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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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3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7
日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
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天
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划转至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
团”),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市政集团,水天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方案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
司发展战略、正常业务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
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议案,本次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关联监事樊凯、陈双娥回
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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