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经审阅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
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理由合规恰当,有
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旭红、辛修明、马超英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