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 关于以房产抵押及收费权质押向银行借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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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2-5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借款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以及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办理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额度 1.28 亿元(其中:惠天热
电 7000 万元、二热公司 5800 万元),期限 8 个月,以公司拥有的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
路 436 号、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 229 号两处不动产(账面价值共计 2.76 亿元 )作抵押,
以二热公司不低于 2.56 亿元的供暖收费权作质押,以及惠天热电与二热公司互保等方
式作为保证。
   目前,上述借款期限届满。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二热公司决定继续向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1.28 亿元(其中:惠天热电
额度为 7000 万元、二热公司额度为 5800 万元),期限 1 年,仍然以上述两处不动产及
二热供暖收费权进行抵押和质押,惠天热电与二热公司互保等方式作为本次借款保证。
   (二)审批程序
   公司就上述借款及为二热公司担保事项,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的议案》方式表决通过。同时为提高办理效率,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长及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办理对二热公司的担保及公司贷款等业务。本
次公司及二热公司共同向银行借款业务为上述议案的具体执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抵押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12 月 28 日
                           第 1 页 共 3 页
  注册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7 号
  法定代表人:吴迪
  注册资本:5328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暖,设备安装,工业管道、土建工程施工,非标准结构件制造、安装,
硫酸铵(销售给指定单位,水暖材料零售,供暖设施租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出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成立日期:1997 年 5 月 16 日
  注册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7 号
  法定代表人:刘诚
  注册资本:521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营供暖、供汽;兼营热力供暖工程、电气安装、管道保温;水暖材料
零售;供暖设施租凭。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借款人
  本次抵押质押借款为惠天热电和二热公司共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1.28 亿元,其中:惠天热电额度为 7000 万元、二热公司额
度为 5800 万元。借款人基本情况见前文。
  五、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 326 号
  负责人:李国光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06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
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
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第 2 页 共 3 页
  六、抵押、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号,权利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
地面积 933.91 ㎡,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总层数 10 层,所在层数 1-9 层,地下 1 层为设备间及物业办公室,建筑面积 7455.87
平方米,使用权面积 2223 平方米,用途为办公。
热站、沈河三公司区域内的 31 号、90 号、91 号、97 号、102 号、105 号换热站的供热
负荷,合计不低于 2.56 亿元的供暖收费权作为质押。
  七、协议签署情况
  就上述借款事项,公司及二热公司后续将与银行方面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应
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等合同。
  八、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二热公司本次抵押质押借款属公司日常经营范畴,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而展开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九、其他
  为确保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
需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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