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2-079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因立信与公司审计业务期限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经公司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华兴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林宝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拥有合伙人 59 名、注册会计师 304 名,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2 人。
华兴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70.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 万元。2021 年度华兴为 7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计
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0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无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了东箭科技、三孚新科、协创数据、兴森科技、利德曼、智光电气、美联新材
等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
等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 10 家。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区伟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区伟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根据市场行情及 2022 年度审计工作量,2022 年度公司拟支付华兴的审计费用预计
为人民币 65 万元(含税),相比 2021 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并在上述年度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 2022 年部分
审计工作后解聘立信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
责。因立信与公司审计业务期限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考虑,公
司拟聘请华兴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公司对立信的辛勤工作表
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已允许华兴与立信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
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
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
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同意将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
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具有
恰当性,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
同日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