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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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阅,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向参股公司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因公司”)出售资
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聘请了专业的
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
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不存在利益关系或冲突,具
有独立性。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
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我们同意公司出售部分实物资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给基因公司事宜。
                      独立董事:苏志国、王云龙、刘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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