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7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7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号)批准,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541,83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5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99,994.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3,593,907.35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06,08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22年10月2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4日出具
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
告》(湘建会验字(2022)01006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开户银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12,783.62       10,95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54,416.80 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
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预计短期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6,7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7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
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
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预计将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约 150 万元,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
力,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一)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
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
程序后及时披露。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
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700 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 7 个月,到
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7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7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7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7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相关事项
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飞鹿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