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5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 交 易系 统 进行 网 络投 票的 具 体时 间为 2022年 11 月 17日 9:15-9:25, 9:30 -
日9:15-15:00。
园B1栋三层会议室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127,975,23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1.07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5,301,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7.00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12,673,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12,673,581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4.0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12,673,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067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27,975,2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73,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12,670,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70,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27,972,2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70,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27,972,2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70,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27,972,2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70,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27,972,2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70,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27,972,2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70,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27,972,2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670,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27,972,2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70,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3%;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次会议在表决第 2.00 项议案时,关联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和平大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关联股东所持股份不作
为有表决权股份,已经在上述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中扣除;议案 3.00 为特别
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