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案。
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
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但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
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为控股
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上述事
项。
独立董事: 王世存 陈建国 易茜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世 存 陈 建 国
易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