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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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2-056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内配”或“公司” ) 于2022年10月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且公司暂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计划,公司拟提前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14,734,459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
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
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
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中原内配财务部
  联系人:张佳琦
  邮政编码:454750
  联系电话:0391-8190221;15893089120
  传真号码:0391-8192423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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