GW 工程建设
项目”(统称“优质产能扩产项目”或“本次扩产项目”),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硅棒、电
池片、组件等优质产品相应产能,除此之外,公司拟使用 3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如下:
(一)优质产能扩产项目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光伏行业的发展受到国家多项政策的支持。本次扩产项目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鼓励类”范畴,生产转换效率大于 22.5%的单晶硅光伏电池;
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中对于单晶硅电池新建或扩产的转换率要
求;符合《“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发展大尺寸高效光伏组件新能源装备的要
求;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1 年本)》相关要求,加强光伏制
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加快发展非化
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发展非化石能
源是我国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的目标要求。本次扩产项目对硅棒、电池片、组件进行生
产,有利于推动光伏组件产品的光电转换效率,促进光伏行业发展,与国家产业支持政
策相一致。
(2)广阔的市场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支持
球已有 177 个国家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正考虑净零目标,部分国家更是通过立法的形式明
确“碳中和”责任以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建立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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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实现目标的首要选择,光伏已经成为可再生能源中的重要力量。在此背景下,全球光
伏市场需求激增,2021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达到 170GW,同比增长 30.8%,累计装机
容量约 926GW。
在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的背景下,预计“十四五”期间,
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将超过 220GW。国内市场方面,2021 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
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为达此目标,“十四五”期
间我国光伏年均新增光伏装机或将超过 75GW。在此背景下,全球光伏市场预计将持续
高速地增长,因此,广阔的下游市场需求将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提供良好
的支持。
(3)公司的技术实力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与积累,公司拥有 100 余项发明专利,先后参与制定了多个国
际、国家及行业标准,承担了 4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 项国家能源局项目以及省
级重点研发计划、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等 100 多项省、部级研发
项目。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相关技术在产品应
用过程中不断升级和积累,已运用于公司的主要产品中。
经过多年在技术上的持续投入,公司拥有了成熟的 N 型硅棒、TOPCon 电池量产技
术及 N 型光伏组件生产技术,因此本次扩产项目成本可控、方案可操作性强,具备量
产优势。公司先进的技术与丰富的经验,为规模化生产高效电池片产品奠定了基础。
(1)突破发展瓶颈,实现新技术产业化落地
单晶电池是现阶段太阳能电池的主要发展方向,随着 PERC 技术的普及,目前 P
型应用 PERC 技术的单晶电池是市场的主流产品。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数据,
达 91.2%。PERC 电池生产技术是现阶段最具有性价比的量产技术,然而受技术所限,
转化效率已经接近理论极限,行业需要发展新技术突破技术瓶颈。以 TOPCon 技术为代
表的 N 型电池,短期内性价比较为接近主流 PERC 电池,同时 N 型电池的理论转换效
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推进 N 型电池的产业化发展是解决技术发展瓶颈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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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扩产项目生产的 N 型 TOPCon 电池片是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主要原材料,与
PERC 电池进行横向对比,具备更高的转换率、更多性能提升空间等优势。在“碳中和”
目标的指引下,公司将生产更多优质高效产品,实现新技术的产业化建设。
(2)顺应市场需求,扩大电池片规模化产能
随着太阳能组件产品需求迅速增长,太阳能电池片产能不断提升,相关产业规模持
续扩大。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数据,2021 年全国电池片产量约为 197.9GW,同
比增长 46.8%。其中,排名前五企业产量占国内电池片总产量的 53.9%,产业集中度较
高,拥有技术、成本、资金优势的大规模电池企业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同时叠加下游
价格下行、大尺寸产能迭代等影响,太阳能电池片产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本次扩产项目公司将建设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进一步扩大公司太阳能电池产品的
产能,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优势,为公司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奠定基础。
(3)紧跟行业发展,扩大光伏组件产能建设
受益于全球市场对清洁能源需求的推动,全球光伏组件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在双碳
目标下,我国光伏组件环节产业规模也保持了较快增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
据,2021 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 54.88GW,同比增加 13.9%,2021 全国组件产量达到
件整体需求进一步提升。在此背景下,行业内领先的企业纷纷加快进行产能建设。
本次扩产项目进行光伏组件生产线建设,加强了公司主营产品的规模化产能。有利
于公司尽快提升光伏组件产品生产能力,在市场需求快速提升的阶段,保障产品供应,
持续巩固并提升自身市场份额。
(4)响应市场需求,推动组件产品技术提升
随着光伏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下游市场客户对光伏组件产品的技术创新需求日趋
增大,对降低光伏平衡系统(Balance of System,BOS)成本的需求也更加迫切。由于光
伏发电系统容量设计优化难度较大,逆变器、支架等材料成本降低有限,光伏发电系统
的降本需求主要通过提升光伏组件功率和规格来实现 BOS 成本摊薄,因此市场对高效
率组件有着强烈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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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扩产项目生产的光伏组件采用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产品在转换效率及组
件功率上具备技术优势,是现阶段较为领先的组件产品,推动光伏组件产品的技术升级,
可以为下游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发展空间。
(5)实现公司目标,完善一体化战略布局
公司拥有垂直一体化的全产业链产能,生产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
等产品,并逐渐完善相关的产能布局,通过前端生产环节的产能协调匹配,保障公司生
产太阳能组件产品的稳定性。随着太阳能组件产能的不断扩张,太阳能电池作为组件的
前端原材料产品,其产能匹配存在一定缺口。目前公司的太阳能电池产能利用率较高,
有扩大生产的必要。
本次扩产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垂直一体化”产能布局,通过扩大电池端产
能和生产新型电池,为公司生产 N 型太阳能组件提供原材料,在降低综合成本、保障
产能供应稳定性的同时,实现太阳能组件的技术升级。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销售额预计在未来持续
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随之增长。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30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促
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灵活性,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
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 11GW 高效电池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
海宁市尖山新区襄城路西侧、杭州湾大道南侧。项目利用已购置土地建设生产车间、辅
助用房及其他工程等,新增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公辅设备及其他设备。项目建设完成
后,可实现新增太阳能电池片产能 11GW/年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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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投资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占比
投入金额
- 合计 436,659.02 100.00% 410,000.00
本项目整体建设期 18 个月,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与装修、
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及竣工验收等,具体如下:
月份
序号 建设内容
基于公司历史数据及市场预测,项目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光伏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
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 12 年,其中建设期为 1.5 年,运营期 10.5 年,项目计算期第 2 年
生产负荷为 40%,第 3 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负荷均按 100%计算。
项目详细测算过程如下:
(1)收入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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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片,主要应用于公司组件环节的生产制造,不直接对外销
售,不直接形成营业收入等经济效益。为方便理解项目效益,假设本项目产品全部对外
销售,营业收入=销售量×产品单价。N 型产品处于推广期,目前市场尚无 N 型产品可
参考的历史价格及未来预测价格,2022 年上半年,公司 N 型组件销售均价比 PERC P 型
组件高 0.15 元/W,出于审慎考虑,假设 N 型电池较 P 型电池溢价 0.05 元/W,因此本
项目 N 型电池销售价格参考项目测算时点市场的 P 型电池片价格情况,以 PV Infolink
等第三方机构对达产时点及未来 P 型电池价格预测为基础上浮 0.05 元/W 进行谨慎预测,
同时考虑未来供给增加及技术升级影响,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
项目 T+2 T+3 T+4 T+5~T+12
营业收入(万元) 309,085.13 703,168.67 668,010.23 660,442.48
单价(元/W) 0.70 0.64 0.61 0.60
产量(GW) 4.41 11.03 11.03 11.03
(2)总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的总成本费用包括原辅材料成本、燃料动力成本、工资及福利、资产折旧摊
销、期间费用等。
①原辅材料成本
通过原辅材料采购价格和材料采购量测算原辅材料成本。核心原材料硅片的采购价
格参考测算时点 PV Infolink 等第三方机构对达产时点及未来硅片价格预测进行谨慎
预测,同时,考虑未来生产工艺进步,预测未来年度采购成本有所下降。
②工资及福利
结合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及项目建设当地市场工资水平,测算本项目人员工资及福
利情况。
③制造费用
资产折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新建建筑物折旧年限取
按 5 年摊销。
修理费: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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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制造费用:按照直接材料和人工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燃料动力费:主要包括水、电、天然气等,根据预计消耗量,结合当前市场价格和
公司历史采购价格综合确定。
④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主要参考历史水平、经营预
期予以综合确定。考虑电池主要作为中间环节产品自用于组件生产,预计实际销售费
用金额较小,预估销售费用率为 0.05%;考虑电池产线自动化程度较高,且项目公司作
为生产型子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公司总体管理费用率水平,预估管理费用率为 2%左右;
公司 N 型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考虑未来亟需加强研发保持技术及工艺优势,预估
研发费用率为 3%。
(3)税金及附加测算
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教育费附加
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 5%计取。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计税基础,项目实施公司为高新技
术企业,适用税率 15%。
(4)项目效益总体情况
本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项目指标 数据
达产期内营业收入(万元) 665,471.87
达产期内净利润(万元) 63,339.27
内部收益率(税后) 18.83%
投资回收期(税后)(年) 5.93
注:本项目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片,主要应用于公司组件环节的生产制造,不直接对外销售,不
直接形成营业收入等经济效益。为方便理解项目效益,假设本项目产品全部对外销售。
(二)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 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江西
省上饶市广信区茶亭经济开发区。项目拟租赁广信区政府提供的厂房及相关配套建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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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于项目建设,对部分建筑进行装修改造用于组件车间、组件仓库等。项目建设完成
后,可实现新增光伏组件产能 8GW/年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占比
投入金额
- 合计 91,027.40 100.00% 70,000.00
本项目整体建设期 9 个月,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建筑租赁及装修、设备采购、
安装与调试及人员招聘与培训等,具体如下:
月份
序号 建设内容
基于公司历史数据及市场预测,项目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光伏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
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 11 年,其中建设期为 9 个月,运营期 10 年零 3 个月,项目计算期
第 1 年生产负荷为 15%,第 2 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负荷均按 100%计算。
项目详细测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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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测算
本项目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组件,面向下游客户销售。营业收入=销售量×产品单价。
N 型产品处于推广期,目前市场尚无 N 型产品可参考的历史价格及未来预测价格,2022
年上半年,公司 N 型组件销售均价比 PERC P 型组件高 0.15 元/W,出于审慎考虑,假
设 N 型组件较 P 型组件溢价 0.02 元/W,因此本项目 N 型组件销售价格参考项目测算时
点市场的 P 型组件价格情况,以 PV Infolink 等第三方机构对达产时点及未来 P 型组
件价格预测为基础上浮 0.02 元/W 的 N 型组件溢价进行谨慎预测,同时考虑未来供给增
加及技术升级影响,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
项目 T+1 T+2 T+3 T+4 T+5~T+11
营业收入(万元) 189,823.15 1,186,569.57 1,122,000.21 1,100,477.09 1,086,128.34
单价(元/W) 1.56 1.46 1.38 1.36 1.34
产量(GW) 1.22 8.11 8.11 8.11 8.11
(2)总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的总成本费用包括原辅材料成本、燃料动力成本、工资及福利、资产折旧摊
销、期间费用等。
①原辅材料成本
通过原辅材料采购价格和材料采购量测算原辅材料成本。本项目所用主要原材料为
电池片、玻璃、边框、封装胶膜等,核心原材料电池的采购价格10参考项目测算时点市
场的电池片价格情况,以 PV Infolink 等第三方机构对达产时点及未来 P 型电池价格
预测为基础上浮 0.05 元/W 的 N 型电池溢价进行谨慎预测,同时,考虑未来生产工艺进
步,预测未来年度采购成本有所下降。其他辅材的采购价格参考测算时点市场价格,
考虑随着生产工艺的进步,新工艺的运用降低材料单耗,预测以后年度各类原材料的
采购价格有所下降。
②工资及福利
结合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及项目建设当地市场工资水平,测算本项目人员工资及福
利情况。
本项目电池采购价格预测逻辑与本次 11GW 电池项目的电池销售价格预测保持一致,符合公司一体化生产的实际
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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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制造费用
资产折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装修资产原值折旧年限
取 10 年,残值率取 10%;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取 6 年,残值率取 10%;项目新增软
件按 5 年摊销。
修理费: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其他制造费用:按照直接材料和人工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燃料动力费:主要包括水、电等,根据预计消耗量,结合当前市场价格和公司历史
采购价格综合确定。
④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主要参考历史水平、经营预
期予以综合确定。考虑部分组件销售给境外子公司并由境外子公司最终面向海外市场,
预计项目公司实际销售费用金额较小,预估销售费用率为 1%;考虑组件产线自动化程
度较高,且项目公司作为生产型子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公司总体管理费用率水平,预
估管理费用率为 1.5%;公司 N 型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考虑未来亟需加强研发保持
技术及工艺优势,预估研发费用率为 3%。
(3)税金及附加测算
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教育费附加
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 5%计取。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计税基础,项目实施公司适用税率
(4)项目效益总体情况
本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项目指标 数据
达产期内营业收入(万元) 1,101,194.53
达产期内净利润(万元) 17,115.87
内部收益率(税后) 18.92%
投资回收期(税后)(年)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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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倍增一期 8GW 高自动化组件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上饶
市经济开发区。项目租赁政府相关主体提供的厂房及相关配套建筑设施用于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新增光伏组件产能 8GW/年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占比
投入金额
- 合计 78,746.13 100.00% 60,000.00
本项目整体建设期 9 个月,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及人员
招聘与培训等,具体如下:
月份
序号 建设内容
基于公司历史数据及市场预测,项目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光伏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
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 11 年,其中建设期为 9 个月,运营期 10 年零 3 个月,项目计算期
第 1 年生产负荷为 15%,第 2 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负荷均按 100%计算。
项目详细测算过程如下:
(1)收入测算
本项目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组件,面向下游客户销售。营业收入=销售量×产品单价。
N 型产品处于推广期,目前市场尚无 N 型产品可参考的历史价格及未来预测价格,2022
年上半年,公司 N 型组件销售均价比 PERC P 型组件高 0.15 元/W,出于审慎考虑,假
设 N 型组件较 P 型组件溢价 0.02 元/W,因此本项目 N 型组件销售价格参考项目测算时
点市场的 P 型组件价格情况,以 PV Infolink 等第三方机构对达产时点及未来 P 型组
件价格预测为基础上浮 0.02 元/W 的 N 型组件溢价进行谨慎预测,同时考虑未来供给增
加及技术升级影响,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
项目 T+1 T+2 T+3 T+4 T+5~T+11
营业收入(万元) 189,823.15 1,186,569.57 1,122,000.21 1,100,477.09 1,086,128.34
单价(元/W) 1.56 1.46 1.38 1.36 1.34
产量(GW) 1.22 8.11 8.11 8.11 8.11
(2)总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的总成本费用包括原辅材料成本、燃料动力成本、工资及福利、资产折旧摊
销、期间费用等。
①原辅材料成本
通过原辅材料采购价格和材料采购量测算原辅材料成本。本项目所用主要原材料为
电池片、玻璃、边框、封装胶膜等,核心原材料电池的采购价格11参考项目测算时点市
场的电池片价格情况,以 PV Infolink 等第三方机构对达产时点及未来 P 型电池价格
预测为基础上浮 0.05 元/W 的 N 型电池溢价进行谨慎预测,同时,考虑未来生产工艺进
步,预测未来年度采购成本有所下降。其他辅材的采购价格参考测算时点市场价格,
考虑随着生产工艺的进步,新工艺的运用降低材料单耗,预测以后年度各类原材料的
采购价格有所下降。
本项目电池采购价格预测逻辑与本次 11GW 电池项目的电池销售价格预测保持一致,符合公司一体化生产的实际
经营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②工资及福利
结合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及项目建设当地市场工资水平,测算本项目人员工资及福
利情况。
③制造费用
资产折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
取 6 年,残值率取 10%;项目新增软件按 5 年摊销。
修理费: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其他制造费用:按照直接材料和人工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燃料动力费:主要包括水、电等,根据预计消耗量,结合当前市场价格和公司历史
采购价格综合确定。
④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主要参考历史水平、经营预
期予以综合确定。考虑部分组件销售给境外子公司并由境外子公司最终面向海外市场,
预计项目公司实际销售费用金额较小,预估销售费用率为 1%;考虑组件产线自动化程
度较高,且项目公司作为生产型子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公司总体管理费用率水平,预
估管理费用率为 1.5%;公司 N 型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考虑未来亟需加强研发保持
技术及工艺优势,预估研发费用率为 3%。
(3)税金及附加测算
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教育费附加
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 5%计取。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计税基础,项目实施公司适用税率
(4)项目效益总体情况
本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项目指标 数据
达产期内营业收入(万元) 1,101,194.53
达产期内净利润(万元) 17,824.00
内部收益率(税后) 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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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指标 数据
投资回收期(税后)(年) 5.38
(四)二期 20GW 拉棒切方项目一阶段 10GW 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
城中区南川工业园尕庄滩区域。项目利用拟购置土地进行项目建设,新增生产设备、检
测设备、公辅设备及其他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新增硅棒产能 10GW/年的生
产能力。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占比
金投入金额
- 合计 202,748.09 100.00% 160,000.00
本项目整体建设期 12 个月,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与装修、设
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及竣工验收等,具体如下:
月份
序号 建设内容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基于公司历史数据及市场预测,项目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光伏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
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 11 年,其中建设期为 1 年,运营期 10 年,项目计算期第 2 年生产
负荷为 90%,第 3 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负荷均按 100%计算。
项目详细测算过程如下:
(1)收入测算
本项目产品为单晶硅棒,主要用于切片环节的生产制造,不直接对外销售,不直接
形成营业收入等经济效益。为方便理解项目效益,假设本项目产品全部对外销售,营业
收入=销售量×产品单价。销售价格参考测算时点 PV Infolink 等第三方机构对达产时
点及未来硅片价格预测为基础对硅棒价格进行谨慎预测,同时考虑未来供给增加及技术
升级影响,销售价格呈下降趋势。
(2)总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的总成本费用包括原辅材料成本、燃料动力成本、工资及福利、资产折旧摊
销、期间费用等。
①原辅材料成本
通过原辅材料采购价格和材料采购量测算原辅材料成本。本项目所用主要原材料为
硅料等,硅料的采购价格参考项目测算时点 PV Infolink 等第三方机构对达产时点及
未来硅料价格预测进行谨慎预测,考虑未来市场供需变化、生产工艺进步,预测未来年
度采购成本有所下降。
②工资及福利
结合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及项目建设当地市场工资水平,测算本项目人员工资及福
利情况。
③制造费用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资产折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新建建筑物折旧年限取
按 50 年摊销;项目新增软件按 10 年摊销。
修理费: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其他制造费用:按照直接材料和人工的固定比例进行估算。
燃料动力费:主要包括水、电、天然气等,根据预计消耗量,结合当前市场价格和
公司历史采购价格综合确定。
④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主要参考历史水平、经营预
期予以综合确定。考虑硅棒主要作为中间环节产品自用于硅片生产,预计实际销售费
用金额较小,预估销售费用率为 0.5%;考虑硅棒产线自动化程度较高,且项目公司作
为生产型子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公司总体管理费用率水平,预估管理费用率约 1%;考
虑公司拉晶环节技术相对成熟,预计未来研发投入相对不高,预估研发费用率为 0.5%。
(3)税金测算
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教育费附加
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 5%计取。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计税基础,项目实施公司位于青海
省,适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项目效益总体情况
本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项目指标 数据
达产期内营业收入(万元) 424,258.87
达产期内净利润(万元) 58,736.96
内部收益率(税后) 22.68%
投资回收期(税后)(年) 5.65
注:本项目产品为单晶硅棒,主要用于切片环节的生产制造,不直接对外销售,不直接形成营
业收入等经济效益。为方便理解项目效益,假设本项目产品全部对外销售。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30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满
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销售额预计在未来持续
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随之增长。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30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促
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灵活性,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
力。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修订版)》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进展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情况
已取得备案,项目代码: 已取得环评批复(嘉环
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 吉 已取得备案,项目代码: 已取得环评批复(饶广
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 2203-361121-04-01-841879 信环评字〔2022〕25 号)
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 已取得备案,项目代码: 已取得环评批复(饶经
倍增一期 8GW 高自动化组件项目 2206-361199-04-01-334665 环评字〔2022〕41 号)
二期 20GW 拉棒切方项目一阶段 已取得备案,项目代码: 已取得环评批复(宁生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用地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方式 项目用地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已取得项目用地的不动产
权证书(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第 0020787 号)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方式 项目用地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已与出租方签署租赁意向
协议,出租方已取得对应 260,897.23 平方
米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赣(2022)
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 吉 广信区不动产权第 0008772 号、赣(2022)
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 广信区不动产权第 0008773 号及赣(2022)
广信区不动产权第 0015638 号),尚未取
得对应约 256.9 亩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
书
本项目实施主体已与出租方签署租赁意向
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 协议,出租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浙(赣
倍增一期 8GW 高自动化组件项目 (2022)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0030387 号及
赣(2022)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0032135 号)
本项目实施主体已取得项目用地的不动产
二期 20GW 拉棒切方项目一阶段 权证书(青(2022)南川工业园区不动产
区不动产权第 0000269 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 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
件生产线项目”的用地仍有约 256.9 亩的土地正在进行土地招拍挂程序,未取得不动
产权证书,出租方上饶市广信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工投”)
正在就该等土地办理相关手续。针对前述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情形,上饶市广信区
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11 月出具了书面说明,确认:(1)上述约 256.9 亩土地的原土地
使用权人为上饶市广信区远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设
施用地,目前该幅土地已完成收储及用途变更手续;(2)截至该情况说明出具之日,
该幅土地已经挂牌,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3)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将积极协
调广信工投办理该幅土地的权属证明相关工作,确保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晶科光伏制造”)使用该幅土地用于年产 8 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
件生产线项目不会因未办理权属证明受到影响;(4)广信晶科光伏制造使用该幅土地
用于年产 8 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符合总体规划,广信工投办理该幅土地
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实际障碍,广信晶科光伏制造使用标的物业作为本项目厂房不
存在障碍;(5)如因不可预见因素而使广信晶科光伏制造无法使用该幅土地作为项目
用地的,广信区政府将协调邻近其他可用地块作为替代用地租赁给广信晶科光伏制造,
从而确保本项目的实施不受影响。2022 年 11 月,广信工投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如因
广信工投原因导致广信晶科光伏制造未能租赁该幅土地的,广信工投将协调邻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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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土地厂房作为替代租赁给广信晶科光伏制造用于年产 8 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
产线项目。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方式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相关的技术和高效光伏产品的研究、开发,拥有多项自
主研发形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技术,该等技术作为公司的
核心技术应用于公司核心产品的制造,最终应用于下游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
近年来,光伏行业平价上网等政策对行业的持续降本增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
下一代电池及组件技术主要集中在以 N 型 TOPCon 和 HJT 为代表的技术上。随着技术
的进步,N 型 TOPCon 电池组件的成本已经接近 PERC 电池组件,且 N 型电池组件拥
有更高的电性能及更低的衰减率,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投向于年产 11GW 高效电池生产线项目等四项高效光伏产品的生产线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用 N 型技术路线,主要产品为 N
型组件及用于 N 型组件生产的 TOPCon 电池片、N 型硅棒,是应用前沿研发成果而生
产的高效光伏产品,是公司最新的科技创新产品。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于 N 型技术的产业化及高效光伏产品制造,光伏行业属于国家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
〔2016〕32 号)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六、新能源与
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1.太阳能(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领域;属于国家发改委
会公告 2017 年第 1 号)中规定的“6 新能源产业/6.3 太阳能产业/6.3.1 太阳能产品(光
伏电池及组件)”产业;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
统计局令第 23 号)划分的“六、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表/6.3.1 太阳能设备和生产装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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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划分的“新
能源领域/高效光电光热行业”。
综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投向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
展,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
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方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在 N 型太阳能电池组件方面的竞
争力,公司 N 型光伏产品的供应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产能保障的
同时,也有助于满足下游客户更加多样化的需求,从而有助于公司巩固和强化自身市场
地位,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加强核心
技术、扩大业务规模优势,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紧密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
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
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优质产品的产能,有利于公司推广
优质光伏产品,巩固市场地位。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合了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
契合光伏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
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和巩固公司在光伏行业的市场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
求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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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
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利息偿付风险
较小。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优
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
益可能有所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毕并逐步释放效益,公司的经营规模
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
公司股东贡献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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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7 号),公司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
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5.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3,000.00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977,000.0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
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714.83 万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72,285.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8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2022 年 6 月 3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注 1] 日余额[注 2]
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216110100100472215 - 171,066.75 -
募集资金保
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 631899999703000004223 - 51,850.89
证金账户
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 631899991013000270583 - 49,749.03 -
中国农业银行肥东县支行 12-280001040039181 - 31,999.97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花木支行 573901172510808 - 18,958.35 -
募集资金保
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216110100200262625 - 18,725.42
证金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肥东支行 51260188002076058 - 11,998.00 -
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216110100100492859 - 10,000.00 -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551907489410919 - 8,99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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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存放 2022 年 6 月 3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注 1] 日余额[注 2]
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肥东县
支行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100360802 - 4,697.75 -
募集资金保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200217002 - 1,500.00
证金账户
募集资金保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200216823 - 1,398.90
证金账户
募集资金保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200219608 - 932.59
证金账户
募集资金保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200216675 - 749.70
证金账户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花木支行 791903923010666 - 619.79 -
募集资金保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200218422 - 615.00
证金账户
募集资金保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200219838 - 599.40
证金账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饶市广
信区开发区支行
募集资金保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200216799 - 259.47
证金账户
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216110100100480288 977,000.00 217.34 -
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 573900156610303 - 155.36 -
募集资金保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200219713 - 117.38
证金账户
兴业银行嘉兴海宁支行 358610100100350673 - 19.51 -
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216110100100472336 - 12.33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10000011653 - 1.70 -
中国农业银行海宁袁花支行 19350401040666667 - 0.15 -
中国工商银行广信支行营业
部
中国建设银行上饶分行 3605013015200001850 - - 已销户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 8115701012200267899 - - 已销户
兴业银行嘉兴海宁支行 358610100100344666 - - 已销户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200219223 - - 已销户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200219342 - - 已销户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 499030100200219464 - - 已销户
合计 977,000.00 391,399.61 -
注 1:初始存放金额 977,000.00 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972,285.17 万元差异 4,714.83 万元,原因
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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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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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72,285.1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63,5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2 年:563,50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后承诺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期(或截止日
序号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目 目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项目完工程
[注 1] 额的差额
度)
[注 2]
年产 7.5GW 年产 7.5GW
高效电池和 高效电池和
池组件建设 池组件建设
项目 项目
海宁研发中 海宁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
金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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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太阳能
高效电池片
项目二期工
程
年 产 20GW
设项目
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合计 600,000.00 973,201.03 563,500.00 600,000.00 973,201.03 563,500.00 -409,701.03 -
注 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合计 973,201.03 万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915.86 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注 2:年产 7.5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及年产 20GW 拉棒切方
建设项目尚在建设期,差异金额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计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序 实现效益 效益
项目名称 用率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号
年产 7.5GW 高
效电池和 5GW
高效电池组件
建设项目
海宁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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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计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序 实现效益 效益
项目名称 用率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号
新型太阳能高
二期工程
年产 20GW 拉
目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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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仅存在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符合当地政府对区域产业的土地长远规划,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研发
需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了
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将“年产 7.5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由浙江
省海宁市袁花镇变更为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将“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
点由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变更为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实施主体由浙江晶科能源有限
公司变更为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尚在建设,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
的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1,472.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 97.80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11,569.80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
上述投入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关于晶科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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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
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
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
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20,000.00
万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见,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11,680.00
万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5,8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太阳能
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45,721.03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
产 20GW 拉棒切方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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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参见本节“二/(一)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包括年产 7.5GW 高效电池
和 5GW 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
二期工程、年产 20GW 拉棒切方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年产 7.5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和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
片项目二期工程运用了公司在 N 型 TOPCon 电池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通过新建厂房,
加大设备投入,升级和扩充公司 N 型高效电池和高效组件的产能。上述项目生产的 N
型 TOPCon 电池,相比于当前市场主流的 PERC 电池,具备高转换率、低衰减率等性能
的优势,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性能,进一步巩固行业先进地位。
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通过电池、组件及光伏应用系统三方面的研究,最终实
现降本提效、多元化应用的目的。项目重点聚焦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提升、钝化结构设计
以及基底、电极等新材料导入,通过组件封装的验证、高可靠性环境友好技术的融合以
及太阳能发电应用系统的研究,实现光伏应用的智能化、信息化。该项目有利于改善公
司的整体研发环境和实验条件,提高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增强技术储备能力。
年产 20GW 拉棒切方建设项目主要投资生产车间、设备等,以规模化量产单晶硅
棒,有助于增强企业在上游产业的产能规模,加强“硅料加工—硅片—电池片—组件”
的垂直一体化建设,从而降低上游供给不足的风险,突破产能瓶颈,满足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需要。
补充流动资金增强了公司的资金实力,保障了公司对研发和创新的资金支持,进一
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综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未来发
展的战略规划,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深化和拓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提高发行
人的产品技术先进性以及生产能力,最终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行业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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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9163 号),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晶科能源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科能源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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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仙德 陈康平 李仙华
肖建平 裘益政 王文静
施俊琦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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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孙 敏 王正浩 栾雨龄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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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曹海云 苗 根 金 浩
蒋 瑞 王志华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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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代表(签字):
李仙德
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李仙德 陈康平 李仙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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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沈 谦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昶 张世举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
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李格平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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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
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玲
经办律师:
王宁远 张明远 宋方成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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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2〕3568 号、天健审〔2021〕8108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国海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向晓三 蒋舒媚
沈祥红 周 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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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债券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
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
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并非是对某种决
策的结论或建议,本机构不对任何投资行为和投资结果负责。
资信评级人员(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段 莎 何 阳
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崔 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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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和承诺
(一)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
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硅棒、电池片、组件扩产项目及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
强公司的一体化产能实力,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优势地位和扩大公司的市场占
有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
抓紧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投产并推动
项目实现预期效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
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
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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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
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
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落实《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情况相挂钩。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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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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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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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主要商标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主要境内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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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主要境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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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注册地 国际分类 商标 申请号/注册号 注册期 有效期至
注:发行人已就上表中序号为 23、72、86 的注册商标提交续展申请,根据《境外商标尽职调查报告》,“该等商标完成续展不存在实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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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拥有的主要专利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在境内拥有的主要专利
序 权利 取得 有无他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太阳能电池片抗 PID 效应能力的检测装 原始
置及检测方法 取得
原始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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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取得 有无他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一种基于 n 型硅片的金属贯穿式背发射极晶 原始
硅太阳电池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原始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中实施背抛光的方 原始
发行人 法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硅片的 P 扩散方法和太阳能电池的制备 原始
发行人 方法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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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取得 有无他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浙江晶科、
原始
取得
饶晶科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太阳能电池减反射膜的制作方法以及太 原始
发行人 阳能电池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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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取得 有无他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湿法刻蚀方法、双面太阳电池及其制作 原始
发行人 方法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具有背面银栅线的双面 PERC 太阳电池 原始
发行人 的制作方法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晶体硅绒面制作方法、太阳能电池及其 原始
发行人 制作方法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湿法黑硅的选择发射极制作方法及一种 原始
发行人 太阳能电池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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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取得 有无他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太阳能电池及其选择性发射极结构的制 原始
发行人 作方法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太阳能电池的制作方法及太阳能电池烧 原始
发行人 结装置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取得
饶晶科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江西晶科光 原始
伏材料 取得
原始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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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取得 有无他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浙江晶科、
原始
取得
饶晶科
玉环晶科、
原始
取得
江晶科
海宁晶科、 原始
浙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一种单晶硅片及其制作方法、电池片的切割 原始
江晶科 方法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上 原始
海绿能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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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黑硅太阳能电池的制备方法及黑硅太阳 原始
发行人 能电池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海宁晶科、 一种匹配 HF/HNO3 体系选择性刻蚀的高质 原始
浙江晶科 量磷扩散方法 取得
浙江晶科新 一种晶硅太阳能电池用银铝搭接无收缩背银 继受
材料 浆料 取得
浙江晶科新 PERC 电池用低电阻率高附着力背银浆料及 继受
材料 其制备方法 取得
浙江晶科新 高附着力 PERC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铝浆及 继受
材料 其制备方法 取得
浙江晶科新 继受
材料 取得
浙江晶科新 一种硅基太阳电池背面银浆用无铅玻璃粉及 继受
材料 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上海绿能、 原始
浙江晶科 取得
上海绿能、 原始
浙江晶科 取得
上海绿能、 具有延伸电极的背接触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 原始
浙江晶科 能电池组件 取得
海宁晶科、 原始
浙江晶科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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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取得 有无他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海宁晶科、 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片及其制造方 原始
浙江晶科 法 取得
上饶晶科、 原始
浙江晶科 取得
上饶晶科、 原始
浙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原始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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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取得 有无他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四川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太阳能电池的复合栅线电极、太阳能电池及 原始
光伏组件 取得
原始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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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降低绕镀的原子层沉积制备方法及太阳能电 继受
池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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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继受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钝化接触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其制作方 原始
发行人 法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安徽晶科、 原始
浙江晶科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太阳能电池的制备方法及太阳能电池、光伏 原始
组件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安徽晶科、 原始
浙江晶科 取得
浙江晶科、 一种太阳能电池的背面金属化结构及其制备 原始
发行人 方法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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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取得 有无他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期限 方式 项权利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上海绿能 取得
原始
取得
发行人、嘉
原始
取得
业有限公司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原始
取得
原始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发行人、浙 原始
江晶科 取得
原始
取得
浙江晶科、 原始
发行人 取得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表中序号 168 的专利的专利权人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变更为安徽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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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末在境外拥有的主要专利
序 授权公告 专利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日 状态
浙江晶科、发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crystalline silicon solar cell
行人 modules
上海绿能、浙
江晶科
上海绿能、浙
江晶科
浙江晶科、发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manufacturing semiconductor
行人 sheet assembly
浙江晶科、发
行人
上海绿能、浙 Photovoltaic module, solar cell, and manufacturing method
江晶科 therefor
上海绿能、浙 Photovoltaic module, solar cell, and method for producing
江晶科 solar cell
上海绿能、浙 Photovoltaic module, solar cell, and manufacturing method
江晶科 therefor
上海绿能、浙 Photovoltaic module, solar cell, and manufacturing method
江晶科 therefor
上海绿能、浙
江晶科
上海绿能、浙
江晶科
上海绿能、浙
江晶科
上海绿能、浙
江晶科
上海绿能、浙
江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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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授权公告 专利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日 状态
发行人、浙江
晶科
发行人、浙江
晶科
发行人、浙江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monocrystalline silicon cell and
晶科 monocrystalline silicon wafer, and photovoltaic module
上海绿能企业
科
浙江晶科、发
行人
浙江晶科、发
行人
浙江晶科、发 Photovoltaic cell,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same, and
行人 photovoltaic module
浙江晶科、上
海绿能
浙江晶科、发
行人
浙江晶科、发
行人
浙江晶科、发
行人
浙江晶科、发
行人テッド
浙江晶科、发 エネルギー貯蔵バッテリーのハウジング、エネルギー貯
行人 蔵バッテリーおよびエネルギー貯蔵システム
浙江晶科、发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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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授权公告 专利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日 状态
上海绿能、浙
江晶科
上海绿能、浙
江晶科
上海绿能、浙 シリコン系半導体デバイスの切断·パッシベーション方
江晶科 法、及びシリコン系半導体デバイス
上海绿能、发 連続式単結晶引上げ装置、及び単結晶棒の連続引上げ方
行人 法
上海绿能企业
科
上海晶科绿能
江晶科
上海晶科绿能
江晶科
浙江晶科、发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manufacturing 2022.07.2
行人 semiconductor sheet assembly 0
浙江晶科、发 Photovoltaic cell,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same, 2022.09.0
行人 and photovoltaic module 6
上海绿能、浙 2022.09.2
江晶科 0
浙江晶科、发 2022.07.1
行人 2
上海绿能企业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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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授权公告 专利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日 状态
上海绿能企业
科
注:除上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外,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存在部分收购的太阳能电池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相关专利申请及专利
尚未办理完成专利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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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的主要房屋使用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的主要房屋
建筑面积 有无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房屋座落 规划用途
(平方米) 权利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00952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00953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上饶经济开发区旭日片区 4 号组建车间幢
GYYQ01632 1-1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上饶经济开发区旭日片区 3 号组建车间幢
GYYQ01634 1-1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201177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201178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201179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201180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201181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201182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201183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201184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201186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 有无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房屋座落 规划用途
(平方米) 权利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201187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
GYYQ201188
赣(2020)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口片区硅料半成品
赣(2022)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1 号组件 1#
赣(2022)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1 号组件 2#
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四期晶
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四期组
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四期动
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四期组
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四期组
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口片区成品车间幢
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口片区组件成品车
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 有无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房屋座落 规划用途
(平方米) 权利
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江西晶科光 赣(2018)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10 号边框
伏材料 0006293 号 1#厂房幢 1-1
江西晶科光 赣(2018)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10 号接线
伏材料 0006295 号 盒 1#厂房幢 1-1
江西晶科光 赣(2020)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10 号 6#厂
伏材料 0043198 号 房幢 1-1
江西晶科光 赣(2020)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10 号 7#厂
伏材料 0043197 号 房幢 1-1
江西晶科光 赣(2020)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10 号 4#车
伏材料 0055401 号 间幢 1-1,2-1
江西晶科光 赣(2022)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南侧、晶科
伏材料 0030779 号 双倍增地块北侧 1#光伏车间幢 1-1 室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 有无他项
序号 权利人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房屋座落 规划用途
(平方米) 权利
江西晶科光 赣(2022)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南侧、晶科
伏材料 0030778 号 双倍增地块北侧 3#光伏车间幢 1-1 室
江西晶科光 赣(2022)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南侧、晶科
伏材料 0030777 号 双倍增地块北侧 2#支架车间幢 1-1 室
赣(2022)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3 号 3 幢 1-1
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以
赣(2022)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3 号 4 幢 1-1
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
皖(2021)来安县不动产权第
浙(2021)义乌市不动产权第
川(2022)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
川(2022)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
新(2021)新源县不动产权第
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的主要承租房屋
是否办
出租方是否
序 租赁面积 理租赁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租金 用途 取得产权
号 (平方米) 备案
证书
(注 2)
义乌市深国际物流园
浙江坤盈科技有限
公司
区
浙江省义乌市南至四季路、
浙江书筱供应链管 西至富港大道、北至祥瑞 2022.07.08-2022.10.07
理有限公司 路、东至汇港路处 4 号楼 (注 1)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黄泽
绍兴品能供应链有
限公司
浙江省义乌市西站大道和
浙江书筱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
妈妈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中汇鑫源投资 1#拉晶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车间
新疆中汇鑫源投资 2#拉晶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车间
新疆中汇鑫源投资 3#拉晶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车间
新疆中汇鑫源投资 4#拉晶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车间
新疆中汇鑫源投资 5#拉晶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车间
前两年(2018 年、2019
新疆中汇鑫源投资 6#拉晶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车间
起 150.00 万元/年
前两年(2018 年、2019
新疆中汇鑫源投资 7#拉晶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车间
起 180.00 万元/年
铅山县工业园区管 铅山县新滩乡上铅快速通
委会 道以北,友安大道以西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是否办
出租方是否
序 租赁面积 理租赁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租金 用途 取得产权
号 (平方米) 备案
证书
(注 2)
浙江省义乌市南至四季路、
浙江书筱供应链管 西至富港大道、北至祥瑞
理有限公司 路、东至汇港路(京东仓库)
(注 1)
义乌市洛尼供应链 义乌市伏龙山路与西站大
管理有限公司 道交汇处(粮食仓库)
义乌凯创资产管理 义乌市荷花街与汇通路交
有限公司 叉处(扶摇智谷)
西站大道和富港大道交叉
浙江书筱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
公司)
江西安途物流有限 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兴
公司 业大道 99 号
江西崧宸实业有限 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新
公司 科大道 219 号
上饶广进仓储有限 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新
公司 能源核心零部件产业园
注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序号 2、13、14 和 16 的租赁物业已完成续租,序号 15 的租赁物业租期届满不再续期。
注 2:针对上表中未办理租赁备案的租赁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 30 日内,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反前述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
案的,由前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但是,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修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
备案登记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经发行人确认,如果因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导致无法继续租赁关系,需要发行人搬迁时,发
行人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能够合法租赁的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
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依法使用该等租赁房屋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注 3:除上表中的租赁物业外,鄱阳县人民政府向发行人提供项目厂房、宿舍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鄱阳县人民政府指定的主体已向鄱阳
晶科交付使用部分厂房,全部物业交付后,双方需另行协商签署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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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使用中但尚未取得权证的主要房屋
序 建筑面积
使用人 座落 具体使用情况 已取得的合规证明/相关方声明的情况
号 (平方米)
新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新源县自然资源局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出具《情况说
明》,“本单位已知晓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自建并使用中的建筑物尚未完成办理
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明)的情形。本单位不会因前述问题强制要求新疆晶科
能源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搬出或将前述建筑物认定为违章建筑或要求拆除,该公
司可继续保留使用该等建筑物。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已
就上述建筑物用地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产权证明),正在就上述建筑物申请办理
新源县工业园 自建厂房、室内篮
区A区 球场、危险品仓库
不存在实际障碍。
前述情形不属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违反土地及房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行为,本单位不会因此对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除上述情
况外,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权属完整,已就其
投产使用中的建筑物及相关用地办理取得相应不动产权证。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
司的土地、房屋使用情况符合国家有关土地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及 2022 年 7 月 7 日出具《证明》,
“经查,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未因违反工程建设管理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玉环市经济开
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出具证明,“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今不存在违反土地、房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
号
的情况。”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出具证明,“经查询,在
科能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记录。”
注:此外,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与楚雄晶科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为实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一期 10GW 高效电池片项目”,楚雄市人民政府于楚
雄市东南新城东侧富民工业园内建有一厂房并交付楚雄晶科实际使用,后续将由楚雄晶科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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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的主要土地使用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的主要自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 有无
序 使用 取得 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坐落位置 面积 用途 他项
号 权人 方式 终止日期
(平方米) 权利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产权第 0021413 号
饶府开发国用(2009)
第 0020 号
饶府开发国用(2009)
第 0021 号
赣(2021)上饶市不动 城镇住宅
产权第 0001849 号 用地
赣(2021)上饶市不动 城镇住宅
产权第 0005258 号 用地
赣(2021)上饶市不动 城镇住宅
产权第 0005259 号 用地
饶府开发国用(2010)
第 0018 号
赣(2020)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口片区硅料半成品车间幢 1-1
产权第 0049396 号 室
出让 67,985.81 2059.08.10 工业用地 无
赣(2020)上饶市不动
产权第 0049395 号
赣(2022)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1 号组件 1#车间幢
产权第 0014748 号 1-1,1-2,2-1,2-2 室
出让 218,243.50 2068.03.07 工业用地 有
赣(2022)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1 号组件 2#车间幢
产权第 0014749 号 1-1,1-2,2-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四期晶硅切片车间
产权第 0008304 号 幢 1-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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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有无
序 使用 取得 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坐落位置 面积 用途 他项
号 权人 方式 终止日期
(平方米) 权利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四期组件十车间幢
产权第 0008302 号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四期动力机房车间
产权第 0008300 号 幢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四期半成品车间幢
产权第 0008298 号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四期组件十一车间
产权第 0008299 号 幢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四期组件成品车间
产权第 0008301 号 幢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产权第 0008303 号
浙(2022)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5857 号
浙(2016)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16564 号
浙(2022)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15506 号
浙(2020)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61642 号
浙(2020)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61552 号
川(2022)五通桥区不
动产权第 0000162 号
川(2022)五通桥区不
动产权第 0001146 号
川(2021)五通桥区不
动产权第 0000386 号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土地使用权 有无
序 使用 取得 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坐落位置 面积 用途 他项
号 权人 方式 终止日期
(平方米) 权利
赣(2020)上饶市不动
产权第 0043198 号
赣(2020)上饶市不动
产权第 0043197 号
赣(2018)上饶市不动
产权第 0006293 号
江西晶科 赣(2018)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10 号光伏 3#车间幢
光伏材料 产权第 0006294 号 1-1,1-2(夹层)
赣(2018)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10 号接线盒 1#厂房幢
产权第 0006295 号 1-1
赣(2018)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10 号接线盒 2#厂房幢
产权第 0006296 号 1-1
赣(2020)上饶市不动
产权第 0055401 号
皖(2021)来安县不动
产权第 0019157 号
浙(2021)义乌市不动
产权第 0028611 号
赣(2022)上饶市不动
产权第 0032941 号
赣(2022)上饶市不动
产权第 0032940 号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以南,规划用地
产权第 0016868 号 以西 6 幢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发展大道
产权第 0016870 号 南侧硅烷站幢 1-1 室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土地使用权 有无
序 使用 取得 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坐落位置 面积 用途 他项
号 权人 方式 终止日期
(平方米) 权利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发展大道
产权第 0016871 号 南侧电池一车间幢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发展大道
产权第 0016872 号 南侧危废仓库幢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发展大道
产权第 0016873 号 南侧三甲基铝幢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发展大道
产权第 0016874 号 南侧化学品仓库幢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发展大道
产权第 0016875 号 南侧化学品集中供液幢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发展大道
产权第 0016876 号 南侧废水处理站幢 1-1,2-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发展大道
产权第 0016877 号 南侧氨气站/笑气站幢 1-1 室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发展大道
产权第 0016878 号 南侧办公楼幢 1-1,2-1 室
晶科慧能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能源用地西侧、晶科光伏用
电力配售 产权第 0016864 号 地北配电楼幢 1-1 室
晶科慧能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能源用地西侧、晶科光伏用
电力配售 产权第 0016865 号 地北 SVG 室幢 1-1 室
晶科慧能 赣(2021)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能源用地西侧、晶科光伏用
电力配售 产权第 0016866 号 地北综合楼幢 1-1 室
新(2021)新源县不动
产权第 0000807 号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土地使用权 有无
序 使用 取得 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坐落位置 面积 用途 他项
号 权人 方式 终止日期
(平方米) 权利
浙(2021)玉环市不动
产权第 0015946 号
浙(2022)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06530 号
浙(2022)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06527 号
浙(2020)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31990 号
浙(2021)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53099 号
浙(2021)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75058 号
浙(2021)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75054 号
浙(2022)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18544 号
海宁晶科 浙(2022)海宁市不动
产权第 0020787 号
甘(2022)金昌市不动 2061.07.31
产权第 0030744 号
赣(2021)玉山县不动
产权第 0066366 号
丰城市晶
赣(2022)丰城市不动
产权第 0003279 号
料
赣(2022)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铅快速路西侧、晶科用地南
产权第 0030353 号 侧
赣(2022)上饶市不动
产权第 0029982 号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土地使用权 有无
序 使用 取得 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坐落位置 面积 用途 他项
号 权人 方式 终止日期
(平方米) 权利
赣(2022)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规划用
产权第 0030352 号 地东侧
赣(2022)上饶市不动
产权第 0030358 号
赣(2022)上饶市不动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双倍增地块西侧、鸿翔大
产权第 0030382 号 道东侧
皖(2022)肥东县不动
产权第 0147840 号
皖(2022)肥东县不动
产权第 0147838 号
皖(2022)肥东县不动
产权第 0147839 号
青(2022)南川工业园
号
青(2022)南川工业园
号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末的主要承租土地
序 租赁面积 土地证/不动产权
承租方 出租方 土地位置 租赁期限 租金 用途
号 (平方米) 证编号
赣(2022)上饶市
不 动 产 权 第
上饶经济技术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 年,年租金为 (2022)上饶市不
江西晶科光
伏材料
源局 科双倍增地块北侧 合同租金总额为 0030778 号 , 赣
动 产 权 第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附件五:发行人境外重要子公司报告期末承租物业
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租金 用途
(平方米)
Diamond Business Centre DMCC, BB1 2022.09.07- 75,600 阿联酋迪拉姆/
Diamond Tower, Level 18, Unit Number 1801-1808, 20.00 办公
DMCC Zone, Jumeirah Lakes Towers, Dubai, 29.00 办公
UAE 2023.04.06 姆/年
NEW WORLD
AVENUE 4660 New World Avenue, Jacksonville, FL 2018.05.01- 生产与办
BLDG D-2, 32221 2028.04.30 公
LLC
Street, Inc. California.Suite2200 2024.07.31
No.2481, Tingkat Perusahaan 4, Kawasan
NATIONGATE
Perusahaan Bebas Perai, 13600 Perai, 2022.01.01-
Penang. (Located on PT 2707 & Lot 5302 2024.12.31
(M) SDN. BHD.
of Mukim 1)
PAN-INTERNA 2522, Lorong Perusahaan 4, Prai Free
TIONAL Trade Zone, Phase 1, 13600 Prai, Penang, 2021.01.01-
ELECTRONIC Malaysia. (Located on Lot 5017 & 5018 of 2023.12.31
(M) SDN BHD Mukim 1)
DAHLIA No.2483, Tingkat Perusahaan 4A, Prai
SDN. BHD. (Located on PT 2706 of Mukim 1)
Lot 10085 (Lot Lama 2795), Plot-C &
PREMIUM
Plot-D, Jalan Perusahaan, Mukim 1, 2022.03.01-
Seberang Prai Tengah, Penang (Located on 2027.02.28
SDN. BHD.
Lot 10287 & 10288 of Mukim 1)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租金 用途
(平方米)
ACME
Plot 538, Tingkat Perusahaan 4B, Prai 2022.04.01-
Free Trade Zone, 13600 Perai, Penang. 2025.03.31
BERHAD
ACTION
Trade Zone, 13600 Perai, Pulau Pinang. 2025.05.30
(M) SDN. BHD.
No.2635, Lorong Perusahaan 4, Kawasan
ALION
Perdagangan Bebas Perai, Mukim 1,
NATION 2021.06.01-
SOLUTION 2026.05.31
Penang. (Located on PT 3229 & PT 3173
SDN. BHD.
of Mukim 1)
ONEWORKS
MANUFACTU No.2707, Lorong Perusahaan 4, Kawasan 2021.06.01-
RERS SDN. Perusahaan Perai, 13600 Perai, Penang. 2026.05.31
BHD.
Lot 5804, Tingkat Perusahaan 4B,
GB PEARL Kawasan Perusahaan Bebas Perai, 13600
SDN. BHD. 01, Daerah Seberang Perai Tengah, Pulau
Pinang)
OM PLATING Kawasan Perusahaan Perai, 13600 Perai. 2019.08.15-
SDN. BHD. (Located on Lot No.PT 2709, Mukim 01, 2023.08.14
Daerah Seberang Perai Tengah)
Part of the land held under H.S.(D) 9813,
PENANG PORT Plot A Seksyen 4, Bandar Butterworth, 2021.12.14-
SDN BHD Daerah Seberang Perai Utara, Negeri 2022.12.13
Pulau Pinang.
人力资源
CORE Plot 528, Tingkat Perusahaan 4B, 培训中心、
(M) SDN. BHD. Perai, Penang. 室和备件
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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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租金 用途
(平方米)
ABLELINK
No.1412, Lorong Perusahaan 4, Kawasan 2022.05.01-
Perusahaan Perai, 13600 Perai, Penang. 2025.04.30
SDN. BHD.
FORMULA N0.2470 Tingkat Perusahaan 4, Prai
SDN. BHD. Prai, Penang.
WARATEK Perusahaan Perai, 13600 Perai. (Located on
SDN. BHD H.S.(D) 43953, PT 1867, Mukim 01, Daerah
Seberang Perai Tengah) (注)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序号 18 的租赁物业租期届满不再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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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
被处 罚款缴纳
序 处罚
罚公 处罚日期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及整改情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法律分析
号 机关
司 况
发行人行为违反了《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八十六条第
(三)项之规定,该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
一款第(四)项及《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之
规定作出。《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
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
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
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海关法》第八十六条
发 行 人 已 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
按 期 足 额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
缴纳罚款; 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上述法规均为对于进
中 华 因发行人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 发 行 人 已 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进行如实申报义务的规定,发行人因申
人 民 口货物商品
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 相 关 业 报商品编码归类错误违反了上述关于如实申报的规定。但本次行
发行 共 和 编码申报不
人 国 北 实,影响国
[2019]0118 号):科处罚 强培训,完 “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海关处罚实施条例》
仑 海 家出口退税
款人民币 1.54 万元 善 报 关 资 第十五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
关 管理
料 准 确 性 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
相 关 内 控 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
措施 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五)影响国家外汇、
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 10%以上 50%以下罚款。”本次行
政处罚中,发行人商品申报价格计人民币 51.36 万元,适用《行
政处罚法》“从轻减轻”规定后,罚款金额为人民币 15,400 元,
不及申报价格的 10%,低于法律规定的下限,罚款金额较小,该
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并且,当事人已按时、足额
缴纳上述罚款,该处罚未对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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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 罚款缴纳
序 处罚
罚公 处罚日期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及整改情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法律分析
号 机关
司 况
人 人 民 其业务员工 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按 期 足 额 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及第十六条所列的违法行为,
共 和 作疏忽造成 ( 凭 关 缉 罚 字 缴纳罚款; 该项行政处罚根据《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国 凭 币制申报不 [2019]0088 号):1.科处 发 行 人 已第十六条及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作出。 《海关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祥 海 实,影响海 罚款人民币 0.70 万元 对 相 关 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
关 关统计准确 整,2.予以当事人刘侩 务 人 员 加 的,没收违法所得:??(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
性 警告 强培训,完 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 《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
善报关资 十五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
料准确性 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
相关内控 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措施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
以警告或者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海关处罚实
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照规定向报关
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致使发生本实施条例第十
五条规定情形的,对委托人依照本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
处罚。”
《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有违反海关法的行为,除处罚该法人或者组织外,对其主管人
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本次行政处罚中,发行人被处以 0.7 万元
人民币罚款,所受处罚金额较小,属于《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
十五条规定中惩罚力度较小的范围。其工作人员被予以警告,并
未处以罚款,属于《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中惩罚
力度较小的范围。因此,该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并且,当事人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该处罚未对发行人的
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
质性法律障碍。
中 华 因发行人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 发 行 人 已 发行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
发行 人 民 口货物价格 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 按 期 足 额 《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的违法行为,该项行政
人 共 和 申报不实, ( 甬 北 关 简 告 字 缴纳罚款; 处罚系根据《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作
国 北 影响海关统 [2019]0114 号):科处罚 发 行 人 已 出。《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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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 罚款缴纳
序 处罚
罚公 处罚日期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及整改情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法律分析
号 机关
司 况
仑 海 计准确性 款人民币 0.30 万元整 对相关业 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
关 务人员加 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
强培训,完 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海关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善报关资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
料准确性 的,没收违法所得:??(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
相关内控 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上述法规均为对于进出
措施 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进行如实申报义务的规定,发行人因申报
总价与实际不符违反了上述关于如实申报的规定。但根据本次行
政处罚所适用的《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进出口
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
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
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
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本项行政处罚中,发行人被科处
罚款人民币 0.3 万元,属于所适用的行政处罚中金额相对较低、
惩处力度较小的范围,该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并
且,当事人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该处罚未对发行人的业
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
性法律障碍。
发 行 人 已 发行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
按 期 足 额 了《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的违法行为,该项行政
中 华 缴纳罚款; 处罚系根据《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作
因发行人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曙
人 民 发 行 人 已 出。《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
口货物申报 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行 共 和 对 相 关 业 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
人 国 海 务 人 员 加 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
影响海关统 [2020]0329 号):科处罚
曙 海 强培训,完 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海关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计准确性 款人民币 0.30 万元整
关 善 报 关 资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
料 准 确 性 的,没收违法所得:??(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
相 关 内 控 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上述法规均为对于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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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 罚款缴纳
序 处罚
罚公 处罚日期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及整改情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法律分析
号 机关
司 况
措施 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进行如实申报义务的规定,发行人因申报
总价与实际不符违反了上述关于如实申报的规定。但根据本次行
政处罚所适用的《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进出口
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
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
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
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本项行政处罚中,发行人被科处
罚款人民币 0.3 万元,属于所适用的行政处罚中金额相对较低、
惩处力度较小的范围,该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并
且,当事人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该处罚未对发行人的业
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
性法律障碍。
该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发 行 人 已 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按 照 海 关 之规定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
要 求 将 相 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
因发行人委
关 货 物 退 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处五十万元
中 华 托第三方物
运 出 境 并 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因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向海关
人 民 流公司向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曙
按 期 足 额 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原生级太阳能多晶硅料(该等货物经查为
共 和 关申报进口 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行 缴纳罚款; 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而违反了上述规定,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9
人 发 行 人 已 月 1 日将上述货物退运出境。本次行政处罚适用《行政处罚法》
海 浦 固 体 废 物 [2022]0006 号):科处罚
对 相 关 业 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
江 海 (原生级太 款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务 人 员 加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中,适用《行政
关 阳能多晶硅
强 关 于 进 处罚法》“减轻行政处罚”规定后,罚款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
料)
出 口 监 管 低于法定处罚幅度范围下限,罚款金额较小,该行政处罚事项不
要 求 的 培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并且,当事人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且
训学习 已按照海关要求将相关货物退运出境,该处罚未对发行人的业务
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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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处罚
罚公 处罚日期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及整改情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法律分析
号 机关
司 况
法律障碍。
该行政处罚依据《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海关处罚实施条
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 《海关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
发行人已
的,没收违法所得:??(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
按期足额
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 《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
因向海关申 缴纳罚款;
十五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
报进口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发 行 人 已
浦 东 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
时,商品编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浦 对 相 关 业
海宁 国 际 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晶科 机 场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
误,影响海 号):科处罚款人民币 强培训,完
海关 以警告或者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本项行政处
关统计准确 0.30 万元整 善报关资
罚中,当事人海宁晶科被处以 0.3 万元人民币罚款,所受处罚金
性 料准确性
额较小,属于《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中惩罚力度较
相关内控
小的范围,违法情节较轻,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行政处
措施
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并且,当事人已按时、足额缴纳上
述罚款,该处罚未对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
发行人已
《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的违法行为,该项行政
按期足额
处罚依据《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
缴纳罚款;
中 华 《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
出口货物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曙 发 行 人 已
人 民 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
报 价 格 不 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 相 关 业
浙江 共 和 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
晶科 国 海 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海关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
关统计准确 [2021]0077 号):罚款人 强培训,完
曙 海 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
性 民币 0.05 万元 善报关资
关 收违法所得:??(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
料准确性
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上述法规均为对于进出口货物
相关内控
收发货人向海关进行如实申报义务的规定,发行人因申报总价与
措施
实际不符违反了上述关于如实申报的规定。但根据本次行政处罚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被处 罚款缴纳
序 处罚
罚公 处罚日期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及整改情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法律分析
号 机关
司 况
所适用的《海关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进出口货物的
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
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
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 1,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本项行政处罚中,当事人被处以人
民币 0.05 万元罚款,所受处罚金额较小,属于《海关处罚实施条
例》第十五条规定中惩罚力度较小的范围,违法情节较轻,不构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并
且,发行人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该处罚未对发行人的业
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
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
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
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
发 行 人 已 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拟交付船舶国际
按 期 足 额 运输的载货集装箱,其托运人应当在交付船舶运输前,采取整体
缴纳罚款; 称重法或者累加计算法对集装箱的重量进行验证,确保集装箱的
中 华 提供的集装
发 行 人 已 验证重量不超过其标称的最大营运总质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不
江西 人 民 箱验证重量 《海事行政处罚决定
对 相 关 业 超过 5%且最大误差不超过 1 吨,并在运输单据上注明验证重量、
晶科 共 和 与实际重量 书 》( 海 事 罚 字
光伏 国 宁 误 差 超 过 [2021]070109010311):
强培训,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
材料 波 海 5%且重大误 罚款人民币 0.85 万元
善 报 关 资 规则,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事局 差超过 1 吨
料 准 确 性 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 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一)托运
相 关 内 控 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 5%或者 1 吨的;??”
措施 本项行政处罚中,当事人被处以人民币 8,500 元罚款,所受处罚
金额较小,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六
条规定中惩罚力度较小的范围,违法情节较轻,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该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并且,当事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被处 罚款缴纳
序 处罚
罚公 处罚日期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及整改情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法律分析
号 机关
司 况
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该处罚未对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
“《海关法》”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海关法》第八十
六条第(三)项之规定的违法行为,该项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海关处罚实施条
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 《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
一款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
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
发 行 人 已 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
按 期 足 额 规定。” 《海关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缴纳罚款; 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
中 华
出口货物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栎社 发 行 人 已 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
人 民
报 价 格 不 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 相 关 业 的;……”上述法规均为对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进行如
晶科 共 和
能源 国 栎
关统计准确 [2022]0022 号):罚款 强培训,完 于如实申报的规定。但根据本次行政处罚所适用的《海关处罚实
社 海
性 人民币 0.50 万 善 报 关 资 施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
关
料 准 确 性 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
相 关 内 控 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
措施 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
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
款;……”。
本项行政处罚中,发行人被处以人民币 0.5 万元罚款,所受处罚
金额较小,违法情节较轻,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行政处
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并且,发行人已按时、足额缴纳上
述罚款,该处罚未对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晶科 IRB 因 IRB 认定 发 行 人 已 IRB 对晶科马来科技发起的税务审计调查,因 IRB 认定非主营收
马来 ( 马 非主营收入 按 期 足 额 入不得免税而确认其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非主营收入部分需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被处 罚款缴纳
序 处罚
罚公 处罚日期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及整改情 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法律分析
号 机关
司 况
科技 来 西 为非免税收 缴纳罚款; 要补缴税费,金额合计为 5,874,418 马币,针对该审计调查结果并
亚 内 入,应补缴 发行人已 依据 1967 年所得税法第 S.96A 条,IRB 与晶科马来科技于 2020
陆 税 税费金额合 对相关财 年 8 月 6 月就前述审计调查结果事宜签署了协议,双方确定除需
收局) 计 5,874,418 务人员加 补交未缴税费金额合计 5,874,418 马币外,晶科马来科技需向 IRB
林吉特 强培训 缴纳罚款 2,643,488 马币,并约定晶科马来科技从 2020 年 8 月至
及罚款。根据《晶科马来科技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提供的付费
凭证,前述付款均已缴纳。根据《晶科马来科技法律意见书》, “该
事件未对公司之营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依据前述协议的签署及
执行该税务案件已结案,公司不会再因上述同样的违规事实而受
到税务主管部门的追责,该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违反 1967 年
工厂和机器
发行人已
DOSH 法 第 S. 19 晶科马来科技未获得有效适装证明(Certificate of Fitness)的情况
按期足额
( 马 (1)条,未 下运行空气干燥器,违反了 1967 年工厂和机器法第 S.19(1)条
缴纳罚款;
来 西 获得有效适 的规定,2020 年 10 月 16 日,DOSH 向晶科马来科技发函对其作
晶科 发行人已
亚 职 装 证 明 出金额合计为 990,000 马币的罚款。根据《晶科马来科技法律意
业 安 ( Certificate 见书》,“公司已采取措施进行相应整改,并且公司已分三期,分
科技 务人员加
全 与 of Fitness) 别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强培训,完
健 康 的情况下运 日完成前述罚款的缴纳。该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
善报关资
部) 行空气干燥 该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之营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料
器 ( Air
Dry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