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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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议了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过对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
等情况后,认为各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以下无正文)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帆 李汉国 虞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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