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绒业: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2-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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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2-4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员
  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所持份额在上市公司股权大会的表决权,其所持份额享有
  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
  份等资产收益权)
         。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份额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上行使表决权,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设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 1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表决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案
    (二)披露情况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以及当天披露在上述媒体的所有文件。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四)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五)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
办理登记手续。A 股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
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 2022 年 12 月 5 日 14:30 前交至本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
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
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002
     联系电话: 0951-5969328
     传真: 0951-5969368 转 615
     联系人:徐金叶       李丹奇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
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
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
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宁夏中银绒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
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在填报意见相应栏目打钩
票提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
见。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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